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佩甫 > 送你一朵苦楝花 >  上一頁    下一頁
十一


  小妹,在一個秩序化正常化的生活環境裡,一個超常的人的結局就是這樣。一九五七年,「神童」的生活方式是不正常的,他被打成了右派;到了一九八七年,老吳的生活方式仍然是不正常的,他成了一個廢人。這是時代的悲劇,單個人是無能為力的。老吳年輕時曾執著地追求過,可他得到的卻是半生平庸;他渴望著人生的輝煌,卻失去了最富有創造力的年華。

  走出平庸是要付出代價的。「一步邁錯百步難回」對人的影響太大了!說不清的實例告誡人們要平庸,要正常,要過「類」的生活,不要尋求單個人的「自我」。平庸可以給人舒適,給人以安全感,給人以時間的保障。雖然沒有輝煌,但也不會毀滅。

  但是,秩序化就意味著喪失個性,喪失自我,使單個的有活力的人變成社會運轉中的機器零件。人不可能徹底的零件化,肉體的相象代替不了精神的統一。精神是無法統一的,一萬個人有一萬個擱置精神的地方,那是絕不會相同的。社會秩序化的結果必然產生虛偽,產生千千萬萬個面具人。這同樣是可怕的。

  當然,也有人說,活人是活「質量」的。只要瞬間的輝煌,不要平庸的歲月。哪怕有片刻的輝煌,也就夠了。可這話對老吳來說,是不是太殘酷了?

  小妹,你哥哥就是一個面具人。他的面具就是那「永久牌」的微笑。當世界充滿面具的時候,為了生存,他不可能袒露真誠。他在上級面前微笑的時候,心裡想的卻是何時能分到一套像樣的房子;他在同事面前微笑的時候,想的卻是五月裡天氣的燥熱;他在朋友面前微笑的時候,想的卻是午飯後吃一隻蘋果的滋味;他在那陌生女人面前微笑的時候,想的卻是那久遠的粉紅色的「陽光」……在這個世界上,真誠也是一種權力。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隨便出售的。出售真誠得到的決不是真誠,而是虛偽的拳頭,是袒出胸膛讓人來打。他不願打人,也不願讓人來打,他只有微笑。

  小妹,你哥哥是個平庸的人。他既然選擇了平庸也就不打算為自己辨護。可你呢,你的背叛又換來了什麼呢?

  9

  小妹,你曾經愛過一個男人,那男人是你自己尋來的。你為了尋他,在方圓七百里的範圍內輾轉奔波,吃了說不盡的苦頭。可你找到了他卻又拋棄了他,這又是為什麼呢?

  你和那小夥是在車站上結識的。那是一個京廣線上的小站,等車的人很少。當時你們並不相識,你在等車,他也在等車,大概是口音相近,就隨便他說了幾句話。爾後,車來了,你們僅僅是互相望了一眼,就先後上車了。上車後也並沒有坐在一起,各自在擁動的人流中分開了。這種分離很可能是永久性的。偶然的相遇,應該是不會留下什麼的。然而,坐了幾站之後,你突然發現那小夥下車了。那是一個沒有站台的小站,臨近黃昏,你看見那小夥走下火車,在暮色中晃晃地動著,背影鑲在夕陽裡,眼前是一條漫長的無盡的路……這時候你也許感到了孤寂,分離又使你產生了茫然的貼近。於是你趴在車窗上看了很久,看那人影兒漸漸消失。

  按說,這僅僅是瞬間的記憶,過去了就過去了,可那晚霞中的背影卻烙在了你的心裡。許是那落日的雄渾感染了你?許是那走向落日的鐵黑背影的高大挺然?當然,那匆匆的一瞥,也許早就產生了心的共振。還有什麼呢,那就說不清了。「總之,在那個滾動著橘紅色落日的黃昏,一個男兒的孤零零的行進,路的漫長……使你突然產生了一種相知的渴望。這渴望使你很快地做出了非常的決定,你自己也說不清的決定。在下一個車站,你急匆匆地下了車,竟追那小夥去了。

  這尋找是極茫然的。你不知道他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不知道他姓什麼叫什麼,只記住了這麼一個人,一個背著鋪蓋卷奔生路的人。他在暮色中走上了一條大路……

  為尋這小夥,你來來回回地走了幾百里路,四處打聽他的下落,開初你以為他是出外打工的手藝人,就到附近的建築隊去查問。你在建築工地上給人打過小工,也給人做過飯,幾乎是每隔兩三天換一個地方,可你找遍了所有的建築隊也沒找到他。後來你又以為他是出來挖煤的,於是你又找遍了附近的大小煤窯、全不顧礦工的粗野……有人見你在關山的煤窯上給人拉過坡,那坡很陡,拉一趟只掙三角錢。你是餓著肚子找他的,逢人就問。再後你以為他是做生意的,就又到城裡去尋。你在禹縣縣城的飯鋪裡給人刷過碗,又在許昌給人當過保姆……凡是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可你一次也沒有碰上他。在你幾近絕望的時候,你又常常到車站上去,來來回回地在京廣線上的小站上徘徊,希望能偶爾碰上他。你找得很苦很累也很充實。在長達三個月的光景裡,你心中只有這個小夥……

  這一切仿佛都是命定的。在一個雨後的黃昏,你與他在車站上撞了個滿懷!這小夥穿得闊了些,可你還是認出了他。當他茫然地看了你一眼,正要離開的時候,你叫住了他:「站住。」他又抬頭看了看你,很詫異地問:「幹啥?」你說:「你過來,我有話跟你說。」他遲疑疑地走過來問:「有事?」你點點頭說:「有事。」你把他領到沒人的地方,上去就給了他一巴掌!爾後,你哭了……

  這一巴掌打得大猛,太突兀,大霸道!沒有人這樣幹過,世界上任何愛情都不是這樣來表示的,唯有你。你一巴掌粉碎了一個男人的靈魂,這是你三個月來尋找的結果。

  ……你跟這小夥共同生活了七天(也算是「混」了七天)。沒人知道你們在這七天裡究竟幹了些什麼,「混」是很難說清楚的。據說,這小夥是個鎖匠,看來也是很有錢的,你們一同在縣城那最好的賓館裡住過。而七天之後,你卻悄悄地離開了他。你走時他毫無防備,突然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依然和來時一樣,你沒有帶走他的任何東西。

  你花了那麼大的氣力去尋他,為尋他你吃了那麼多的苦,可一旦找到之後,僅僅才過了七天,你就拋棄了他。他究竟在什麼地方讓你失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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