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穿越·宮闈 > 薄歡涼色 | 上頁 下頁


  「這柄羊脂玉如意可是江南最好的工匠花了三年才雕出來的,看看如意裡的那顆紅珠,那本是一塊稀有的血斑羊脂玉裡本就帶著的血斑塊,幸好工匠手巧,順其自然,做得當真漂亮,你可喜歡?」

  「重,若是我做不成萬世傳頌的好皇帝,做個最癡情癡愛的典範也是好的,你可喜歡?」

  「重,天下無人可與你相比,你舉世無雙,獨一無二……」

  「重,亂世出梟雄,成也李哲,敗也李哲,只要他心裡還有你,我們蕭家就還有望。」

  「重,趙家不可久靠,我們蕭家唯一的指望就只剩你一人了。」

  「拖走,把她給我拖走……」

  「你這賤婦,賤婦……」

  「送她上路吧……」

  混沌之間,前塵往事翻來覆去,不停地攪在腦海之間,我只覺得自己似乎浮沉於火海,奮力掙扎,卻無濟於事。

  過了三個月,我方才痊癒,後背、肩膀、手掌留了無數交錯縱橫的傷疤,醜陋地蔓延在我身體上。沉香每每看見,總會蹙眉歎息,她輕觸,看著看著就會掉下眼淚,哽咽難語。

  受了這麼重的傷,未曾想到還有醒著活過來的那一日,她們嘲笑我命賤,因著只有命賤的人才能苟且偷生,也只有這種人,才可死皮賴臉地不肯死去,活在世間,從頭到尾變成一出笑話,除了供世人談論取笑別無他用。

  白日裡我倚在矮牆邊曬太陽,身上的傷口結痂,癢得讓人抓狂。沉香怕我留下更多傷疤,更怕傷口再次潰爛惡化,時刻看著我不許我撓。門外來了幾個太監,白著一張臉,如我一樣,仿若大病初愈。他們是奉德妃的懿旨而來,德妃生辰,又逢新喜,普天同賀,連這等被世人唾棄的長門宮竟然也能有幸得福,沾得一些福澤。木盤裡的是一盤壽桃,一碗肉,一條魚,余妃跪謝,恭敬地接過那些東西,像是得到了無限榮光。

  小太監利落地送完東西,跟著打頭的老太監準備出去,走到牆邊才看見我,那老太監瞥了我一眼,尖聲細氣地念叨,嫌棄極了,「這賤婦竟然還活著。」

  小太監跟著瞥了我一眼,隨即收回目光,「公公這邊走。」兩人念念叨叨,不知再說些什麼,一前一後離去。

  接了東西的餘妃帶著其他人歡天喜地地進到房間裡,我依舊倚在牆角,忍受著從身體裡不可抑制往外湧的癢意,連頭皮都跟著發麻。

  「把這點兒糠米喝下去吧,你再忍忍,等到過幾天結痂自動蛻去就好了,千萬別自己撓。」

  我抬眼,看著沉香遞過來的破碗,輕聲開口,「沉香,你是李哲的人嗎?」

  沉香一怔,碗歪了歪,撒出一些湯水,她急急道:「妹妹多想了不是,快喝湯水吧。」

  見我不接,沉香頓了頓,「妹妹當真多想了,我若是皇上的人,豈能待在這裡,早就放出去享福去了。」

  我收回眼,接過破碗,看見渾濁的湯水裡只有極少的糠米沉在碗底,還混有泥沙,一些稻殼浮在水面。

  「沉香,你不必怕我不吃東西,作踐自己,不管你是誰的人,出於什麼目的,對我來說,都已經沒有差別。」

  沉香笑了笑,「這樣才對,人就只有這麼一條命,死了就沒了,好死還不如賴活著,只要活著總有盼頭。」

  「盼頭?如果還真的有的話。」我抬手,把那一碗難以下嚥的湯水倒入口中,使勁吞咽。喉嚨已經習慣,不再感到尖銳刺痛,不再覺得難以下嚥,取而代之的是習以為常的適應。人是多麼善於改變的動物,做得嬌貴的金枝玉葉,也做得卑微的階下之囚,待到連時間都快要將這個暗淡無光的角落遺忘,我們就變成另外一個人,人生在那個戛然而止的斷點被一分為二,只是眨眼的瞬間,從前那些榮華富貴、世人豔羨就真的成了過往雲煙,像是前生前世的記憶,漸漸模糊,到最後,連自己也說不清楚,那些盛大光華、浮光幻影,是否曾真的出現在我的人生之中。或者,那只是綺麗絢爛的劇段,被傳唱過,幻想過,它其實並不真實存在。

  時間如水,流過長門宮,連痕跡都不曾落下,日出日落,雲卷雲舒,春去冬來,這裡與世隔絕,仿佛一塊異世之地,我們活在他人的世間之外。

  我每日都會坐在矮牆邊,用那塊粗糙的大石磨那塊曾被我握在掌心、將我的手掌傷得血肉模糊的三角瓷片,原本鋒利的尖角越發尖銳,仿如匕首,而它的側面卻磨得圓滑,握在手裡再也傷不到我半分。它不再是利器,而是武器,用來對付那些敵人,我堅信,總有一日,我用得上這東西。

  餘妃一如既往地想盡辦法折磨我,她不需要我死,只有我活著,她才能達到目的,而最近,動作似乎更頻繁了些,那是在一個令她慌亂的消息傳進來之後的事。

  只要這個王朝不倒,長門宮便永在,我們可賴活,總好過死。原是很多人都不願意死,能死的,早就受不起這些折磨,而活下來的人便是執著地要活到最後一刻。就是因為要活著,才會生出恐懼,所有動搖和不安分都是折磨,讓絕望中的這些女人面臨更徹底的絕望,那便是死亡。

  這麼多歲月輪轉,從祈望到破滅,從忍耐到放棄,從偏執到隱忍,我始終沒有等到那個來救我的人,他像個遙遠而不可及的寒星,總是引著我往前,卻永遠不會達到那個終點,就在我認為塵埃落定之際,我等到了另一個消息,風雲湧動,大勢有變。

  所謂朝代,就如情路,有峰迴路轉,便有柳暗花明,最終回天乏術。從前讀書時,父親談及此總與哥哥論上幾句道理,哥哥那翩翩風姿,展眉淺笑的樣子我仍舊記憶猶新。那時兒郎英姿颯爽,那時少年躊躇滿志,也只有那時,方才是我最幸福而安逸的時光。我常常偷懶,不喜做女紅,常常讓婢女代勞,畫畫、彈琴也不擅長,我只喜愛讀書,各種書籍,來者不拒。可惜,父親不需要一個精通兵法國策的女兒,李哲也不需要一個胸懷大志的妃嬪,而由始至終,從父親到李哲,我之於他們的用處,只是一些女子的青春韶華和新鮮身體,至於學識,便是最無足輕重的多餘。

  「瘋婦,去把那些蒿草割光,拿到房頂去曬,過了這段日光最好的時候,等到梅雨時分若是沒曬好,我就剝了你一身賤皮。」姜姑姑站在門口,冷言冷語,那雙下垂的眼,看著我的時候,總是泛著寒光,似乎她比餘妃還要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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