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曉聲 > 人世間 | 上頁 下頁


  公安人員一擺下巴,小個子男人便向塗志強走了過去——他是瘸子。

  塗志強腕上有手銬,他彎下腰,於是小個子男人替他把帽子戴上了。

  等他倆分開,公安幹部嚴厲地問小個子男人:「他跟你說話了吧?」

  小個子男人點頭。

  公安幹部緊接著問:「說什麼了?!」

  小個子男人不動聲色地回答:「只說了四個字——謝謝大哥。我比他年齡大,他叫我大哥也是應該的。」

  公安幹部沉吟了一下,一揮手,「發車!」

  車輪剛一滾動,小個子男人靈巧地躍坐到一輛自行車的後座上了。

  A市當年對死刑犯執行槍決的地點,一向在松花江邊的一處沙灘那裡。春夏秋三季,江水再怎麼漲也不會將那一大片沙灘完全淹沒,因為那裡是松花江特寬的江段。冬季,那裡白雪皚皚,少有人往,並且離市區不遠,也就半個來小時的車程。

  果不其然,那裡已人山人海。在當年,不知怎麼的,國人很喜歡圍觀槍決犯人的場面,也許是由於平時的娛樂活動太少吧。

  木材加工廠去了十幾人,兩名中年工人帶隊,其餘都是青年工人。廠裡出了殺人犯,按慣例,單位必須出人去協助公安人員維持秩序。再者說了,出了青年殺人犯的單位,其他青年工人更應該接受特殊的現場教育。

  有人是願意去的,因為既有刺激的熱鬧可看,還可以不幹活。如果幸運,也許有機會認識了某位公安人員,搭上了以後交往的關係,豈不更划算了?若能與藍警服交往成朋友,那種關係可就太寶貴了!

  有人無所謂願不願意,領導指名道姓地叫去,那就去唄。聽領導的吩咐總是沒虧吃的。

  有一個人卻非常非常不願去,——周秉昆。

  周秉昆與塗志強同是在共樂區光字片出生的,塗志強比周秉昆大兩歲,周秉昆一向親昵地叫他「強子哥」,而塗志強總是叫周秉昆「昆兒」。他倆的家住前後街,二人是「發小」。

  無論塗志強還是周秉昆,都沒跟別人強調過他倆是朋友,但廠裡的人都認為他倆當然是朋友——在出料班,他倆還是同時幹活兒同時休息的「對子」呢。電鋸一響,出料是累死人的活兒,兩兩一組,輪番出料。那活兒只有那麼一種幹法,一組幹一組歇,才可持續,不至於將人一個個全都累趴下。塗志強與周秉昆抬沉重的木梁時,總是儘量往木梁的中間移肩,那樣周秉昆肩上的分最會減輕些。

  這麼一種關係的兩個青年如果還不算是朋友,什麼樣的關係才夠得上是朋友呢?

  周秉昆找了廠長,明確表示自己不願去。

  廠長看著他低聲說:「秉昆呀,其實你最應該去啊!」

  周秉昆不解地問:「為什麼我就最應該去呢?」

  廠長回答:「你倆是好朋友嘛。」

  周秉昆囁嚅道:「我倆的關係,也不像……大家以為的那麼好。」

  廠長搖著頭說:「好的程度另論,反正你倆是朋友這一點沒錯。畢竟朋友一場,你還是去一下吧。」

  周秉昆固執地說:「我看不得那種場面,會做噩夢的。」

  廠長也固執地說:「做噩夢那就對了,證明那種場面對你的教育目的達到了。」

  周秉昆張了張嘴,一時不知說什麼好了。

  廠長又說:「反正誰不去都行,你是必須去的。實話告訴你吧,這是支部的決定,我不能改變支部的決定。」

  廠長的話說得不留餘地,周秉昆更加無話可說了。

  廠裡派了一輛小卡車送他們。

  路上,一青年工友說,死刑犯後腦中槍前額觸地後,怕未死,還需有人手持鐵針從槍眼捅入頭裡,攪幾攪,那樣就死定了。不補槍,補槍浪費一顆子彈。戰備年代,子彈寶貴。

  周秉昆未聽猶可,一聽之下,嘔了幾嘔,差點兒吐在車上。他也不管車開得多快,想跳下去,幸被同事們幾雙手同時拽住了,才沒出事。

  一名帶隊的師傅火了,怒道:「閉上你那臭嘴!明知他膽小,還非編瞎話嚇唬他?再胡咧咧我抽你!」

  小青工們見周秉昆被嚇得臉色煞白,皆笑。

  刑車到來,圍觀的人群開始騷亂。周秉昆他們立刻與公安們配合,臂挽臂組成人牆。即使那樣,一波波人浪還是不斷自後前擁。周秉昆聽到有人喊:「我沒往前擠,是後邊擠的!」

  一名胸前橫槍的公安出現,厲聲喝道:「誰敢再擠?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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