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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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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正是事情的關鍵,」小韶說,「也是花家舍最大的奧秘所在。你若是在我們這裡住久了,就會悟出其中的道理。」 說話間兩個人來到了風雨長廊的盡頭,已經聽得見湖水轉向岸邊的輕柔的沙沙聲。兩個人沿著河灘下被月光照的藍幽幽的水線,向前走了百十來米,就看見兩棵高大的垂楊樹陰下麵,停放著七八艘小船。船隻被微風吹得擠成了一堆,輕輕地磕碰著。此刻,他們離打穀場已經很遠了,可在寂靜的晚上,舞臺上演員的道白依然能夠聽得十分清晰。 「你怎麼知道這兒有船?」 小韶沖他嘻嘻一笑,麻利地脫下鞋子,扔在樹下,吧嗒吧嗒地跳到水中,拽過一隻小舢板來,道:「怎麼不知道?我今天在湖裡采了一天的蓮子,到現在胳膊還痛得舉不起來呢。」 等譚功達上了船,小韶用木漿將舢板輕輕一頂,然後順勢一躍,就跳到船上來,在船的左右兩側劃起水來。那小船在岸邊打了幾個轉,就開始靜靜地向湖心馳去。到處都是齊人高的荷葉,像小傘一樣密密匝匝地擠在水面上。有的已開得盛大,有的荷花含苞未放。原來,在田田的荷葉中間,有一條隱秘的狹窄水道,被荷葉遮蓋,僅容船身通過,若是站在岸上,根本看不出來。 荷葉下麵的水是青黑青黑的,散發著純純的香氣。一進入這條水道,譚功達立刻就感覺到一陣透人心脾的清涼,光線也隨之變得幽暗。在黑暗中他們彼此看不見對方的臉。船通過時,不時有倒伏的荷葉刮過船幫。水流的聲音晶瑩剔透,他能夠聽見魚兒在離船不遠的水面聚成一堆,發出一片唧唧咋咋的聲響。 小韶停了槳,抱膝而坐,讓船在水面上蕩著,將下巴頂在膝蓋上,一動不動地看著水裡的月亮。她說,有時候,她一個人也會划船到這兒來,躺在舢板上,仰面看著天上的月亮和星星,可以想想自己的心思,也可以讓心靜一靜。荷花像天幕一般,把她與這個世界隔開了。 「你小小年紀,哪有什麼心事?」譚功達笑道。他順勢在船的另一頭躺下來,枕著雙手,看著湛藍的夜空。小韶沒有直接回答他的話,而是喃喃自語道: 「這片水域原來是有一個名字的,叫做芙蓉浦。只是現在沒人這麼叫了,而且——」 她停了一下,順手摘下一大片荷葉,頂在頭上,像只小鳥似的晃著腦袋:「你如果晚來一年,也許只要七八個月,很可能就見不到這片湖水了,見到的也許就是一片稻田。」 她說公社已經制定了向湖區要糧的三年計畫,到了今年冬天農閒時,就要開工填湖造田了。公社已經開過三次動員會,具體的土方數目已經計算出來,分配到了每個生產隊和生產小組。青年突擊隊也已經成立。她還說,她現在每天晚上都會划船到這裡來,坐上兩個時辰,仿佛是在跟一個什麼要好的朋友告別似的。 「要填掉這麼大的一個湖,那得需要多少土?」 「從山上挖唄!」小韶嘟囔道。 躺在船上,透過細長荷葉的莖杆和肥大的荷葉,他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花家舍上空那片璀璨的燈光中。真是太美了!世界上也許找不到第二個比這更美的地方!他自己曾經有過的所有夢想,在這裡竟然都變成了現實。那燈光在清澈的天空下,猶如一堆碎金,明明滅滅;又像水晶的珠簾,平鋪在黑黢黢的山坳裡,閃爍不定。可一想到這片湖水很快將不復存在,除了滄海變桑田的自豪之外,也有一點莫名其妙的悵然若失。他覺得人過中年,對什麼事情都會變得多愁善感起來,常常會為一點小事,陷入無名的哀戚和想入非非之中。 「你若是有什麼話想跟我說,就說吧。這兒是花家舍最安全的地方。我們離開岸邊已經很遠了,你只要不大聲喊叫,根本不會有旁的人聽見。」小韶壓低了嗓門,對他道。 她的聲音中有一多半是呼出來的氣,反而增添了四周的幽靜。他甚至能夠聽到荷葉在晚間生長的聲音,其實,我什麼話都不想說了,就想這樣和你靜靜地坐一坐…… 「我看不見得。」譚功達的聲音有點異樣。 「怎麼不見得?就連党的成立大會都是在湖上召開的呢。」小韶天真地撲閃著兩隻大眼睛,瞅著他:「你是說,到了這兒,還不安全?」 「你想到的,別人也會想到。」譚功達半開玩笑地對她道,「按照我的經驗,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最危險,反過來說也一樣。說不定此刻,就在我們身邊不遠的地方,有許多條這樣的小船,有許多個秘密正在被輕輕地說出來……」 小韶聽他這樣說,就有些疑心。慌忙伸長了脖子,警覺地朝四周張望。 「我是在跟你逗著玩呢,」譚功達看著她那驚慌失措的樣子,實在有點於心不忍,便抓住一朵荷花向她搖了搖,笑道:「喂,你的膽子怎麼這麼小?」 小韶淺淺地笑了一下,可整個人還是顯得心事重重。她將胳膊伸出船外,撥弄著船側的水,忽然道:「哎,你想不想吃蓮子?」 沒等譚功達回答,她就已經側過身,撥開荷葉,去尋找蓮蓬去了。譚功達看見自己的近旁有一根蓮蓬露在水面上,便俯下身子去摘,忽聽得小韶尖叫了一聲,大聲道:「不要碰!」可已經來不及了。原來那蓮藕有點怪,身上長滿了硬硬的毛刺,譚功達順手一撈,手上便有一陣鑽心的疼痛,他不斷地甩著手,嘴裡噝噝地吸著氣,小韶早已旁若無人地哈哈大笑起來。笑了半天才說: 「那不是什麼蓮蓬,那是狗頭籽,活該!誰叫你剛才嚇我來著?」隨後,仍吃吃地笑。 「狗頭籽是什麼?」 「那是長在湖裡的另一種植物。樣子跟荷花差不多,但葉子軟塌塌的伏在水面上,不像荷葉那樣高出水面。它結的籽也有點像蓮蓬,這東西長得像狗頭一樣,我們這裡的人都叫它狗頭籽。樣子是難看了點,果實是一樣能吃的。只是身上長滿了硬刺,十分鋒利,只要輕輕一碰,保准你就會紮出十多個血孔出來。怎麼樣,你的手破了嗎?疼不疼?」 「那它渾身是刺,你們又如何去吃它的籽?」 「很簡單!等到它熟了的時候,我們把鐮刀綁在長長的竹竿上,在水裡一撈,它就斷了,在水面上飄著。我們就把它拿到舂米的鈈臼中去舂。它的籽有豌豆那麼大,硬得不得了,簡直是包了一層鐵!可卻比菱角有味。」 小韶從身上掏出一塊手絹,遞給他。譚功達聞到手絹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有點像梔子花,又有點像木樨,可他右手的每一個手指都被狗頭籽上的芒刺紮出了血,他不知道要去包紮哪一個,只是把它捏在手裡。 「有一件事我一直不太明白,」譚功達說,「我來到花家舍的這一個多月,一連去了五次公社,可每一次都沒有遇見郭從年書記。我也曾通過辦事員小徐正式提出與他見面,可每次都遭到小徐的搪塞和拒絕,郭從年似乎在故意躲著我。」 「你這個人太多心了。在我們花家舍人看起來,這事一點不奇怪,」小韶喃喃道:「他不可能見你。」 「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小韶略略遲疑了一下,繼續道:「因為在花家舍,幾乎沒有人真正見到過他。」 「什麼叫『真正見到過他』?難道他會隱身術?」 「我的意思是說,你即便見到了他,也不一定認得出來。比如說,公社裡有那麼多的機關,那麼多間辦公室,那麼多的大小官員和辦事員,我是說,也許你早已和他見過面,握過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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