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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媽給你煮了個荷包蛋,熱在鍋裡呢,還有個兩摻面饅頭,吃了快去上下午班吧。」

  「媽我有點兒頭疼,下午不去了。」

  「預先沒請假,不去行?」

  「行。」

  「媽去你們廠替你請假吧?」

  「沒那必要。大冷的天,吃飽了撐的啊?」

  「要不你把你們廠辦公室的電話告訴媽,媽到派出所去,用他們那兒的電話替你請假,媽跟他們都挺熟的。」

  「更沒那必要了。媽,你該幹什麼幹什麼,別把我半天沒上班沒請假當成回事兒,根本就算不上是件事兒。」

  秉昆將母親為他熱在鍋裡的午飯吃得一乾二淨,蹬掉鞋上了炕,脫去棉襖棉褲蓋上被子倒頭便睡,居然酣睡了兩個多小時。全市多數人家都買不到好煤,一個冬天不暖和,周家也不例外。少數有暖氣的幹部家,因為鍋爐有好煤保障著,才一如既往溫暖如春。幸而母親一直將火炕燒得挺熱乎,秉昆竟睡出了汗。哥哥姐姐在家時,哥哥與秉昆睡外屋,姐姐和母親睡裡屋。哥哥和姐姐如今都遠走高飛,為了省煤,冬季外屋的火炕就不燒了,秉昆便睡到裡屋,為的也是每晚能躺在炕上陪母親說說話。

  「上山下鄉」這一場運動,對於A市大多數老百姓的影響,與對全國其他城市老百姓的影響不太一樣。A市老百姓的兒女去往兵團和農場的占多數,而他們是掙工資的。三十二元是工廠裡一級工的月工資。如果一戶人家有兩個去往兵團或農場的子女,每人每月往家裡寄十元錢,那戶人家的生活也會大大改善。少了兩個人的吃穿費用,每月多了二十元錢,就少了以往一分錢恨不得掰成兩半花的拮据。春燕家如此,秉昆家也是這樣。他一領了工資,留下幾元零花錢,其餘全都交給母親。母親也花不著他的錢,替他存著。母親還讓他寫信告訴父親,千萬不必為了每月往家裡多寄點兒,省衣節食地虧待自己。父親呢,每月也就少往家裡寄十元,自己那邊也有餘錢可攢了。

  晚上,待母親也躺下,關了燈,秉昆睡不著了。

  黑暗中,母親問:「後天是星期日吧?」

  他說:「對。」

  母親說:「那你想著,星期日給你姐寄二十元錢去。」

  他說:「記住了。」

  母親沉默片刻,又說:「她畢竟是媽身上掉下的肉,媽說不想她不惦記她,那是自己騙自己呀,兒子。」

  他說:「媽,我明白。」

  母親說:「你放心,媽不會動你的錢,你掙的錢永遠是你的。媽每年春節前寄給你姐的,是從你爸寄回家的錢中省下的。」

  他說:「媽,你根本沒必要分得這麼清。什麼我掙的我爸寄回家的,我聽了心裡彆扭。我掙的錢你可以隨便花,想給我姐寄多少我都沒意見。她是我親姐,我也想她惦記她啊,只不過不說罷了。」

  母親說:「媽也明白。」

  母親的聲音就哽咽了。

  自從一九六八年秋,周蓉以讓母親和弟弟難以接受的方式離家遠去,四年多沒回過一次家。不知她是怎麼想的,也不知她過著怎樣的生活。她寫給家裡的信有的很短,有的挺長。短信分明就是為了報個平安,對母親和弟弟的意義類似于平安電報。而長信,又只不過寫些貴州山區的風花雪月、民俗村習,像是見聞式散文的「投稿」,毫無家信的意義可言。

  每當秉昆念「投稿」般的家信時,母親會不耐煩地打斷他,問:「像上封一樣的內容?」

  秉昆只有如實回答:「對。」

  母親往往還要問一句:「一點兒別的內容都沒有?」

  如果秉昆回答「對」,那麼母親便會說:「別念了,好好收起來吧。」

  之後,母親就走到外屋,甚至走到小院去無聲而泣。

  結果,母親的眼病就又犯了。

  去年,姐姐來信說她已經與自己所愛的人結婚了,卻連他倆的結婚照也沒隨信寄回一張。收到那封使母親和弟弟內心憂慮糾結的信不久,周志剛回來探家了。父親回到家裡的第三天,母親鼓足勇氣將姐姐的事告訴了父親,結果脾氣一向很好、被公認特別扛得住事的父親勃然大怒,不但斥責母親沒盡好做母親的責任,也罵秉昆不是個好兒子,是個白養活在家裡吃閒飯完全沒用的東西。兩個大活人整天在家,怎麼就能叫周蓉她那樣走成功了?父親摔了東西,還扇了秉昆一耳光。多虧是冬季,門窗嚴實,沒將鄰居驚動到家裡來。

  由於母親說起了姐姐,秉昆那晚非常想念姐姐。

  他一閉上眼睛就做夢,一夢接一夢,連得亂七八糟的,先夢到姐姐寄來一張大寸的結婚照,照片上的男人竟是塗志強!

  一驚,醒了。

  好不容易再睡過去,結果夢到的還是塗志強!

  臉白如紙的塗志強手拎一根鐵釺子,挖苦地對他說:「瞧你那點兒膽兒,我自己都不怕死,你還嚇昏過去了?」

  又驚醒了,驚出一身冷汗。

  接著夢到了春燕。

  她披頭散髮,渾身是血,對他慘笑道:「沒想到吧?強子他殺死的是我!你個傻帽兒,這世上你想不到的事兒多了,我倆一條心,就是要給你這種傻帽一個大意外,刺激刺激你們的神經!哈哈,哈哈……」

  他在春燕狂笑時喊出了夢話:「哥哥快來救我!」

  結果將母親也驚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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