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梁曉聲 > 我和我的命 | 上頁 下頁 |
| 八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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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幾天,小超市如同上演《茶館》的舞臺,與街頭血案有關或間接有關的各色人等陸續「上場」。 首先出現的是劉大爺,他一見到我就跪下了,慌得高翔掉了手中的東西,急忙將他扶起。 劉大爺老淚縱橫,哀求我和李娟不要起訴,那麼劉柱就不會被判刑。 「手術費、住院費全由我承擔行不?小方,如果劉柱被判了刑,孩子咋辦?幾年內不是既沒媽也沒爸了嗎?對孩子將來的影響不是明擺著嗎?孩子他可是沒錯的啊!……」劉大爺說著又要跪,一把鼻涕一把淚的。 高翔安慰了他幾句,將我扯到一邊小聲說:「老人家的話也有道理,從法律上講,私了是可以的。」 我說:「那你替我和李娟答應了吧。」 高翔說:「我可沒權力答應什麼,你也沒權力答應什麼。受害人是李娟,非得李娟同意才可以。」 於是我向劉大爺保證,一定盡力說服李娟接受「私了」。 「唉,這個劉柱呀,怎麼就會那樣二乎呢。幸虧沒出人命,如果出了人命,不管死的是我還是倩倩,他再後悔不是也晚了嗎?劉大爺給你下跪不是也沒用了嗎?……」 李娟痛痛快快地給我寫了一份「全權委託書」。 她問:「有倩倩的消息嗎?」 我說:「又失蹤了。」 她苦笑道:「放心,這次倩倩失蹤不了多久,估計是由於害怕暫時躲躲。」 我懷疑地說:「你真以為她還會出現在咱倆面前嗎?」 她想了想,肯定地說:「會的。遲早的事兒,我比你瞭解她。」 那幾天內,又出一件讓我上火的事——超市的業主由於缺錢急用,決定將門面賣了。也就是說,到年底他就不會再續簽合同了,我和李娟必須將超市騰空。那麼多貨,可讓我往哪兒轉移呢?也會對我和娟造成多嚴重的經濟損失啊! 我幾次話到唇邊都沒說出口,怕娟也著急起來——她聽了能不急嗎? 接下來的幾天,我和高翔顧不上處理「私了」之事,各自分頭在全市到處轉,想預先租到一處可以存放貨物的地方,卻都很失望。地方是有的,不過租金太高,超出了我們的經濟承受力。 我就埋怨高翔不該將養父的卡寄走。 他倒沒生氣,這麼安慰我:「你已經是成年人了,以後面臨困難,不要總是依賴養父。如果你沒那麼一位養父又怎麼辦?何況還是養父,再花他的錢你慚愧不慚愧呀?我高翔的臉又往哪兒擱呀?車到山前必有路,再難邁過去的坎,咱倆一起邁,哪怕我背著你往前邁,那也是我應該的,卻不是別人應該的。」 第二天上午,公安局打來了電話,要求我立刻去一次,有事相議。 高翔陪我去了。 公安局的人說,張倩倩的委託律師來過公安局了,聲明一切經濟責任由她全額承擔,所以他們出於對孩子的考慮,已將劉柱釋放了。那父子倆被劉大爺領走了。 「劉柱是農民,而張倩倩承擔經濟責任的能力強,李娟又是為了掩護她而被刺的,我們認為以這種方式私了反而對三方面都好……」 「完全同意!」高翔迫不及待地搶先表態。 公安的同志問他是誰? 我說:「他是我丈夫,也是我和李娟的律師。」於是我代李娟在幾頁紙上簽了字,按了紅手印。 離開公安局的路上,高翔如釋重負地說:「這樣好。甚好甚好。車到山前必有路,你不信也該信了吧?」 高翔說:「公安局會讓她該出現的時候出現的。」 竟無須公安局那麼做,倩倩主動出現了。我和高翔回到超市時,見倩倩在門前徘徊。 她說怕引起人注意,不是開著那輛紅色跑車來的。她要和我找個地方談談。 我對高翔說:「現在是我們姐們兒之間的事了,你別摻和,好好替我看店吧。」 高翔說:「遵命。」 我便將倩倩請上了吊鋪。 高翔送上飲料時,倩倩說:「沒帶煙,來盒好煙。」 高翔就又送上了一盒店裡最好的煙。 倩倩吸煙時,我正襟危坐地說:「開始吧。」 她白我一眼,嗔道:「急什麼,讓我定定神兒行不?」 我不好意思了,小聲說:「行。」 「從沒在這麼一種地方跟人談過正事兒。」 「我和娟晚上睡這兒。」 「不僅和娟吧?」 「現在和他,沒他我夜裡害怕。」 「你倆……正式的?」 「娟出院後,我倆就領結婚證。」 「搞藝術的?」 「攝影家。」 「家?」 「對。上海攝影家協會副主席。」 「挺有氣質的,滿意不?」 「適合我。」 「怎麼沒見著『小朋友』?」 「誰知貓哪兒去了。它挺好的,我和娟是不會遺棄它的……談正事吧。」 「你像是娟的代理律師了,口氣也像。」 「現在只得由我代理了呀。我也不習慣在這種地方跟人談正事,快開始吧。」對倩倩的東拉西扯,我有些不耐煩了。 「三年前,咱們姐仨那是種什麼關係?不承想現在將關係弄成了這樣,唉……」倩倩按滅煙,歎了口氣。 我怫然地說:「能怪我嗎?能怪娟嗎?……」 「你別來氣,當然怪我,全都怪我。不過你得給我個機會,讓我話說從頭,要不我心裡也憋屈。我說的時候,不許打斷我哈……」 「說吧說吧,我洗耳恭聽。」我快失去耐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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