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虹影 > 饑餓的女兒 | 上頁 下頁
四十二


  她懵懂中看見母親床前有一雙男人的鞋子,以為是父親回來了,喊爸爸。結果把小孫驚醒,嚇了一大跳,趕忙起來穿上衣褲跑出院門。隔壁鄰居都拉亮燈起床,鬧哄哄一片。十六歲的大姐當時在跟一個男孩交朋友,學校在懲罰她,母親也不許,二人正在鬧彆扭。加上她恨母親從未帶她去見她的生父,她剛知道生父已餓死在勞改農場,對此,大姐不肯輕饒母親。她生活中一切不順都是母親一手造成的,她罵母親是破鞋。

  母親氣極了,叫大姐滾出去。

  大姐不理,拿起碗櫥邊上的切菜刀,她不是要殺母親,也不是自殺,而是嚇唬母親。母親奪過刀來,不小心,刀在大姐的手腕劃了一道口,鮮血濺了出來。家裡其他四個孩子全嚇醒了,小小的五哥哭得最厲害。那夜,鄰居們沒了睡意,他們叫來戶籍,要「教育」母親。大姐沒見過這麼大的陣勢,沒再吭聲。二姐說,這是我家裡的事,她說她要睡覺,就把房門關了。

  此後,小孫來,大姐只要在家,背過臉就含沙射影地罵他,小孫只當沒聽見一樣。再以後看見大姐一回家,他就走,母親處在小孫與大女兒中間,左右為難,不知所措。

  大姐看著母親挺著的大肚子,怨氣越來越深,等到聽說父親船要回來了,就趕到江邊,搶著第一個告訴了父親。那天,父親打了母親,二人吵得很厲害,二人都哭了。

  於是,母親第二次決定去醫院引產,了結這件事。

  出乎母親意料,父親沒同意。父親說大人作孽,別殺死孩子,已經這麼大了,就是一條性命。母親覺得父親是想留著這個孩子,作為今後在家裡降服妻子的依據。這麼一想,倔強勁也上來了:她就是要生下這個孩子,看今後會怎麼理虧受氣。她又一次打消了去醫院引產的念頭。

  父親的回家,沒能止得住母女倆關係惡化,她們越吵越厲害。大姐又去告訴左鄰右舍,還說要去告訴每一個人。在人們眼裡母親成了一個壞女人:不僅和人私通,竟然搞大了肚子,還敢生孽種。

  市政府正在搞「共產主義新風尚」運動,這個貧民區風尚實在不夠共產主義,是重點整治區。於是,居委會半慫恿半逼迫父親到法院去告小孫,告他犯了誘姦婦女破壞家庭罪,犯了破壞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

  母親說,「那時你已落地了,那幫人,那幫專門管人的人,要法庭將你罰給小孫,同時又要讓他坐牢,讓他的母親代他撫養你,我和你那陣子真是到絕路上了。」

  第十五章

  1

  母親生下我後沒足月,就得外出做零時工。只能由患了眼疾病休的父親帶我,他也抱我喂我。父親有權把我弄成殘廢,甚至悶死我,摔死我,就象很多人家對女嬰那樣,諉說不小心就行了,但是他沒有。我生下來還不足四斤,身上盡是皮和骨頭,臉上盡是皺紋,兩隻眼睛顯得極大。經常我一個人躺在冷清的床上,沒人管。大姐故意掐我,把我弄哭,我的哭聲不大,但聲音尖又細,眼淚特多,一哭雙手背蓋住雙眼。五哥還是個小男孩,四歲,不懂大人那麼多怨怨恨恨,總是趁哥姐不在時,到我身邊哄我,和我玩耍。

  我尚在繈褓中,在法庭上從母親手中,扔到父親懷裡,扔到生父的手中。哄笑著擠眉弄眼的鄰居們,無事生非就鬧得天翻地覆,有事更往火裡添油,這場笑劇中的道具就是我,一個又破又醜的肮髒皮球,被踢來踢去。

  「那麼說,我一落地,就被拋棄了?」我問母親。

  「不要這麼說,父親是個好人,心地善良,官司沒打完就決定留下你。」母親說,「小孫也要你,願承擔一切後果。」

  大姐幫父親寫的狀紙,她說她是證人。父親在法庭上,卻變得猶猶豫豫。母親否認小孫誘姦的罪名,說是她的錯,是她一個人的責任,要判罪也是她一個人的事,和小孫沒有關係。

  小孫向以前沒見過面的父親道歉,他對法官說,不管母親離婚不離婚,他每月負擔孩子的生活費。而父親本來就不情願打官司,情願撤訴。法院一看這官司沒法打,改為仲裁解決。

  父親一回到家,就說不該聽從別人的主意去法庭告狀。他讓母親作選擇,甚至願意放走她,同意她帶著小女兒一起去跟小孫,自己一個人帶其他的孩子。這也許是父親一時說大話,表示大度,可是母親真的被父親感動了。她想走,卻怎麼也狠不了心,她離不開其他五個孩子,父親眼睛已不能繼續在船上工作,她必須留在這個家。但是她要這個家,就意味著失去小孫,也不能讓小孫見孩子,這也是她不忍心做的。

  小孫知道了母親的痛苦,很絕望,但他們沒有別的選擇。

  房子裡沒開燈,暗暗的,幾乎看不見母親的臉,但我能感覺到淚水從母親的眼眶裡往外淌,抽噎使她說話很困難。可是我對她的痛苦無動於衷,我第一次聽到母親坦陳我出生的恥辱,又氣又恨,準備把心腸硬到底。

  忽然,捲煙廠的蒸氣鍋爐又放餘氣了,轟隆隆地怪叫,震得附近破舊的木板房一搖一晃,好似隨時都可能在聲波衝擊中坍塌或飛升天空。工廠汽笛震耳尖叫,每天會有幾次,半夜也會突然囂叫起來。平時習慣了,倒無所謂,這陣卻像是有意來阻止母親的回憶。

  既然如此,只有想辦法把我送掉。第一次送的是二姐夫的對門鄰居,母親當年紗廠時工友的妹妹。

  母親說,「她家二個兒子,沒女兒,經濟情況比我家好,至少有你一口飯吃,還沒人知道你是私生的,不會受欺負,起碼不會讓哥哥姐姐們為餓肚子的事老是記你的仇。你不在跟前,他們也會對我好一些,聽話一些,家裡少些吵鬧。」

  我好象記得曾徑有個女人,深夜為我換內褲,那時我老尿床,她確實比我母親對我好。

  「你記得的時候,已不是你送到她家的時候,而是後來,是她想你,把你接回去耍幾天。你只有半歲時才是真送給了她。」母親說。去了沒多久,她丈夫就被抓走了,說是有貪污行為。災荒年人人弄吃的,啥子辦法都想盡,查起來,也是啥子辦法都有。能躲過就躲過,能栽他人保自己就栽害他人。反正,他被人栽准了,判了三年刑,送農場勞教。母親只好把我抱回來,那個女人沒法留我了。

  母親不會扔我到大街上,但一定還送給這人或那人過,甚至可能把我送到孤兒院去過。都是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沒送成,最後我才無可奈何地被留在了這個家裡。

  仿仿佛佛還記得有一次,我到中學街上端去等一周才回家一次的母親,走著走著就迷路了。我就坐在一坡任何人都能看見我的石梯上,不敢哭,怕一哭,被人知道是迷路的孩子,被弄走。我就裝得象沒事似的坐在那裡,結果被三哥瞧見,揪了回去,向已經另路回家的母親告了一狀。我被母親賞了兩巴掌,狠狠罵了一晚。我早被回不了家的擔憂給嚇壞了,一句解釋的話也說不出來,哪怕我會說,也申辯不清楚。回家就行,有家就行,不管這是個什麼樣的家。

  我小時那麼怕陌生人,一見陌生人內心就緊張害怕,長大了,還是照舊,想必是小時怕失去家驚駭的緣故。

  這一切實在太淺顯,謎底早就候在那裡,等著我揭來看,只是我傻傻地從未追究到底。於是我說:「那我要見他。」

  母親早就等著我這麼說,她一點沒驚訝,站了起來。

  我不知道母親要幹什麼,身體不自覺地往後縮,貼緊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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