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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他搖了搖頭。說,不談這話題了,言多必失,少說為妙。他喝了一口酒,很神秘的樣子。這是他一向的風格,我以前欣賞過,現在,我覺得這故作神秘太做作,可能對男人我的感覺都自動消失了。但我卻伸過一隻手,去握住他的手。我沒有說話,如果在這一刻,他還是我的朋友,哪怕下一刻他是我的敵人,我也應該這麼對他,我不信,他不需要安慰,他正處於崩潰之際,這一點,白癡才看不出來。

  03

  天色已晚。通宵開著的這家餐館,人卻並未減少,不太安靜,客人大聲說話,什麼語言都有。

  「到底是怎麼回事?」我焦急地問。

  「三本秀夫沒有了。別問了!」他一拳擊在牆上,「那個英國佬,屁眼詩人,早就知道自己染上了病,卻他媽的不告訴三本秀夫。這叫坑人,害人,而不是騙人了!」

  魚魚的臉在玻璃裡折成一個長方形,他的手蓋住杯口,手關節傷了皮:「別去要創可貼,沒事!」

  我被他按在座位上,他繼續說:「我知道三本秀夫另有所愛,卻不知道被這麼一個不是人的東西誆上了。你難以想像,英國佬的墓前鮮花之多,把整個春天都搬來了,狗模人樣的人也來了好幾打,而且葬在三一教堂的公墓裡。三本秀夫呢,火葬時,一個親人也沒有,除了我和我的男友,連只麻雀的影都尋不見。」

  「報上都說愛滋病已經快絕跡了,可以治癒。」我不解地問,「怎麼還會死人?」

  「治癒?上帝、佛,都不會讓人類享受自由,愛包拉病開始流行了,而且,」他垂著頭,「這次又是在我們同性戀身上敲響序曲。沒有人不怕的——眼睛流血,全身皮膚生紅點,臉上皮膚一拉就碎,露出骨頭。」魚魚中斷話,站起身,說他必須趕快走,男友在等他。

  「如果他得了病,你怎麼著?」我是不是有點過分,我問自己。

  「愛能勝過一切,病痛,死亡。」

  我愕然。看來現在只有同性之間才能愛得生生死死,稱得上不加鹽和芥末的羅曼史。桑二和我呢?這位現代騎士幾次救了我,我只是感激他?而他為什麼要捨命救我?

  「那你對我,」我頓了一下,「就從不曾有過……」

  魚魚拿起椅上大小包。「很抱歉,親愛的,你怎麼到了這時才讓我回答這問題?」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

  看得出魚魚的話是真實的。他對我不帶有內疚,我的確從不曾愛過他,也從不曾愛過任何一個男人,我只是喜歡他。魚魚急著去看男友。

  對面的位置空了。但我還想一個人坐一會兒。向侍者要了一份加醋泡冰激淩。

  餐館輕輕流淌起音樂——為了提神,可能也為了增加點情致。先是黑白電影《英雄兒女》的主旋律,後來又是《智取威虎山》樣板戲裡著名的一段《打虎上山》。陳舊的音符既不提神,更不能調整心情。可是音樂傳遞給我一種排列的次序,仿佛記錄下逝去的時光。

  我一步一步走上不寬但鋪了地毯的樓梯。按每層樓口的燈,不知為什麼都不亮。可我的手閑得慌,每上一層樓,仍去按一下鈕。我對自己說,你不必害怕黑夜。如果有什麼事降臨,黑夜就是逃恐懼的最好時辰。

  我垂下手,身體靠住梯子邊的扶欄,喘氣。突然我看見在樓梯口那兒,有一團濃重的黑影。

  04

  我從皮包裡摸出打火機,叭的一聲,長條的火苗跳起:「是你!」

  「嚇著你了?」被我手裡的打火機逼近眉毛的桑二沒有閃躲。

  「沒有!」我否認道。

  他坐著的那級樓梯,一個報紙折的盒裡,堆滿亮晃晃的星條旗包裝糖紙。這個男人要剝掉如此多玻璃口香糖紙,十分鐘嚼碎融化一塊吧,最慢的速度,也得用兩至三個鐘頭,耐心夠足的。我握住鑰匙轉開門,桑二端著糖紙盒不請自進。

  我扔掉包,脫掉鞋,逕自去了衛生間。

  「喲,難怪沒人接電話,連電話機都關掉了!你為什麼不理我的喇叭聲,甚至把我送你的禮物扔進了水槽,絞成碎片?」衛生間門關得緊緊的,但桑二的聲音卻點滴不漏地傳進來。

  「我到這兒不是來指責你的。」隔了半分鐘,他的聲音降低了,溫和起來。

  我走出衛生間,桑二走了進去。水聲使房間顯得尤其靜。

  有人敲門。

  桑二跨出衛生間,到門邊,從門孔裡瞅了一眼:「是找我的。」便走了出去。

  一陣細微的談話聲消失後,他推開門,在我耳根親吻了一下,鄭重地說:「在這兒等著我!」未等我說話,就急閃進樓道裡的等著他的電梯。緊接著,樓下馬路,一輛車很響地發動,帶離了所有的喧囂。

  這到底是個什麼人物?我有一陣疑惑。但又想,與我有什麼關係呢?一個男人而已。

  05

  我面壁而坐。多少相似的時光,戴著不同的假面逝去了。

  電話鈴響,我沒接。如果我沒有等桑二,那麼我是在等什麼事發生嗎?

  別說能一天一夜在房間裡坐下去,幾個星期幾個月也絲毫不成問題。這是做作家坐出來的,耐得住寂寥,頂得住孤獨,是作家最起碼的功夫。雖然我的作家夢沒做成,獨處一個空間的本領,卻早已練得爐火純青了。

  但這個清晨,如果一成不變地呆在房間裡,而忘了自己逃離這城市的計劃,這個人就不是我了。

  另傻了,我怎麼會等桑二呢?我還是得逃開。

  我打開櫃子,換了一件裙子,黑絲絨線,腿開衩比毛質品的一件稍高。在櫥櫃裡找到件淺棕色薄短風衣,將一副網格的黑絲綢短手套戴好後,又從櫃中取了頂男式平底禮帽。還沒扣在頭上,就扔了回去。現金得帶夠,我的信用卡沒人信。

  一切準備完畢,我鎖上門,下了樓。

  我走到被清潔車弄乾淨的馬路對面。一個麵包店的櫥窗映出一張望不盡底的臉,眼影和唇膏有意選了淡紅,摻混銀色的珍珠粉。我給這個並不討我喜歡的形象,披上風衣,然後,穿過紅綠燈,順著鐵欄杆往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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