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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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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文三兒沒等事情結束就走了,沒看見那來順是怎樣從地上爬起來的,聽說是那來順向孫二爺說了軟話,因為孫二爺執意讓他滾蛋。那來順也是個明白人,賭氣誰都會,可如今這年月能有個拉車的活兒就不錯了,裝好漢可頂不了飽。孫二爺收取押金的目的達到了,又揍人出了氣,索性就做出大度的樣子,表示不再追究。 徐金戈和楊秋萍以夫妻的名義在「南山堂」西藥店過上了日子,兩人在公開場合下相敬如賓,舉案齊眉,尤其是楊秋萍,別提有多賢惠了,在外人面前給足了徐金戈的面子。而徐金戈也擺出一家之主的架子,頤指氣使地把楊秋萍支使得團團轉,動輒還訓斥幾句,楊秋萍氣得暗自咬牙,但當著外人面卻不敢發作,還得裝出低眉順首的樣子。 回到家裡,楊秋萍的大小姐脾氣便暴露無遺,她懶得做家務,屋子裡髒亂得像個豬圈,以至於徐金戈都看不下去了,只好自己收拾。楊秋萍也不會做飯,連煮個麵條兒都會把鍋底燒穿,徐金戈還說不得,說一句她頂一句,惹急了她便甩出一句:「你以為自己是誰,還真拿自己當丈夫?要不是為了抗日,你給我提鞋都不配。」 徐金戈說:「真沒見過你這樣的老婆,你要真是我老婆,我一天揍你三次,不信就管不了你。」 楊秋萍建議:「要不還是請個用人吧,你這個掌櫃的也不能太寒酸了。」 徐金戈馬上拒絕道:「不行,這裡又是槍又是爆破器材的,你瞞不過用人的眼睛,走漏了風聲你我誰也跑不了。」 楊秋萍想了想,覺得有道理。兩人自從結成假夫妻以來,時刻都生活在高度警惕之中,連睡覺時都把上了膛的手槍放在枕頭下。生活在日本人佔領的北平城中,到處彌漫著恐怖氣氛,稍有不慎便會帶來殺身之禍,環境實在太惡劣了。楊秋萍說過,一旦身份暴露,她絕不會讓鬼子活捉,無論如何也要給自己留一顆子彈。日本憲兵隊的審訊室是個比地獄還要恐怖的地方,她對此早有耳聞,萬一被捕她擔心自己挺不下來。 而徐金戈是個職業特工,他對各種惡劣環境早已習以為常,但凡幹這行的人都不大在乎生命——別人的生命,也包括自己的生命。他考慮更多的是如何干成大事。依照徐金戈的想法,最好是組織一兩次行動,把日本駐華北派遣軍總司令官寺內壽一大將及其日本駐北京特務機關的機關長喜多誠一的項上人頭摘下來,只殺幾個漢奸沒多大意思。 最使徐金戈感到憋屈的是眼前的日子。他是個以四海為家的男人,不喜歡家庭生活,尤其是現在,他居然要硬著頭皮和一個陌生女人過起小日子,更要命的是這個「老婆」還處處和自己對著幹,根本沒把他這個「丈夫」放在眼裡。 兩個月前,徐金戈按照上峰的指令,經過半個月的「戀愛期」,和楊秋萍結為「夫妻」。在談戀愛的半個月裡,兩人口角不斷,有幾次還在公園裡吵了起來。徐金戈聲稱若不是為了執行任務,他才不受這種洋罪,娶楊秋萍這樣的女人有什麼好?長相雖然馬馬虎虎過得去,可脾氣卻像個王爺,動不動臉就拉下來了,手裡有什麼敢摔什麼,哪有半點兒妻子的賢惠?楊秋萍本來長得很漂亮,從小被人誇到大,沒承想到了徐金戈嘴裡,她的相貌成了「馬馬虎虎過得去」,於是火冒三丈地回敬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磨坊裡的毛驢都比他長得順眼,若不是為了工作,天下男人都死絕了也不會「嫁」給他。 「戀愛」期間兩人互相看著都不順眼,都覺得自己倒了八輩子霉,碰上這麼個搭檔。其實在外人看來,徐金戈和楊秋萍從年齡、相貌和氣質上看,無疑都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兒。 儘管兩人相處得很糟糕,但戲還是要演下去,徐金戈硬著頭皮去楊秋萍家見了老丈人楊易臣,根據「黑馬」的指示,這個婚姻要做得像真的一樣,連細節都不能馬虎,楊秋萍從小生長在北平,父親又是梨園行的名角兒,親戚朋友很多,倘若楊秋萍不聲不響成了「南山堂」藥店的老闆娘,那麼早晚會被人認出來,看來「黑馬」的思路還是很嚴密的。 徐金戈的身世早在戰前就由軍統局的專職人員做了縝密的偽裝,他是個孤兒,從小由北平天主教會所辦的孤兒院養大,商業專科學校畢業後一直從事商業活動,這些經歷都記錄在戰前北平市警察局的戶籍檔案中,完全經得起調查。 楊易臣第一次見到「姑爺」的時候並不滿意,他一向尊重文化人,希望女兒能找個出身書香門第又上過名牌大學的人,誰知這位「姑爺」不僅是個不明不白的孤兒,還是個買賣人,這種條件離楊易臣的初衷相去甚遠。楊秋萍一見父親沉下臉便知他不滿意,於是親熱地挽著徐金戈的胳膊對父親宣佈道:「爸,我非他不嫁,您要是不同意,我可和他私奔了,到時候您別怨我不孝順。」 楊易臣見女兒態度堅決便連忙改口:「閨女,我沒說不同意呀,你們年輕人講究自由戀愛,這我懂,你們先處處看。」 楊秋萍卻直截了當地說:「爸,我們要結婚了。」 楊易臣驚愕了:「這太突然了吧,為什麼這樣著急?」 楊秋萍是個好演員,她在徐金戈的臉上吻了一下,甜蜜地回答:「因為我愛他。」 楊易臣一時說不出話來,竟愣在那裡。 徐金戈卻心裡一動,他仔細望著楊秋萍,心裡竟有了一種異樣的感覺…… 白連旗最近又揭不開鍋了,自從北平日本佔領軍宣佈對糧食實行管制以後,德子的糖葫蘆生意是沒法做了,一是山楂和白糖類的原料來路被切斷,二是有閒錢吃零食的人也少了。白家的家底兒經三代人折騰,如今能賣的只剩下白連旗自己了,至於能不能把自己賣出去,白連旗心裡也沒譜兒。一個隻會吃飯不會幹活兒的人,白送給人家當孫子,人家恐怕都得琢磨琢磨。當白連旗把他父親留下的最後一間房賣掉之後,他就搬到果子巷德子家住了。德子也沒有家眷,光棍一條。那間小屋家徒四壁,一副鋪板用磚頭支起來權作床,白連旗搬來後,兩人睡一副鋪板便嫌擠了,於是又偷了些磚頭碼在鋪邊,算是加寬了這張「床」。 住的問題好湊合,吃的問題卻不好湊合。前些日子,兩人實在沒轍了,在果子巷北口的孫寡婦那兒吃了幾天「瞪眼兒食」。「瞪眼兒食」是一種雜燴菜,有人把飯館裡酒席上的折籮攢在一起,用車拉回去重新加熱再推出去叫賣,很受窮人歡迎。那些拉洋車的、扛大個兒的苦力都自帶乾糧,蹲在熱騰騰的鍋邊用筷子夾肉吃,先吃後算賬,規矩是不許挑,一筷子下去,大也好,小也好,肉皮也好,骨頭也好,反正是一筷子一大枚銅板,能不能撈到肉吃要看你的運氣。何謂「瞪眼兒」?是買賣雙方都瞪大眼睛,賣主兒要仔細數著,若是哪位爺明明夾了五筷子卻不認賬,只交三個銅板,那這買賣可就做賠了。至於買主兒就更得瞪眼了,誰不想一筷子夾上個雞大腿來,不瞪眼成嗎? 白連旗頭一回吃瞪眼兒食,沒經驗,他頭一筷子下去只夾上來一根牙籤兒,賣主兒可不管這個,「當」地一敲鍋沿兒,算是記上了賬,一大枚銅板就這麼打了水漂兒,您再餓總不能啃牙籤兒吧?白連旗長了記性,第二筷子下去就覺得沉甸甸的,他心頭狂喜,認定是塊五花肉,誰知卻夾上了一根大骨頭,更令人沮喪的是,這根骨頭被啃得乾乾淨淨,連點兒肉渣兒也沒有,看來此人啃骨頭的水平極為專業,絕不亞於任何一條狗,賣主兒又一敲鍋沿兒:「當!」又是一大枚銅板被記上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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