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虹影 > 饑餓的女兒 | 上頁 下頁
四十一


  四姐拿著一個燒餅,剛咬了一口,就被一個頭髮花白的老太婆搶過去。老太婆沒往嘴裡扔,而是從領口塞進自己薄薄的衣服裡,然後雙臂緊抱頭低著,似乎準備好,打死也不會還出燒餅。天氣冷,刮著風,老太婆龜縮著,眼睛不時朝四姐乜斜,臉和脖脛的皺紋垂疊在衣服上,象一圈圈繩子套著。老太婆一定不是為了自己,而是想弄回家去給孩子。搶餅的兇猛還在其次,這副等著挨刀也不鬆手的樣子,把四姐嚇傻了,大哭起來。

  母親跨過街,牽著四姐就走了。

  她們只能把父親留在滬州醫院,回到重慶。五張嘴要吃飯,母親照舊出外做零時工。有一天母親給織布廠抬沙,遇到街上的鄰居王眼鏡,一個胖胖的女人在管稱秤。正在積極要求入黨的王眼鏡刁難母親,說要100斤才能稱秤。母親餓得沒力氣,讓大姐三哥二個擔一些,快到稱秤處才把他們的沙倒在自己的筐裡,使勁壓,她的腳踝骨受不住,一下扭歪了腳脖子,她忍著痛把一擔沙挑到秤上,一稱98斤。

  王眼鏡說不到100斤,不僅一分錢不給,還收掉母親的工作許可證。母親低聲下氣:我們一不搶,二不盜,靠力氣養家糊口,求你讓我在這兒繼續抬。王眼鏡沒有答話,而是彎下身去把母親羅筐裡的沙子倒在地上,用腳猛踢狠踩碎羅筐。

  緊挨街邊有家塑料廠。聽見街上異常的喧鬧聲,有個管帳的青年走出來,正好看到母親被欺負,在一旁說了幾句話,想調解。王眼鏡認識他,沖著他嚷:小孫,別包屁反動分子家屬!那青年不再跟她辯理,只是把受傷的母親扶回家,母親腳踝腫起來鞋,進門就倒了。

  他比母親小十歲,母親當時三十四歲,他才二十四歲,沒有成家。繼父是城中心一個小業主,有二間小作坊,做牛骨塑料梳子,解放後公私合營,一丁點兒的資產合併到南岸一家塑料日用品廠,繼父拿的「定息」,和工人的工資差不了多少,卻還算作一個「資本家」。他中學一畢業就到工廠「實習」,地位不清不白,介於資方代理人和小幹部之間。他安排零時工搬運組每天的工作,定時向管零時工的幹部彙報。流汗當然比工人少,工作卻勤勤懇懇。他找來傷濕止痛膏,給母親貼到腳踝上,幫她料理一下家務和孩子。

  母親腳好後,就到小孫所在的塑料廠做搬運工。

  過江抬石綿板,母親比其他人慢幾步,拉下一班輪渡,等船到岸,他就在躉船等著,幫母親挑。

  他說他是家中老大,兩歲時喪父,母親在孫家幫人時,被剛喪妻的孫家看中,續了弦。於是他改跟繼父姓,母親在孫家又生了五個孩子。

  他在那個家等於一個外人。他沒有姐姐,想有個姐姐,他對母親說,我能不能叫你姐?

  母親說,如果你不嫌棄,你就把我當姐姐好了。

  一次母親來月經,從江邊抬水泥上坡,吐出一口血來,當場暈倒,只好躺在家裡休息二天。小孫照顧五個孩子,他節省自己的糧票,給這個家裡。還冒著風險從工廠食堂偷饅頭給這個家裡的孩子吃。這群饑餓了二三年的孩子,到這時才緩過一口氣,才沒餓出留殘終生的大玻他去給食堂採購糧食,偷偷留下十斤大米,為這個家他又幹了一樁迫不得已的事。十斤大米在那時,能使饑餓的一家美得登上了天,孩子們開懷吃了一星期。這個認的弟弟,比親弟弟還親。他來家裡,挑水劈柴、上屋頂補漏雨的瓦等等重活都被他包攬了,他來了,吹口琴給孩子們聽,家裡有了笑聲。他喜歡唱川劇,母親愛聽,母親竟也跟著他哼上幾句。她才三十四歲,還是一個少婦,根本不敢相信自己喉嚨裡還能發出悅耳的聲音。那些日子母親上班不再感到勞累不堪,回到家裡也很少對孩子們發脾氣。

  他看著母親以前的一張照片說,「你燙了發一定不一樣。」他說他家還留有燙髮的藥水,密封好的。

  燙髮對母親已是久違的事了,那還是她最初作新嫁娘的歲月,母親一生中不多的快樂時光。在她饑餓冷清毫無盼頭的生活裡,她已經忘了自己的長相。而這個弟弟就象魔術師一樣,把這一切還給她。他為她燙了頭,生平第一個男人為她整理頭髮。他的手那麼輕巧,仔細。天下著毛毛小雨,綿綿不盡,屋子裡一盞淺淡的燈,在那時刻溫暖如春。

  父親已好久走船未回來,也沒給家裡寫信。母親已很長時間沒有過男人,似乎已忘了男人是怎麼一回事。這個作她弟弟的男人,讓她記起自己是個女人,欲望和需要愛的強烈感覺,在她的心裡恢復,她弄不懂他是怎麼做到這點的。母親沒有轉過臉,他仍然站在她的身後。她只發現自己的身體很自然地與他靠在一起,他們這麼靠在一起僅幾秒鐘,兩人又害怕又驚喜,孩子們沒有回家,家從未這麼空曠,床也從未這麼空曠,將要發生的事,誰也逃不開,誰也掙脫不了,他們的身體在這麼個空曠的世界裡相連在一起。

  他們一點也不從容做完愛後,房門就響了,孩子們接二連三地回來,一切都像是註定的、安排好了的。

  5

  就在母親現在坐著的床上!現在,母親一個人坐在我的對面,她的臉一點不因為回憶自己三十四歲時而顯得年輕,她還是那個我看慣的疲憊不堪未老先衰的退休女工。

  就是說,她和一個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有了身孕。我,一個非婚孩子——應該早猜到,比如「爛貨養的」、「野種」類似的話,街上人互相也罵,但與罵我時那種狠勁完全不一樣。我得到的暗示已經夠多了!一定是潛意識中的恐懼,讓我從來沒有往那上面想。

  「那正是大饑荒時期,」母親談論這個男人時,好象換了一個人,很陌生,平常一慣粗聲兇氣的聲音變得異常輕緩,哪怕激動地為自己辯護時也沒有高一聲。「你不可能懂,在世人面前,那是最丟臉的事!所以我不肯告訴你。1961年,我真不曉得全家啷個活下去。是他支撐了我,他就象老天爺派來的,你不曉得,他救了我們全家,你不曉得他有多好。」

  母親說懷上我後,她就不想要。不僅這個家不容,這個家還這麼窮,又在饑餓年代,添一張嘴,日子更難,這孩子不能生下。她有意抬重物,奔山路,想小產,但孩子就象生根似賴在她身體裡不肯下來。於是,她想去醫院打掉孩子。

  母親與小孫商量,他不同意。母親非要打掉不可,她覺得這孩子根本不應該存在,純屬誤會,完全不必要讓孩子一生忍受恥辱。兩人爭執不下,無奈中,兩人都同意一起到羅漢寺廟裡去抽籤。說好上簽讓孩子生下來,下簽就不要。

  「那中簽呢?」母親說。

  「也生下,」他說。

  「送人,」母親說。

  下簽,他倆誰也未想到。拿到簽,兩人異口同聲說,抽籤不算。「下簽也生,孩子是一條命,」他說,「這是我們的孩子。」是呀,抽籤怎個算呢?兩個人抽的簽,就不是佛意。佛歸一心,歸哪個人的心?

  我倒覺得那個下簽,是我抽中的,我不想生下來。

  隨著母親的肚子大起來,到底是否要這孩子一事終沒有決定,直到大姐有天半夜起床解小便。解完小便,口渴,想喝開水,就下了閣樓輕悄悄用手指拔弄開門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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