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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〇


  子夜時分,父子倆緩緩走在新區的人行道上,像一對巡夜人。仲夏時節的新區花兒絢爛,四處綠化,宜人美好。路燈光讓那些花兒顏色變了,看起來感覺像隔著一層淡藍玻璃。住一樓的人家都有小院,他們在小院裡栽種了各種花。許多二樓以上人家的陽臺,同樣擺放著自己喜歡的盆花。搬遷到新區的居民主要是底層人家,但居住狀況和環境一改善,人類親近自然、喜歡花草的天性就重新煥發出來。不久,另一種天性也暴露無遺,那便是侵佔公共空間、私搭亂建現象層出不窮,一度失控。差不多所有住一層的人家都企圖將小院建成房間,將小區公共人行道占為院子。有那住高層的人家,將陽臺建成房間後,居然再淩空接出陽臺來,看上去險象環生,人從下邊經過時提心吊膽。

  聽說施工過程中,還發生過摔傷人的事件。周秉義堅定不移進行整治處理,勸阻不成,就在執法部門配合下親自帶人強行拆除,對嚴重妨礙公務者該抓便抓,該判則判,表現出了絕不妥協、敢於擔當的領導風範。那一時期,他成了不少人的公敵。然而,私搭亂建之風畢竟被他刹住了,否則新區的環境不可能像現在這麼乾淨整齊。他所做的另一件遭人罵的事,便是修建了幾處停車場。這本是對家家戶戶有益的事,一旦收費似乎就變味兒。儘管比全市任何停車場的收費標準都要低,很多人家卻認為最好允許他們就在家門口的馬路邊安裝地鎖,一分錢不花就可以佔有車位。不允許他們那樣做,自然就不是好人。周秉義率領執法人員強拆地鎖時,他的公車在停車場被劃得一塌糊塗,車窗也被砸了。即便如此,新區幾塊巨大公告牌上的新區管理條例,也越來越不容輕視了。

  一位有閒心的居民統計過,夏季的新區已開放著二三十種花了。

  周秉昆父子聞到了一陣花香。

  為了舒緩一下自己和父親壓抑的心情,周聰沒話找話地問:「爸,是夜來香的香味兒吧?」

  「不是。」

  「那是什麼花的香味兒?」

  「我也聞不出來,反正不是夜來香的香味兒。」

  「爸,回去吧。」

  「要回去你自己回去,我想再走走。」

  父子倆正這麼邊走邊說,在人行道拐角處遇到了兩名保安,還牽條大狼狗。兩名保安是周家麵食店的常客,連那條大狼狗也認識周秉昆。保安奇怪周秉昆父子為什麼半夜三更出現在街上,秉昆解釋說自己最近失眠,所以讓兒子陪著出來走走。互相聊了幾句可聊可不聊的話,一名保安離開時說:「凡事得想開點兒,心中要是沒鬼,那就不怕半夜鬼敲門。」

  望著兩名保安的背影,周聰小聲罵了句:「媽的,說的什麼屁話!」

  秉昆瞪著兒子訓道:「你幹嗎罵人家呢?人家說得不對啊?」

  說完,他逕自又往前走。

  組建新區保安隊,也是一件讓周秉義挨駡的事。家家戶戶都需要居住環境安全,但如果每戶每月交二十元錢,一半左右的人家就強烈反對了,他們甚至嚷嚷起來——

  「不是有派出所嗎?還組織什麼保安隊?」

  「我們住得不安全,那是派出所失職!」

  「保證我們的安全是政府應盡的責任,組建保安隊該由政府出錢!」

  「誰愛交誰交,反正我家堅決不交,我家才不需要保安隊來保障安全!」

  他們並不這麼想:有十余萬戶居民的新區,地處城鄉接合部,僅有派出所肯定難以保障所有人安全;如果實行每天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巡邏,一百二十餘人的保安隊人數並不算多;還要有宿舍、食堂,要發工資,要上「三險」,要經常進行培訓,費用也低不了。

  許多新區居民認為,每戶每月二十元,一年就是二百四十元。二百四十元能買不少吃的啊!直至真的發生了幾起入室搶劫案件,有保安隊隊員為了保衛居民的人身安全受了重傷,願意繳納保安費的人家才多了起來,但仍有幾百戶人家還是堅決不繳。實際上,管理規定中也說,家庭困難的人家可以免費,而那幾百戶人家絕非困難戶。那些人甚至覺得,沒人能把自己怎麼樣,反而自鳴得意,趾高氣揚。

  周秉昆一邊走,一邊想新區的那些人和事,對哥哥周秉義當時一心要將新區建成老百姓美好家園的想法既感動又同情。他認為哥哥對基層群眾還是太不瞭解了,一些老百姓是根本不願為家門外的事花一分錢的。他們只要自己家好就行了,對於什麼家園不家園的並無要求。如果你想要說服他們,讓他們為自己並無要求的事情花錢,他們就會打心眼裡討厭你。他們為了自家感覺良好而損害集體家園環境時,最喜歡的就是那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根本不負責任的所謂管理者。倘若海選一位基層領導,他們甚至樂於將選票投給這位不負責任的管理者,而不是周秉義那樣凡事較真的人。

  周秉昆在一戶人家的小院前站住了——那是春燕父母家。拆遷時,春燕媽對他說:「我和春燕爸年紀大了,不想乘電梯上下樓,沒乘過那東西,聽說常夾住老人孩子,心裡害怕。請你跟你哥打一聲招呼,我們得住一樓。」

  秉昆轉告了秉義。

  秉義說:「可以理解,應該照顧,沒問題。」

  幾天後,春燕媽又對他說:「我和春燕爸都希望院子再大點兒,讓你哥一定費心啊!」

  秉昆也轉告了秉義。

  秉義說:「這有點兒難,院子大的單元全被先搬來的人家相中了,我儘量調調看吧。」

  春燕媽第三次找他,提出的要求是:「春燕她二姐跟我們老兩口住一起,不給她二姐一套房子可不行!秉昆,你告訴你哥,不滿足我家這個要求,我們可要耍賴不搬,看他拿我們怎麼辦。誰叫咱們兩家兩代人有四五十年的交情呢!」

  秉昆本不願再轉告哥哥,在春燕的過問和鄭娟的相勸之下,還是轉告了。

  秉義苦笑道:「春燕她二姐家的戶口不在光字片呀,這要求過分了,我太沒把握啊!」

  最終,春燕媽家搬到了這一單元裡。那幢樓最靠邊,那一單元又是那幢樓最邊上的單元——不但窗前有小院,樓側也有兩米多寬的一溜地,被美觀的鐵柵欄一併圍著。在新區,數那樣的單元小院大,房間面積也大。春燕她二姐則另外分到了一居室。

  然而,春燕媽每次見著秉昆時都嘟嘟囔囔,頗有微詞,顯然對秉義並不滿意。秉昆只好賠著笑臉,替哥哥秉義受過。

  「百年不遇的一次機會,好不容易活著的時候盼到了,你哥又大權在握,他究竟有什麼為難的,非不分給春燕二姐一套兩居室?」春燕媽照例要說這麼幾句話。

  秉昆每次都只能說:「是他不對,他不對。」

  春燕媽家的院子裡有花,還栽了葡萄,架上的葡萄快熟了,變紫了。秉昆想那一定是德寶侍弄的,春燕和她父母她二姐誰也搭不成那麼好的葡萄架。他聯想到了兒子周聰帶回來的情況,假如曹德寶揭發周秉義的事是真的,那麼他今後再也不會從這條街上走了。他無法接受那樣的現實。

  周聰問:「爸,這是誰家?」

  他說:「不知道。」

  周聰又問:「那你站這兒幹什麼?」

  他說:「想點兒事。」

  周聰說:「爸,咱們還是回家吧。」

  他說:「行啊,回吧。」

  在回家的路上,他流淚了。

  「雪片似的」的說法未免誇張,但確實有不少揭發周秉義的信件,經由各種渠道集中到中紀委在本市的工作點。知情人透露,二三百封肯定是有的,其中大部分揭發者是新區的人,少部分是周秉義當過市委書記那個市的人。此外,還有極個別形形色色的人揭發雞毛蒜皮的事,有個署名「文化廳一幹部」的人揭發周秉義貪污過一件價值連城的文物,後經查明那是複製品,周秉義調離文化廳前上交了。還有幾封信看樣子是同一個人寫的,揭發周秉義對偉大領袖刻骨仇恨,因為每到「文革」多少周年,他必定在報刊上發一篇反思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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