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佩甫 > 送你一朵苦楝花 >  上一頁    下一頁
十二


  失望一定是有的。你在追尋中一天一天地把他「神化」了。你不是在尋找他,而是在尋找中「塑造」他。你在想像中「塑造」了一個男人,「塑造」了一個你心目中的偶像。這偶像在想像中是美好的。你每時每刻都在加重著這美好的分量,完善著這美好的形體。你自己給你自己捏了一個完美無缺的「男人」。然而,當你真正接近這男人的時候,那心中的偶像就碎了……

  嚴格他說,這不是對男人的失望,而是對追尋本身的失望,你需要的僅僅是追尋的過程,是一個擱置精神的地方。目標的貼近卻帶來了精神的失落。苦難歷程的結束預示著新的苦難歷程的開始,你自然是不會停下來的,得到本身就意味著喪失。

  可事情一旦開始,就不會很快結束。雖然才短短的七天時間,你卻又一次種下了悲劇的種子。

  也就在短短七天的時間裡,你徹底征服了一個男人,這小夥發瘋一般地愛上了你。仰走之後,他為找你尋遍了大街小巷,爾後就毫不猶豫地追到家鄉來了。他給父母帶來了豐厚的禮品,也帶來了一個男人求愛的勇氣。可是,你不在家,你根本就沒有回來。父母對這位勾引來的「女婿」顯然是不會承認的。他掂來的禮品被爹扔在了村街上,繼而又讓這小夥飽嘗了足夠的冷落。家裡不接待他,他就睡在場裡的麥秸窩裡。夜風是涼的,可這小夥卻心如火焚。他以為你一定會回來的。他望眼欲穿地在村裡等了你七天,每天都在家門前轉上幾趟,每天都掂著貴重的禮物懇求老人承認他。為了說明他的來意,他一定是給老人講述了那七天的「野合」……可父母是不會接受恥辱的,恥辱已經夠多了。老人肯定辱駡了他,罵他個狗血淋頭!

  這小夥顯然是忍到了最後的地步。他的錢花完了,你仍沒有回來。於是,在一天夜裡,黎明之前,他越牆而入,跳進了咱家的院子。他一定是在院裡站了很久,當眼睛徹底適應黑暗之後,他看見了扔在房角處的一根麻繩……

  第二天早上,娘一推門就嚇得蹲坐在地上。她看見院中的苦楝樹上吊著一個人,那人長伸著舌頭……

  小妹,你看見血了嗎?你是有罪的呀!

  你毀掉的不僅僅是個年輕的生命,你壓榨了一個男人的靈魂。你給了他火辣辣的七天,然後突然把他拋在冰水裡,悄然而去。何必當初呢?!

  是呀,愛是不能勉強的。對這小夥的死你不負法律責任。不愛,也似乎沒有道義上的責任。你沒有讓他死,也沒有逼他死,是他自己要死的。你甚至可以說他的氣度太狹,不配做你的男人。可他畢竟是為愛你而死的呀!捫心自問,你的天良何在?!

  這小夥也是在咱們鄉下長大的孩子,據說,他娘死得早,自幼是跟爹長大的,出門回家兩根棍,從沒嘗受過女人的溫存。女人在他心中占的位置太重了!二十多年的乾渴,一朝得到滋潤,那心情是很難形容的,鄉下人找女人多難哪,奔一個女人往往要付出兩代人的辛勞。他就是為女人才出外奔生路的。在鄉下,這娃兒應該算是聰明了,他學得了一份鎖匠的手藝,也定然是有了一份奔女人的小小計劃。你給了他愛,填補了他的空白,同時也打亂了他的計劃。他本可以靠勞動掙一份愛的。可這愛自天而降,卻又抽身而去,你給了他多大的失望啊!

  失望本身就是對他的最大蔑視。失望本身就是對一個男人最殘酷的冶煉。一個愛人的失望,既是毀滅的榨機,也是再造的熔爐。這小夥無法承受那突如其來的火與冰,他去了。可我再說一句,你何必當初呢?!!

  如果說,對這小夥的死你還可以有所推卸的話,那麼,你給父母帶來的屈辱和災難卻是無法推卸的。

  多麼宏大的恥辱啊!四鄉的人像過節一樣一撥一撥地湧到家裡來看熱鬧;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人也川流不息地來勘查死屍,詢問死因;村人們更是四處張揚,逢人就說。兩位老人每日裡像罪人一樣立在門前,戰戰兢兢地迎候著各種人的盤問。娘為此昏死過去三次;爹見人就磕頭,一次又一次地磕頭,頭都磕出血來了……

  那是夏天哪,我的小妹!在火爐一樣的夏天裡,父母為你守了七天死人。那七天,你知道他們是怎樣熬過來的嗎?!他們為你的「恥辱」守靈,為那長吐著舌頭的「恥辱」賠罪,為你承擔了千萬人的責駡和唾棄。年過半百的老人,每天像猴子一樣地站在門前接受上萬人的「觀賞」,那滋味並不亞于在堿水裡泡在油裡煎!夜也是難熬。天熱,那死屍放院裡怕狗拉,放屋裡又怕臭了,可沒有法院和對方家人的許可是不能埋的……那真是死不了又活不成的七天七夜呀!

  小妹,你罪孽深重呀!你不能忍受的,讓父母替你忍受了;你種下了悲劇的種子,讓父母來品嘗罪孽的果實。

  你是在找他嗎?你是在找你自己。你找到了自己,卻發現已不是原來的自己了。於是你丟棄了「舊我」又一次尋找。「新我」……

  10

  小妹,你是有罪的。你的哥哥也是有罪的。你罪在行動,你的哥哥卻罪在思維。

  在這裡,我將但白地告訴你,你的哥哥是一個意淫者。

  他得了可怕的精神分裂症。有很久了,幾乎每天晚上他都是在失眠中度過的。夜的眼關注著他的每一個行動:他的一半躺在婚床之上,另一半卻去追尋那久遠的「陽光」。當婚床上的半個我在肉體上做愛的時候,另一半卻在精神上與「陽光」交歡。他追逐「陽光」追逐精神的歡愉幾乎達到了發瘋的程度。他在暗夜裡神行七百里去與那「陽光」匯合,他的神思在「陽光」的門前彳亍獨行,徊徘不前。那門鈴就在他眼前「亮」著,他一次又一次「勇敢」地沖上去按那門鈴,可在最後一刻還是逃竄了。他永遠不會按響門鈴,可一次又一次地試圖去按……他聽見門鈴響了,聽見了那細碎、嬌柔的腳步聲,繼而他看到了粉紅的一閃。當那粉紅的一閃隨著有節奏的腳步聲出現在門前時,他卻很快地躲開了。「陽光」在半開的門前燦爛,粉紅色的笑靨在門前燦爛,燦爛燦爛燦爛……

  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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