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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否認曾經見到過這個女人,更不用說認識她。

  最後,對方律師拿出了他所謂的鐵證,是新黛玉、荷珠和這個姓曹的女人都按了手印的賣身契,由一品樓將這個叫荷珠的女人賣給薈玉坊。對方律師要求法庭將此文件作為證據列入,並且由專家檢驗手印之真實。

  筱月桂完全沒有想到,十八年前竟然會留下這麼一份文書,一下子不知如何作答。新黛玉卻站起來,矢口否認她曾經按過手印在這樣的賣身契上,她說一品樓從來不做綁豬崽販賣人口的犯法事。

  新黛玉的話突然提醒了顧大律師,她提出法庭絕對不能承認這份文件為合法證據。如果這種證據可信,有關的買賣雙方,觸犯了租界刑律,應當立即予以逮捕,進行公訴。本案就成為刑事案件。

  此言一出,對方語塞,他們沒有想到此文件無法被租界法律認可。

  法官在總結此案時,指出賣身文件非法,不予承認。但事過十八年,追訴期限已過,所以也不作刑事立案。既然《遊戲報》沒能提出任何有效證據來證明原告筱月桂曾經做過妓女,判決只能為:《遊戲報》連續兩篇文章犯有誹謗罪。鑒於此案情節惡劣,罰款從嚴。

  這位也是留學歸來的法官,頭戴英國王家法院的假髮,穿著黑袍,神色莊嚴地在中國按英國法主持正義。他當然知道門口轟鬧的人群想聽什麼,輿論界想聽什麼。

  法官的判決是否受到「現代意識」輿論與民情的壓力?他的心理是什麼?我無法知曉,但猜得到一點,文件非法,給了這個法官一個順從輿論的好理由。

  筱月桂大獲全勝後,立即把所贏三萬元賠償,捐贈給顧瑜音領導的女權事業,而顧瑜音則與筱月桂聯名,轉贈給以提高勞工婦女地位為宗旨的上海培文女子夜校。可是這筆鉅款始終沒有全部賠出——《遊戲報》因為無法賠出此款,申請破產,全部資產拍賣,力雄銀行以一萬五千元收購,重新出版《新遊戲報》。

  這整個庭審過程,成為1926年九月上海乃至全國市民津津樂道的大新聞。

  在法庭勝利的那個晚上,筱月桂和餘其揚在王寶和酒家,吃專從陽澄湖選來的蟹,喝店家自釀的陳年黃酒。餘其揚說:「你知道『筱案後援會』是誰組織的?」

  筱月桂說:「這點事情,還能瞞得過我?我早就想到了,只是看你會不會想到,應該如何支持我。果然我們都還是明白人!」

  兩個人高興之餘,酒後狂言。筱月桂說,她聽到有人從漠北戈壁來,跟她說,那裡的蒙古牧民,都知道上海有個女人,唱的好歌,當了司令。他們很想邀請這個女司令到草原賽歌會上一試身手。

  餘其揚說,他知道的情況更有趣:陝甘袍哥,派人到上海詢問,上海洪門立幼童為山主,由其母筱月桂垂簾聽政,是否有其事?

  筱月桂聽了這故事,臉上依然笑開顏,心卻沉了下來,什麼事情都不可能永是好事。那天夜裡,兩人躺在床上後,未能盡興。

  那些在報道中用詞不慎煽風點火的報紙,一個個來向筱月桂道歉,問她會不會追訴他們。筱月桂只是說:「你們從此好好報道我,我就不提此事。」

  她知道她的個人歷史,多刷白漆不會更白,恐怕現在大部分上海人,心裡都認為她確實做過婊子。

  有一點好,現在的城裡人像小孩,馬上會忘記這件事,注意力又轉到別的新鮮事上去。只要報紙用新的筱月桂覆蓋舊的筱月桂,那麼舊的筱月桂就會消失到歷史的迷霧中去。

  我對筱月桂說:「我是實事求是,不能以你的喜好決定去舍。誰叫我認識你本人?」

  「不成,我說不行就是不行。你既然認識我,就明白我說一不二。」筱月桂行事作風一如當年。

  我和她約見,在一個酒吧,今日的當年的上海酒吧,貼著相同的廣告,而且門外的霓虹燈一樣洋字連篇,光怪陸離。每次我跟筱月桂爭論,總好像自己跟自己鬧彆扭,我便說:「好好,我讓步。我放棄,我們只談吃喝,不寫書了。」

  過了幾天,她卻問我:「寫得如何,進展順利嗎?」

  我坦白地說,她的壞事,對我吸引力更大,我的讀者想必也如此。她歎了口氣,臉有羞色,說:「那你就寫吧。」

  光看她將房事上的興奮和快樂,那樣眉飛色舞地告訴我——不然我怎麼會知道——就太不像一個正派女人。按今天的標準,都讓人皺眉,連見女人必勾引的無行文人們,都要吼罵一聲:「身體寫作!」

  不過我感覺到這個女人,早就猜中了我們這個所謂「後現代」社會的一些肮髒秘密。她曾借某個舞臺角色之口,唱出過一首打油詩:

  說我俏,

  說我醜,

  說我就是加我壽。

  講我好,

  講我壞,

  講我就是添我財。

  常荔荔聽了哈哈大笑,隨口把它翻譯成英文:

  Goodpublicity,

  Badpublicity,

  Anypublicity,

  Isgoodpublicity.

  筱月桂不承認這首打油詩寫的是她自己的想法。如果她真唱的是自己,她就是今天一大批人七十多年前的先知先覺。

  後來阮玲玉自殺,轟動上海,震駭全國。筱月桂也去送了葬,獻了花圈。她對此記憶猶新,不過沉吟片刻,她卻對我說:「這個女人,生錯了年代,大概自以為是尤三姐!『人言可畏』?從乞丐不如的地位打出來的人才知道,無人言才可畏,沉默才能殺人!」

  在與我長聊時,她說得更絕妙:「哪個記者罵我是婊子,我肯定給他一個耳光,而且一定要打出紅印,讓他可以有證有據去大喊:我被婊子打了耳光!」

  我聽了這話,大吃一驚,甚至懷疑自己是否也會是這麼個傻瓜記者,被筱月桂利用了。但既然已經成為筱月桂的好朋友,我當然往好處想這話。那麼,再講一點壞事,可以讓我們留在1926年,那一年發生太多的事,待我慢慢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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