學達書庫 > 劉震雲 > 一句頂一萬句 | 上頁 下頁 | |
七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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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滿囤仍跺著腳: 「不買,疼死你才好。」 到了晚上,嘎嘣一聲,金枝真讓疼死了;捌最後一口氣的時候,脖子反弓著,落在了脊背上。一個晚上,曹滿囤家沒聲。到了五更雞叫。傳來曹滿囤嚎啕的哭聲。他沒哭自己的孩子,哭道:「姓曹的,我跟你不共戴天。」 這一哭沒收住,一直哭到第二天早起。等曹青娥長大才知道,當年金枝長老鼠瘡時,二叔曹滿囤並沒想讓她疼死,演的也是一場戲。原準備從初五演到初十,多折磨大家幾天;給金枝看老鼠瘡的醫生都打聽好了。誰知戲演到初八,假的竟變成了真的。曹滿囤也是措手不及。他哭的不是孩子,是這個由假變真。曹家兄弟,從此一輩子不說話。 這是牛愛國他媽曹青娥,六十年中常說的一段話。 下部 回延津記 第三章 沁源縣有個牛家莊。牛家莊有個賣鹽的叫老丁,有個種地的叫老韓。老丁除了賣鹽,還賣堿,還捎帶賣些茶葉、煙絲和針頭線腦。老丁雖賣鹽賣堿,但家裡並沒有鹽土場,所賣的鹽鹼,都是從縣城鹽鋪堿鋪躉來的,再走村串鎮零賣。走村串鎮做買賣的人,本該愛說話,但老丁一天說不了十句話。到一個村子,人問起鹽的價錢,堿的價錢,茶葉、煙絲和針頭線腦的價錢,老丁都伸指頭比劃。人問:「不能還價呀老丁?」 老丁搖搖頭,也不說話。人又說: 「做生意,哪有不能還價的?」 老丁黑著臉,不再理人。十裡八村,都知道牛家莊有個賣鹽的老丁脾氣軸。 老韓是個種地的。種地整天和牲口、莊稼打交道,本該不愛說話,但老韓一天得說幾千句話。也是在田裡種地憋的,不種地時,在街上碰見人,有事沒事,都要與人說上幾句。幾句話下來,別人還沒入題,他已經說到了趣處,攔住人不讓走。村裡的人,見老韓過來都躲。這時老韓就急了:「媽啦個逼,說句話,費你個啥?還躲?」 但老丁和老韓是好朋友。一個不愛說話,一個愛說話,本不該成為好朋友,但兩人有一個共同的愛好,一到深秋,地裡的莊稼收了,第二年的麥子也種上了,兩人愛上山打兔。老韓看到一個兔子跑出來,愛將火槍從肩上卸下來,平端著瞄準。老丁打兔槍不離肩,砰的就是一槍。老韓瞄準的工夫,兔子早鑽到了樹棵子裡;老丁肩不卸槍,往往一槍中的。出門三天,打兔歸來,老韓槍上挑不了幾隻兔子;老丁得帶一個背簍,簍子裡沉甸甸的,都是兔。除了兔子,有時老丁還能打到野雞、獐子和狐狸。打兔的習慣不一樣,兩人本不該一起打兔,但兩人除了打兔,還有一個共同愛好,愛唱上黨梆子;為了一個唱戲,兩人走到了一起。老丁平日不愛說話,但一到唱戲,像換了一個人,口舌翻飛,字正腔圓,精神煥發。兩人本是朋友,但唱起戲來,或是朋友,或是夫妻,或是父子。兩人唱《吳家坡》,唱《闖幽州》,唱《白門樓》,唱《殺廟》,也唱《殺妻》。有時唱一個摺子,有時連走一本戲,全看二人的興致。唱起大本戲,往往忘了打兔。唱到趣處,老韓背著槍在轉圈:「妻呀,我去京半年,回來後,聞聽些許閒話;你不在家中安心料理,出門做甚?」 老丁馬上作撩裙子科,給老韓作揖施禮:「夫君,冤殺奴家,容我細細給你道來。」 老韓用嘴敲起鑼鼓點,拉起弦子,老丁抖著水袖狀開唱。 或,老丁一聲長喊: 「兒呀,此語差矣,轉來!」 老韓馬上背著槍轉來: 「爹爹,此事你有所不知。」 老丁忙用嘴敲傢伙拉弦,老韓開唱。 兩人是朋友,兩家的老小也走得近。老丁有三男二女,老韓有四個閨女。老丁的小女兒七歲,叫胭脂,老韓的小女兒八歲,叫嫣紅。嫣紅和胭脂,常在一起割草。這年秋天,八月十五頭一天,兩人又到河邊割草。割了一下午草,天快黑了,兩人背著草回家。越過莊稼地,前邊是條大路,兩人看見前頭路邊,躺著一個物件。似是件棉襖,又似個褡褳。兩人都想撿這物件,從莊稼地往路邊跑。嫣紅比胭脂大一歲,跑得比胭脂快,早一步跑到物件前,撿到手裡。原來是一隻布袋。嫣紅拎了拎,布袋有些沉,便將這只布袋,擱到自己草筐裡,背回了家。回家給娘一說,嫣紅的娘,也就是老韓的老婆,啪地扇了嫣紅一巴掌:「拾啥不成,拾布袋,拾布袋是氣。」 嫣紅哇的一聲哭了。老韓老婆打開布袋,卻吃了一驚,原來裡面躺著一堆大洋。倒出來數了數,整整六十七塊。晚飯時候,老韓從地裡收工回來,老韓老婆將老韓叫到里間屋,將布袋和大洋讓老韓看。老韓看著白花花一堆大洋,也傻了眼。張張嘴,說不出話;再張張嘴,還是說不出話。老韓平日挺能說,面對意外之財,不知從何說起。兩口子一夜沒睡,盤算大洋的用途,或置兩畝地,或蓋三間房,或添幾頭牲口;一樁事情,似花不了這許多。說著說著,老韓激動起來,話匣子打開了,說了一夜;說的全是置地蓋房添牲口之後的光景。第二天一早,老韓老婆將嫣紅叫過來:「昨天拾布袋的事,你就忘了吧。」 又說: 「漏出半點風聲,我用繩子勒死你。」 嫣紅嚇得哇的一聲又哭了。 吃早飯的時候,老丁來了。老韓以為老丁來商量秋後打兔的事,老丁卻開門見山:「聽說嫣紅昨天撿了個布袋?」 老韓知道昨天嫣紅和胭脂在一起,便說:「回來讓她媽打了一頓,布袋裡是半袋幹糞。」 又歎息: 「老話說,拾布袋是氣,不知應到哪一宗。」 老丁比老韓小兩歲,笑了: 「哥,俺胭脂當時摸了摸那布袋,裡邊好像是錢。」 老韓知道瞞不住了,說: 「還不知是哪個買賣鋪子的生意人,不小心丟在了路邊;沒敢動,等著人家來認呢。」 老丁: 「要是沒人認呢?」 老韓有些不高興: 「沒人認,再說沒人認的事。」 老丁: 「要是沒人認,咱就得有個說法。」 老韓: 「啥說法?」 老丁: 「這布袋是胭脂和嫣紅一塊撿的。」 老韓急了: 「布袋現在我家,咋是你閨女撿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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