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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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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三年,他已五年多沒見過女兒了。一九六九年,他探家期間知道了女兒做的荒唐之事,曾暗自發誓再也不見她了。然而,終究是父親,周蓉畢竟是他的親生女兒啊,「每逢佳節倍思親」,他最惦念的是女兒。他不怎麼惦念長子秉義,千千萬萬人家的兒女都下鄉了,自己的長子也下鄉了,有什麼可惦念的呢?何況,秉義是有主見的,無須自己這個父親操什麼心。又何況,秉義的婚姻大事下鄉之前就定下了,他和老伴都對郝冬梅很滿意,認為她與秉義哪方面都十分般配。至於她的父親成了「走資派」,被打倒了,他和老伴並不介意。那有什麼呢?成了「走資派」也證明著一種資格,起碼證明人家郝冬梅的父親曾經是老革命吧?郝冬梅的父親也確實是老革命,曾在楊靖宇領導的抗日聯軍擔任過師長,是東北抗日聯軍一員赫赫有名的勇將,身上留下了兩處傷疤。一處差點兒擊中心臟,如果不是命大,早已成為烈士。這樣的人如果還不算老革命,那還得有多麼光榮的歷史才算呢?周志剛對於出生入死抗過日的人一向心存大敬意,雖還沒見過郝冬梅的父親,內心裡已分享到莫大的光榮了。再說,「十年河東,十年河西」,他不信中國會一直折騰不休,非將這些經過生死考驗的幹部都當垃圾扔了不可。至於小兒子秉昆,周志剛更不惦念。他留城工作,從小老實巴交,又有老伴在他身邊操心著,沒什麼可惦念的。 確確實實,他最惦念的是女兒周蓉。 如果女兒也下鄉了,可能他反倒不太惦念。人家郝冬梅也是女兒,還曾是高幹的女兒,人家不也下鄉了嗎?千千萬萬人家的女兒不都下鄉了嗎?他的女兒既不是紙糊的,也不是用糖漿吹的糖人兒,不會一沾火就會燒成灰、一碰就會破個洞,有什麼不放心的呢?而且,周蓉自己也不是個嬌氣的女孩,從小到大,並沒拿自己當過家裡的寶。相反,她還總拿自己當家長似的。他和老伴說應該先給哪個孩子添件新衣服時,她總是先讓著哥哥,後讓著弟弟。全中國人都挨餓那三年,女兒在飯桌上吃得最少,往往沒吃幾口就說吃飽了,而他和老伴不止一次發現,女兒背著他倆和哥哥弟弟,一邊嘎嘣嘎嘣嚼著從水缸裡鏟下的冰片,一邊看書或寫作業——她的胃疼病正是那三年裡落下的。每當想起女兒的件件往事,周志剛就會惦念得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別人以為他勞動時老當益壯不知什麼叫累,肯定是為了保住多年連續被評為勞模的榮譽,殊不知他每天下班後腰酸腿疼,卻甘願累成那樣——累成那樣,晚上就可以睡好覺,不因想女兒而徹夜失眠了。 當女兒不經意間出落成一個亭亭玉立漂漂亮亮的大姑娘以後,他經常想的其實只有一個問題——長成一個大美人兒的女兒,將來會嫁給什麼人?或者反過來說,什麼樣的男人才有福氣做自己女兒的丈夫? 街坊一些年輕婦女都認為女兒應該去當演員,那麼漂亮不當演員可惜了。女兒卻不止一次對他和老伴表明自己的人生志向——考大學,畢業後爭取留在大學,當大學老師;但凡有一絲可能,那就要爭取成為教授。 他和老伴都不知道教授是怎樣的人。 女兒解釋:「你們就想,教授是大學老師中的老師吧。」 他問:「那就是大學裡學問很高的那一類人了?」 女兒說:「可以這麼認為。」 他當即斬釘截鐵地表態:「支持!砸鍋賣鐵爸也支持!」 老伴卻說:「也不至於到砸鍋賣鐵那地步。女兒,爸媽保證,只要你考上了,爸媽就肯定供得起。咱家不是有家傳的值錢東西嘛!」 女兒明白媽指的是什麼,撲哧笑了,旋即莊重地說:「爸,媽,我不但有信心考上大學,而且有信心靠勤工儉學讀完大學,那東西當傳家寶留給你們小兒子吧。」 周志剛向老伴使了個眼色,起身走到外屋去了。 老伴則心領神會,試探地問:「蓉啊,趁你哥和你弟都不在家,咱娘倆說點兒悄悄話,向媽透露透露你的真實想法,我女兒將來希望嫁給一個什麼樣的小夥子呀?」 女兒大笑起來,笑罷,反問:「媽,想套我的話是不是?我爸剛才向你使眼色,當我沒看出來?」 做母親的板臉道:「別管你爸使沒使眼色,我當媽的還沒權利問問你嗎?」 女兒大聲說:「爸,那你也在外屋聽清楚了啊,我剛上高中,你們想知道的事,我還壓根兒沒考慮過呢。有一點可以預先告訴你們,那就是:我將來的愛情肯定要由自己做主,希望爸媽那時給我充分的自由!」 周志剛在外屋首先大聲表態:「給!給!絕對給!爸才不會替我女兒搞包辦婚姻那一套。這都什麼年月了,你爸是新中國第一代建築工人,也是領導階級中的一員,是講民主、講平等的人。」 周志剛走在碎石路上,沒因為回憶起了那些與女兒有關的往事而有絲毫愉快,相反,內心深處產生了一種被自己萬難接受的現實所欺壓的無奈和屈辱。他認為那種欺壓是女兒造成的,但一想到女兒肯定也深陷於她自己造成的苦境之中,心中便無怨無恨只有憐惜了。 究竟一個怎樣的男人,會使女兒寧願讓父母傷心、哥哥弟弟蒙羞,而破釜沉舟、一意孤行地追著他來到癱氣彌漫的貴州深山裡,與他共同生活呢? 他困惑不解。他此行去見女兒,不僅僅是由於對女兒的朝思暮想,也是要去見到那個男人。 難道他是一個腦後發出七彩祥光隱於凡塵的仙人不成? 他不信。他要親眼見識見識。 沒調到貴州來以前,周志剛曾多次在家信中要求小兒子將姐姐的通信地址告訴他,秉昆卻從沒寫在回信中。他明白,小兒子一再成心忽略,肯定也是老伴的主張,怕他一旦有了地址,會接連不斷地寫信責駡周蓉,他後來理解了他們的顧慮。倘那時他已有了地址,當然會接連不斷地給女兒寫信,對她大加責駡。多虧那時他沒有地址,果真那樣做了他現在會後悔死的。 調到貴州以後,他給大兒子秉義去了一封不短的信,言辭懇切地表明,自己已經不恨周蓉,但是太想她了,想到了夜裡經常大睜著雙眼睡不著覺的程度,快神經衰弱,開始服安眠藥了。這是真的。他在那封信中懇求秉義將妹妹的地址告訴他這個可憐的父親。他在信中保證,秉義的顧慮是多餘的,完全沒必要。作為父親,自己既然調到貴州,與女兒同在一個省,從哪方面講也應該親自去看看女兒的生活情況啊!這是他作為父親的起碼責任,也是起碼權利啊!不然,那他還配做父親嗎? 他是在掃盲時期才學會寫一些字的。內容那麼複雜的一封信,僅靠他所會寫的那些字不夠用。那種複雜的心理變化和感情表達,完全超出了他的實際表述能力。他只得放棄模範老工人的自尊,請工友中一名年輕秀才代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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