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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15 孤獨流浪在叢林(5)

  記不清過了多久,我才慢慢地坐起來。那個時候,天色已經全都黑了,四周不至於伸手不見五指,但也是一種恐怖的漆黑。這麼晚了我真的沒有一個人在山裡待過,步兵團的偵察連不會這樣做,軍區偵察兵比武也不會這樣做,但是這個狗日的狗頭大隊是會這樣做的。

  這種孤獨的感覺,我是不會忘記的。雖然以後我習慣了這樣的孤身訓練,但是我說過了,第一次的經歷會很深刻的。

  我的眼睛已經看不見指北針和地圖了,我就看天上的星星和周圍的地形地物,憑著自己對地圖的記憶辨別自己的位置和目標的路程。按照那張地圖,我現在應該是在那條叫作小清河的河邊,往前面走10公里左右有一條四號公路橋,我要穿過這條公路橋才能繼續前進——我已經可以肯定這一點了。我當然不能沿著公路走,那是傻子才幹的事情,但是我可以按照公路上的里程路標確定自己的準確位置,下面的路就好走多了。如果我天亮前到達那條公路橋,那麼我就可以在橋邊的樹叢中間休息一個小時。公路兩側的樹林是有風的,山裡的公路相當於整個大森林的一個通風口,再加上河的通風所以是一個十字通風口,風力很足,又有早上的陽光,我可以曬曬濕透的衣服,乾燥點跑路,雖然很快就會潮濕,但是總比一直潮濕好得多。

  這個時候我的哆嗦沒有停止,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寒冷。山裡的氣溫下降極快,本來是潮濕又炎熱,但是太陽一下去就變成潮濕又寒冷,幾乎沒有什麼過渡,好像就是一下子變成這樣的。這到底是個什麼原理我至今也不明白,這不是我們小兵操心的事情,我們只操心怎麼對付寒冷,原理留給那些坐辦公室的科學家。關鍵是現在我怎麼對付?

  我渾身潮濕,風一吹那種寒意冷颼颼的,連骨頭都開始打戰,我哆嗦著把開山刀插進背後的刀鞘,然後撐著拐杖,拿著蘭花站起來。我再次感到腳腕的疼痛,因為寒冷,疼痛加劇了,但還是在我可以忍受的範圍內。不過我知道走路是比較麻煩的事情了,尤其我的目標是沿著河灘上的鵝卵石走10公里,到達四號公路橋才可以休息。不然怎麼辦?在這種野狼出沒的勞什子山裡睡覺?雖然公路上也會出現狼,但畢竟有人類的文明痕跡,心裡踏實一點兒。

  當時還有一個悲涼的想法,要是在公路附近被狼吃了,殘骸還有機會被人發現。要是在這片大山裡面,誰知道有沒有下一個弟兄從這裡路過呢?這個概率太小了。死了還是有個什麼東西留下好,不然怎麼給老爸老媽交代?怎麼給小影—— 一想起小影我的心又開始疼。

  走!解放軍戰士死都不怕,我還怕疼怕走路?

  我當時真的是拿這句話來激勵自己,因為我那時候已經徹底是一個軍人,一個合格的士兵,雖然還不是一個合格的特種兵。

  我邁一步疼一下,邁兩步就疼兩下,邁三步就鑽心地疼,然後這種疼連環起來,不間斷地疼。

  我在陰風中一直打著哆嗦,但是必須堅持。因為我若隱若現地聽見狼叫,我實在沒有勇氣再次面對那張灰色的瘦削的臉了,我真的知道什麼是陰森森的狼牙了,所以我必須趕緊走。

  如果走到四號公路橋,明天天亮我再開始走,走到天黑50公里怎麼也能走完——要是腳腕沒有受傷的話我有這個自信,但是現在沒有。

  但是也得走!

  我哆嗦著嘴唇,輕聲唱歌給自己壯膽,不敢大聲唱因為怕招來狼:「過得硬的連隊過……過得硬的兵……過得硬的戰士……戰士紅彤彤……過得硬的連隊過得硬……過得硬的兵……過得硬的戰士樣樣紅……」唱著唱著淚水再次滑落。

  現在不缺水了,因為河就在旁邊。但是我冷,我餓,我疼。但是,還是得走。

  狗日的高中隊!狗日的狗頭大隊!

  我在心裡罵著,嘴裡唱著隊列歌曲,想像著苗連和陳排笑容滿面地走在我的身邊:「小莊小莊,堅持就是勝利,革命軍人要有老紅軍的傳統精神,要發揚南泥灣精神,自力更生,豐衣足食。」我還想著小影在前面連跑帶跳,不時往河裡扔個石頭,打水漂玩,一下子在水裡跳四下,一飛好遠。她在中學打這個有一套:「小莊,你看我打得好不好看?說啊,我打得好不好看?」

  「好看。」

  我哆嗦著答應,臉上的淚水一流下來就被風吹得稀裡嘩啦。風一吹更冷了,但是我不敢離開河灘進入叢林。我只能在風口這麼走,一步一步忍著疼痛,踩著鵝卵石堅持往前走,不敢停留更不敢回頭,不敢東張西望,就這麼堅持著、蹣跚著往前走。因為,我知道林子裡面有狼。它們不知道在哪兒看著我。

  和死亡比起來,寒冷、饑餓、孤獨、疼痛算得了什麼呢?我反復低聲哆嗦著,唱著那首《過得硬的連隊過得硬的兵》,那首全軍戰士都會唱的隊列歌曲。有時候我還跟小影說幾句話,小影連蹦帶跳一直在我的前面帶著我。

  她的身影帶著我。她的芬芳伴著我。

  很多年前,那個離18歲生日還有十六天的小列兵就是這麼走在那條叫小清河的河岸。

  他的腳腕崴了,生疼生疼的,全身濕透,渾身哆嗦,但是一直在唱著革命軍歌,心裡想著一個女孩,他就這麼蹣跚地走著。而這,跟他真正的特戰軍旅生涯裡那些孤獨、寂寞、恐懼、寒冷等相比,只是一個開始。

  路,其實不在腳下,在你的心裡。我不到18歲的時候,就知道了這個道理。

  §16 孤獨在叢林流浪(6)

  我遠遠看見四號公路橋的時候不知道是幾點了。其實我看見的是橋的剪影,青色的天幕下面一道黑色的直線,沒有車來車往。這一帶除了我受訓的那個狗頭鳥大隊,還有其他的一些部隊單位,老百姓很少,是所謂的軍事重地。據說山裡也是空的,不過直到退伍我也沒有去過。

  我的全身都是冰涼的汗,倒沒有結冰,但也冷得夠嗆。我打著哆嗦,已經走了幾個鐘頭,歌也不唱了腦子也麻木了,什麼都不想了。

  就一個念頭——走。

  疼嗎?絕對的,記憶中那種疼是到骨子裡的,因為時間太長了,而且我一直在走。

  我的右手還是握著那束蘭花。後來送給小影的時候它已經是標本了,但是小影還是收下了。她沒有問我從哪兒摘的,我也沒有告訴她自己為了這束花吃了什麼苦頭——我送給她這束蘭花的標本的時候,已經吃了比這個多得多的苦,基本無苦可說了。苦到今天就不知道苦了,舒服了反而不習慣,物極必反就是這個道理。

  關於這束風乾的野蘭花,芬芳依舊存留,還有一個繼續的故事。我以後再講。

  我向著那個公路大橋前進,這是我見到的第一個人類文明的痕跡,心情的激動不是一點半點。在原始森林崴著腳脖子走了20公里,你們想想看我見到這個大橋會激動成什麼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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