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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


  我看出,對是否屬於「同性戀」,他仍心存疑點。然而我並未心生不滿,只不過覺得他這位「市長爸爸」可笑得十分可愛。

  「我可以上去看看嗎?」

  他望著吊鋪的表情像一位禮貌的探長。

  我說:「當然可以,老爸請。」

  他是高個子男人,若不匍匐前進,分明就達不到目的。他倒也適可而止,僅站在小梯上看了看,沒往上爬。

  我已經與高翔每晚睡在上邊,吊鋪上顯然是同眠共枕的情形。

  他的腳落在地上時,滿腹憂愁又掛相了,他同樣也不想掩飾。

  我正要解釋,高翔來了。

  我向他介紹:「這是我男朋友,您也可以認為是我未婚夫。」

  他鄭重地反問:「實際上呢?」

  高翔多次聽我講過他,已猜到了站在自己面前的是誰,笑著說:「實際上我倆的關係就差領結婚證了。」

  高翔的話徹底打消了養父心中關於「同性戀」的疑慮,那疑慮肯定令他如鯁在喉情緒糟透了——高翔的出現省了我的事,無須再作任何解釋了;而他的表情也豁然開朗,滿臉陰雲一掃光。

  於是兩個男人互通姓名,不但握手,還互相擁抱了一下。

  聽我說高翔是攝影家,養父來了興趣,要求參觀高翔的照相館。

  在照相館內,高翔翻出自己出版的攝影集和專著,以及獲獎證書給准岳父看,看得我養父心花怒放,喜不自勝。

  吃晚飯時,他倆從攝影談到了各地風光、水土民情、古跡保護、旅遊經濟、扶貧重點等等等等,談興勃勃,欲罷不能,幾乎都輪不到我說話的份兒。

  當晚養父與高翔同住照相館。這進一步證明,所謂「取經」完全是他的藉口——若以公事來到深圳,他那種身份的人,豈可隨便住在私人居所?

  第二天上午,養父一見到我就高興地說:「女兒,老爸祝賀你找到了理想而優秀的另一半!」

  不知高翔與他晚上又聊了些什麼,竟使他有種遇到了知音,相見恨晚似的愉快。

  下午,他又非要去探視李娟。這一要求,已與「同性戀」的疑點無關了。不讓他去沒有過硬的理由。

  李娟那時已漸康復,可以坐起來說話了。

  我養父去看她,自然使她分外高興,聊得十分主動。娟是個說話敞亮又得體的女孩,越是在有身份的長輩面前,話說得越發敞亮和得體。而養父呢,越是在普通人面前越和藹可親。並且,他特喜歡說話敞亮的年輕人。二人聊得甚是歡洽。

  養父臨走時對她說:「娟,替我好好照顧婉之哈,拜託了。」

  娟說:「哪裡呀叔,您太抬愛我了,這些日子一直是她在照顧我啊。」

  養父說:「她現在也應該報答報答你嘛,我指的是以後和將來,我希望你倆的友誼是一輩子的事。」

  娟說:「婉之的性格有點兒像白素貞,我願意做小青。」

  「哎呀,哎呀……」

  娟的話使一向善談的養父不知說什麼好了,忍不住俯身親了她額頭一下。

  離開病房,養父在走廊上對我說:「憑李娟為倩倩擋了一刀這一點,她不但值得你深交,而且值得你尊敬。現而今,有一位值得自己尊敬的朋友不容易了,可要珍惜你倆的友誼呀。」

  因為我和娟的關係既非姐妹,又非老鄉,還與街頭流血案件有關,我一個人去看娟時,「同性戀」之猜測幾被坐實。高翔也去探望娟時,那種猜疑又上升為「亂」了。養父一出現,他的氣質,想不讓人猜到他是一位在職的官員都不可能。猜疑自然而然地消除了。我再去探視娟時,護士竟說:「小青,白素貞看你來了!」——引得其他病人全笑了。

  在以後的日子裡,在醫院的那個病區,友誼成了足以羡慕之事。

  而當天晚上,在照相館,當著高翔的面,養父與我談了一些我一無所知的事。

  他說,對於神仙頂那些與我有親情關係的人,他是暗中照顧過的。他負責建臨江大橋和臨玉公路時,曾專門囑咐人去神仙頂將我大姐夫和二姐夫招為臨時工。他說我大姐夫那人還行,有錢掙了就比較安分。我二姐夫那人的確不怎麼樣,給他惹了不少亂子。後來出那種事,亦屬必然。

  他說我生父去世後,我大姐夫托人轉給他一封信,希望他參加喪事。他沒去參加,但給了一筆喪葬費。

  「我與你生父從沒見過,對他一點兒都不瞭解,我真去了能不讓我講幾句話嗎?我非不講能依我嗎?可我講什麼呢?就算我什麼都沒講,只不過參加了一下,過後能不傳開嗎?眾口難堵,誰能預料傳來傳去會傳成什麼樣呢?不但對我不好,婉之對你也不好啊是不是?……」

  我和高翔都認為他沒參加是對的。

  對於我的「還行」的大姐夫,我內心又多了一種不好的看法。

  而我幫助楊輝和趙凱的事,養父卻非常支持。

  他說:「就當成是親情扶貧吧。中國貧困人口多,主要在農村,單靠國家撥款肯定力有不逮。有能力的人從經濟上幫一下處於貧困之境的親戚,那還不是完全應該的?但是呢,你倆都不屬於先富起來的人。你倆成家後,能力將更有限。量力而為吧,幫窮先幫人,幫人先幫下一代,幫下一代先幫他們受教育。別說你們倆了,我對我的窮親戚們,也只能本著這麼一個原則來幫啊!……」

  他說到後來,竟然幾度哽咽。

  第二天上午他就走了。

  在機場,養父擁抱著我說:「女兒,老爸不虛此行,因為我親眼看到你有了自己的一番小事業,有了最適合你的另一半,有了情如同懷的好友,而且你還在上夜大,我放心了。你『校長媽媽』泉下有靈的話,也會非常高興的。既已成為深圳人了,那就好好在深圳生活下去吧。不太忙的時候,回玉縣看看老爸,老爸就喜出望外了……」

  他的話把我說掉淚了。

  回去的路上,我發覺兜裡多了個信封,內中有卡。

  高翔說:「給你老爸寄回去。」

  我說:「萬一真需要呢。」

  他說:「有我呢。」

  我說:「起碼劃一下,看看多少錢吧?」

  他生氣了,訓道:「看什麼看?有那必要嗎?你沒聽他說,他也有窮親戚嗎?估計還不少呢!你別管了,我負責寄回去。」

  他將卡奪過去了。

  我說:「那也得等我先給我老爸寫封信再寄吧?」

  他說:「信你也別寫了,你寫不好,也我寫吧。」

  養父那時已不是市長了,到人大當副主任去了。我知道,他一直希望能當一屆書記,一度呼聲也特別高,但主要由於諫言免除農業稅的事,他忽然成了有爭議的人。他不無壓力,也不開心。他說他再幹兩年就該退休了,可做閑雲野鶴了,那時可以反過來經常到深圳看我了。而他這次與我在一起,自謂「爸爸」的時候少了,自謂「老爸」的時候多了。叫我「女兒」的時候也少了,叫我「婉之」的時候多了。我想,他也許認為,我將越來越不僅僅是他的女兒,同時也是別人的親愛者或什麼人了。

  我自忖寫不好一封既退了卡又不使養父自尊心受傷的信。高翔既與養父談得來,由他寫那樣一封信顯然更好,於是就不再爭論,他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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