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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剛走了半圈,「花褲衩」便按捺不住,從褲袋裡掏出了一本席慕容的《七裡香》,命令每人朗誦一篇,不然就會辜負大好春光。那麼,由他先來。

  他用他的「河南二普通」朗誦道:「一闊(棵)開花的樹——如何讓你遇見我,在我最美麗的時凱(刻),為這,我已在浮(佛)前,求了五北(百)年……」

  「我可受不了啦——」洪敏捂著肚子喊道。

  「怎麼,不喜歡?現在的孩子一點兒也不浪漫……」「花褲衩」說。

  「算了算了,咱們還是揀柴烤白薯吧。」「白魔頭」提議。

  「俗!」「花褲衩」恨恨地瞪了他一眼。

  §12.處子的身下鋪著茉莉

  高一期末考試完畢,是星期五的傍晚。潘正在教學樓的走廊裡塞給我一張紙條,怕人看見,就趕快跑回教室裡去了。

  我走到走廊盡頭的窗前,才敢把紙條打開。上面寫著「下個週五上午去我奶奶家」。之後,我很快把紙條團了,握在手心裡。很快,我的手心出了汗,額頭上也浸出了汗。窗前的楊樹葉被熱辣辣的太陽烤了一天,榨幹了水分,在微風裡無精打采地搖晃著。夕陽漸漸暗了

  下來,我的心也漸漸蒙上了一層陰霾。

  潘正莫非不和方玲好了?不喜歡方玲老爹的權勢了?還是方玲把他給甩了?或者是他想腳踏兩隻船?把我當佐料?如果我是個傲氣的女孩,就不應該再答理潘正了,他和方玲的關係,已經褻瀆了我對他的愛。我應該有非凡的定力,一輩子不答理他,把對他的愛漚爛在心裡。

  我的右手握著那張紙條,就像是握著一團火。它燒灼我,又撩撥我。我問自己,愛不愛他,回答是肯定的。既然我愛他,還裝什麼清高呢?既然我愛他,就是做個賤人又怎麼樣呢?是的,只要我去了他奶奶家,我就是個不折不扣的賤人了!

  想到此,我已經知道,我會去的,我一定會去的。潘正就是我的太陽,我的神。我必須在有限的緣分裡,充分把握每一次和他親近的機會。一輩子又有多長呢?一輩子的浪漫又有幾次呢?何況我愛他,我愛他入了骨!我可以欺騙整個世界,卻騙不了我自己的心。

  約會的日子到了,我換上大姨去上海出差給我帶回的連衣裙,把紮在腦後的馬尾放了下來。我覺得這樣子好看,潘正會喜歡。我媽一早就上班了,後爹正準備出門,看見我在鏡子前,他說:「你和你媽一樣騷,是男人叫你去的吧?」

  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力,但我啥也不說。今天是個好日子,我的心情不能被他破壞掉。

  我家住鄭州火車站附近,我坐公共汽車來到了潘正奶奶家。

  潘正給我開的門,他剛洗漱完,前額的頭髮還是濕的,光著的上身黑紅黑紅的,顯然是游泳曬的,下麵穿了一條毛邊的牛仔短褲。

  四目相對,兩個人都害臊。他把我領到臥室裡,地上鋪著一張涼席,門邊有一盆開得挺熱鬧的白茉莉。他在感情上對我一貫吝嗇,今天可算有了一點情調。我喜歡花,就走到花盆旁,一朵一朵地數起來。他蹲在我身邊。我研究著花,他研究著我。我數了,一共27朵。他掐下一枝,遞給我。

  我們坐在竹席上,我拿著茉莉花。他盯著我,也沒有更多的話。

  可是,有東西在膨脹。他突然一下把我扳倒,瘋狂地吻我,饑渴難忍的樣子。之後,三下五除二,脫了我的衣服,又以更快的速度脫了他自己的。他身上的皮膚很白,更顯那個挺直的物兒和周圍毛髮的黑。

  他趴在我的身上,沒有前奏,一心一意想進入我的身體。可它太笨了,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成功。疼痛使我的頭腦一片空白,而它還像刀子樣在我傷口上來回地割。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氣,想把他推開,但他的胸膛太沉重,像巨人關懷一個弱小者……這真是我生命中不可緩解的疼痛,火燒火燎。他從我身上翻下來,躺在我身邊,閉上了眼。他不關心我的痛,也不關心我流出的血。但我卻挺感動,就沖著那物兒的笨勁兒,我判斷他沒有把第一次給方玲。

  臨走的時候,他發現我的裙邊被玷污了,問我要不要換上一條他姐的裙子回家。我不想穿他姐的衣服,只想被包裹在這充滿關懷的白裙子裡。血跡不深,不知道我今天幹了什麼事的人,留意不到。但我還是沒敢坐公共汽車,順著一條小路朝家走。

  我在路上磨蹭到中午,才進了家,因為中午我媽和後爹都在單位。後爹的兒子小新在看電視,他看見我,就用和他爸一模一樣的口吻說:「野哪兒去了,才回來?」說完,眼睛又轉到電視上去了。

  我悄悄拿了一條乾淨裙子,來到洗手間。插好門,渾身癱軟地坐在了水泥地上。我把飽受關懷與玷污的白裙子脫下,緊抱在胸前,無聲地哭了起來。

  我拿著洗好的白裙子,打開門,發現後爹站在門口。我以為他要上廁所,趕緊就往外閃。

  他卻用一隻胳膊把門擋住了,臉上的表情邪邪的:「怎麼現在洗澡啊?還換了衣服?」

  我有點害怕,抓著白裙子的手不知往哪兒放。

  「跟男人幹什麼了?」他的眼神兒和「花褲衩」審問我時的眼神兒一模一樣。

  我從他的胳膊下面鑽了出去,他竟在我屁股上推了一把,我沒防備,一下子撞在對面的牆上。他一陣哈哈大笑,比鬼哭狼嚎還要嚇人。我額頭上碰出了一個大包,小新跑過來指著我的頭直笑。我恨後爹,恨他在這麼重要的日子裡噁心我。媽的,我豁出去了,猛撲上去,抓住他的胳膊就咬了一口,一圈兒血紅的牙印頓時呈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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