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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


  31

  天一半是夜晚的陰暗,一半是白日的慘淡。火光濃煙中的城堡,東方資本家辦公住宅區離我越來越遠。鬧劇呀,鬧劇!誰在吼叫?我聽見了,卻毫無反應。我沒有目的地朝前走,只要能躲開人就行。我以為能辦到,不過是癡心妄想,到處都是人。這個秋冬交接之際,卻一直持續著夏天的氣溫。

  城市上空縈繞著騰騰黑雲,那雲像粗大的十字架立在天邊。

  我走近了,看清這裡是樹、鮮花環繞的墓地。但墓地上的裝束都極其隨便,有的幾乎沒穿衣服,很多人臉上畫了眉,口紅鮮豔,連男人也化了妝。他們一杯在手,有說有笑,在開酒會。一些簡簡單單的塑料棺材在下葬。人們往墓穴棺材裡扔鮮花,抛灑酒杯裡的酒。一些人倚著墓碑、墓石,在親吻、撫摸、做愛,自由自在,仿佛這才是懷念這場革命中犧牲掉的性命的最好方式。

  阿曆克斯什麼也沒穿,從半裸體的人堆裡站起,全身的肌肉濕潤,他器官誘人地向我點頭,朝我走來。我正待張開手臂,想在他強壯的懷裡休息片刻,他卻像沒看見我渾身上下臉上頭髮上的血,不管我從哪裡來,將到哪裡去,像不認識我似的從我身邊走了過去。

  有人遞過一杯橄欖酒。

  我拿著,只覺得杯子太沉,便鬆開了手,杯子摔在一塊十七世紀就立在這兒的黑大理石上,聲音清脆,玻璃片遮住了大理石上死者的名字。

  一個倚樹坐著、腳擱在一塊墓石上的女人,樣子有點像娜塔麗,戴著一頂草帽,撥著六弦琴。聲音略帶沙啞,但聽不出是歡樂還是痛苦。很像我生活中存在的一個女人的歌聲。小曲反反復複的六句:

  D像傻瓜,

  I像冰,

  D像魔鬼,

  O像橘子,

  N像夜,

  G像萬有引力。

  聽著,聽著,我陡然意識到,她不是在唱DiDong——我的名字嗎?難道被埋葬的人是我?我的耳朵轟的一聲,有好幾分鐘什麼也聽不到。舉著酒杯狂歡的人,正在葬死人的人,還有那些在墓地跳一種腳踢得高高的舞的人。不,不像人,倒像骷髏,也不太像骷髏。他們很像我熟悉的一部小說裡的一個場面。那小說叫什麼名字來著?腦子很亂。

  但我,我怎麼竟走在了這樣一部小說裡,並且,成為其中一員?或許根本就沒有這麼一部小說,只是我的一種思維習慣。

  我轉過了身。仿佛有層透明的硬牆,刷的一下垂在我後面,我奔跑著離開了墓地。32

  大樓、商店、馬路、橋樑,都空蕩蕩,只有街壘、路障、汽車斜七倒八地擱在路上。沒有一個人,靜寂得可怕。

  奇怪!打我從墓地酒會往回走,就沒有遇到一個人,連一隻鳥一朵花也沒有。這城市突然變了個樣,使我完全不認識了。

  馬路對面是華信公司的一座全玻璃的辦公樓。我跑了過去。我的耳朵沒騙我,的確有人聲。順著聲音走,上樓,再上樓,推開門:房間裡,全是計算機,其中一台,屏幕有一堵牆那麼大,聲音來自它。

  我伸出手指,往鍵上打電腦聯網中心的地址後,我問電腦:你能給我一個活下去的理由嗎?沒有回答。

  我又打入一個電腦聯網中心的地址,同樣的:你能給我一個活下去的理由嗎?還是沒有回答,說是「無法辨認」。

  盡我所知的一個個地址,全輸入電腦中去。屏幕上仍是不回答。

  我突然想起來那些地址都是實在的,因此,在世界上也是虛有的。我的經歷告訴這個實有的世界已經不可能給我一個理由。哪怕一個一文不值的理由。我應當從華信公司巨大的信息庫中調出我的世界——

  分別存在我的許多小說中的世界,包括這部小說中的世界。我當然清楚我的想像世界中陰森黑暗的東西太多,我下指令把所有的貶詞改成褒語,所有的陰暗改成光明,所有的恐怖改成希望,失落改成擁有,所有的哭泣之鄉改為歌聲之邦。

  僅花了十幾秒鐘,指令就順利完成了。然後,我按下指令綜合。

  琴聲丁丁冬冬響起。我站起,電腦竟自動認出了我的問題,打出了三維圖。

  這是個巨大的城市,周圍有大片的郊區。像布拉格,但似乎比布拉格宏偉得多;像紐約,但沒有那麼繁雜喧騰;像上海,卻沒有那百萬融會的混亂。郊外,青山鬱鬱蔥蔥,瀑布長流,城堡隱在雲霧之中。我站在三維圖中,發覺可以進入城市的任何一條街道和任何一所房子,可從房子裡面看外面,也可從外面觀察裡面的人怎麼生活:生活富裕,沒有生老病死,沒有戰爭、恐怖,沒有心靈的創傷,沒有利益和權力的衝突,沒有這樣那樣的偏見。他們的膚色發色都是混雜的:一家兄弟姐妹各有千秋,無法拉幫結夥。吃飯、睡覺,包括性交是極效率化的美。我在他們中間走動,一會兒進入這個人的心靈,一會兒進入那個人的皮膚感覺神經叢,並且能以他們的心靈來感受美味、感受愛情。這個城市太美滿,美滿到不能提供一個使我生存下去的理由,就像不完美的上海、紐約和布拉格使我無法生存下去一樣。

  我只能往前推進。有點像夢中的那種不由自主。沿著一條條街向前,走路顯然不夠快,我調用飛行車行進在高速公路快車道上的速度,漸漸我用子彈穿過空氣的兇猛,沖出大弧線的隧道,我對著自己說,一定要走到邊上,一定要走到邊上,才知道外面還有什麼。但願那邊上可以給我一個生存下去的理由。我越來越快,超過音速十倍地沖向美滿世界的邊緣。

  不知不覺,速度慢下來了,不知什麼介質漸漸滯緩了我瘋狂的飛行。周圍的景色越來越真切,越來越明晰,我好像騎著一匹紅鬃色的馬,行駛在一條土路上,此起彼伏的山道,群山逶迤飄渺,山谷間溪水潺潺,鳥聲清脆。道旁碧綠的樹枝拂著我的臉。

  我聽到了人聲。前面是一條生有苔蘚、轉動著水磨的小溪,一幢茅草屋的驛道邊,插著退掉色的旗幌。我下了馬。依著溪畔傾斜的坡度,涼風刮著山坡上的野草、幾叢堇堇菜和麥門冬,人們席地或坐或臥,向店小二高聲叫道:又香又醇的老酒,只管大碗斟來呀!

  最好!在那遙遠的過去——上一個千年之初,這些種著桑麻小米的地面,尚未被現代城市改變的時候,就有不僅香醇,而且又猛又烈的酒,二鍋頭一般沉樸實在,我喝了一碗又一碗,想喝幾天幾夜就喝幾天幾夜,想有多醉就有多醉,直到酒像霏霏細雨,把我裡裡外外全部濕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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