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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和電影裡的律師清臒瘦長、相貌嚴整不一樣,嚴律長得更像一個土財主。即使一身阿瑪尼的行頭也擋不住一張笑臉上那絕大的嘴巴流出來的笑意,總有那麼一絲絲的諂媚擋也擋不住。也許,這正是他做人最成功的地方。

  白麵無須,方頭廣頤,天庭飽滿地閣方圓,短短的脖子終於成就了一個現實版的大耳垂肩。他在法庭上的每次發言都會讓所有人發笑,然後他就笑眯眯地環顧四周,所有人包括法官就更笑得不行了。最初,賈庭長就是這樣對他有了「深刻」的印象。但實際上,嚴律心思之嚴謹,行為之嚴密,均在常人之上。賈庭長就拍著他的大肚皮說:這飯袋子裡可是精鋼板包著的玉石玲瓏心腸啊!

  「想讓伍兵出來?」嚴律專注地看著路面,輕聲地問。

  文卿點點頭,「太冤了。故意傷害,或者過失傷害致人重傷,沒個三年五載出不來。等出來了,什麼都完了。」

  嚴律師點點頭,「可惜了,不錯的小夥子。顧余他爹抓著他讓他救救顧餘,不答應不行啊!」

  「他爹不是看見顧餘捅人就暈了嗎?」文卿發現了和唐哥敘述中不一樣的地方。

  嚴律搖頭,「雖然顧余和他爹異口同聲說是在他們暈倒後,伍兵才沖進去幫忙的,可是根據圍觀群眾的證詞,還有醫院120的證言,顧餘一直很清醒,還幫忙把老爹抬上救護車。而且,顧老爹也不是完全暈厥,上車前他拉著伍兵說話,讓伍兵救救顧余,不要白髮人送黑髮人。這是120的醫生說的。」

  一股惡氣堵著文卿的心口,銀牙咬得咯咯的,這個老不修,為了自己的兒子,就要毀了別人嗎?

  但是,文卿感到前所未有的軟弱。法律固然要做錯事的人付出代價,但是我們的道德卻說要照顧老人。不管顧家老爹動機如何,一個年邁的老人,如果兒子進去了,將生活無著。他求你幫幫忙,能拒絕嗎?尤其是伍兵那樣的人。如果自己搬出法律來說,對不起,他兒子的過失應當由他自己的兒子來承擔,只能讓伍兵更加反感,說不定還會認定自己冷血,無情,自私。

  但是,伍兵決不能替人頂罪!

  到了社區門口,文卿拿定主意,轉頭對嚴律師說:「我想做伍兵的辯護人。」

  嚴律師似乎並不意外,說道:「不是什麼大事,但是正好教訓一下那個倔小子。去吧,不過,你要做好碰釘子的準備。」

  這口氣讓文卿放鬆下來,看來這事的阻力主要在伍兵那裡。想起伍兵一直以來的態度,文卿的腦子又打了個結。她覺得自己面對的是八條低頭走路的大牛,無論她怎麼揮舞鞭子都沒有用。

  牛根本就不理她!

  第十二章華麗的雙人舞

  我們每天都為自己的行為作出判斷,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標準,有人用金錢,有人用法律,有人用良心,可是最終的結果由誰來定,誰知道呢?

  無論房間的大小,只要掛上國徽就顯得那麼與眾不同。每次開庭前,文卿都會仔細地看那顆高高懸起的紅色徽章,心情就會莫名地平靜下來。

  可是今天,當法官傳犯罪嫌疑人出庭時,她的心裡還是咯噔一下,臉燒得好像站在那個半開的籠子裡的人是自己。

  也許這個世界上有——但是至少她還沒有聽說過,在京城有她這樣倒楣的辯護人。伍兵聽她說要做自己的辯護人時,第一個反應居然是放下筆,很慢但是很堅定地說:「不!」

  那種平靜,看不到一絲可以勸服的痕跡。無論文卿怎麼勸,伍兵就是不張口。文卿急了,坐在會見室裡掉眼淚。這時,伍兵的臉上才有所變化。

  一共去了三次,第三次是帶著唐哥去的。文卿一句話沒說,從頭哭到尾。唐哥說:「算了吧,人家一個大律師,為了你連眼淚都哭幹了。你已經對不起人家,這點兒要求都不答應?」

  伍兵這才點頭簽字。

  只是簽字後,無論文卿怎麼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伍兵就像答錄機一樣精准地重複審訊記錄上的話,沒有一句錯漏。

  伍兵在被告席站好,文卿看著他身上橘色的馬甲,想起在看守所裡,自己最後一次失望地離開時伍兵說的「你……保重」。

  「我以為你要說讓我別費心呢。」文卿當時如是說,然後伍兵笑了。

  這麼久,第一次看見他的笑容。文卿咬著後槽牙,一邊笑,一邊流淚。

  庭審有條不紊地進行著,文卿偶爾會看一眼伍兵,希望哪怕能看到一眼——就一眼,他看過來的目光——也會給她無限的鼓勵!

  可是,什麼都沒有。

  檢察院的陳述很簡單,這樣簡單明瞭的案子,沒必要搞得大張旗鼓。文卿習慣性地拿起一張白紙,那是上學時辯論賽留下的習慣。通常會記一些對方的要點,但是檢察官照本宣科,那個「本」已經被她看了無數遍。拿起這張紙,只是在必要時掩飾一下思路的中斷點而已,或者加強一下手勢。

  她宣讀了自己的答辯狀,並把自己的調查證據一一向法庭提交。檢察官們似乎有些吃驚,互相交換了一下意見。

  按照文卿的調查,顧餘並沒有暈倒,顧父是在得到伍兵肯定的答覆後才暈倒的,這兩項都有證人在場,並且證明顧父所托內容,是讓伍兵替顧餘頂罪。從時間上看,120的原始記錄證明顧餘顯然是在說謊。

  文卿並沒有證明伍兵無罪,因為捅傷人的那把刀子上的確存在兩個人的指紋。但是,她如果證明顧余和顧父撒謊,那麼他們對伍兵的指證也將不成立。到底是誰傷害了宋沙,並不能得到充分的證明。如此,對伍兵的指控將面臨證據不足發回重審的結果。這正是文卿第一步要達到的目的。因為,最重要的是宋沙的一份病歷證明,它將證實,該過失傷害並未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按照有關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規定進行處罰。

  無論是伍兵還是顧餘,這個結果都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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