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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同看二審時宋旺旺和洪濤還起了一點小衝突,不過是一個想盡可能多地保留自己原先的文化版塊,一個想儘量擴大自己新創的社會版塊,爭地盤,毫無結果的爭吵,最後由梁社長終審時定奪。這回不用加班「盯版」了,郝強拿到本市最好的「省印」去印雜誌,那兒的工人比他們這幫人還懂……

  然後便是緊張過後的悠閒。到了西曆年1996剛開始的某一天,上班遲到的馬小寶手拿一本豔光四射的《年代》創刊號風風火火呼嘯而入,朝著眾人圍坐的一張大辦公桌上一扔說:「咱雜誌上攤了!滿街都是……」

  23.偷歡賊

  「只能說還行,不算很好,我印了兩萬冊,賣掉了一萬八,剩下的正好給了郵發訂戶。」在舊曆新年到來前舉行的「編後總結會」上,總發行人郝強如此總結道:「我個人感覺還是做得硬了一點,要儘快軟下來……」

  郝強上述這番話一下子終結了所有人自《年代》出現在街頭以來持續月餘的過度亢奮,不管怎麼說:《豆蔻》一般的奇跡沒有出現。很久以後,馮彪還在心裡總結過:以當時社方與郝強的那種「合作」關係,想從他嘴裡得知完全真實的發行量是不可能的——所以,可以肯定地說,《年代》的發行情況肯定比他報的要好,而他將此冷風一吹,就讓所有人都覺得自己沒做什麼,從而對這個堪稱良好的開端變得麻木不仁不加珍視,如果他們能夠珍視,也許就會收斂自己的私欲並檢點自己的行為,《年代》後來的命運和結局或許就會大為不同……

  也許那時候,老梁頭作為一社之長應該站出來講兩句,充分肯定大家的成績,可是他沒有。

  精神上的肯定沒有給予,馬上轉入發錢,這樣做的效果往往適得其反。由於《年代》是雙月刊,郝強給社方錢是按期給的,所以兩月一次發兩個月的工資,馮彪領到了一個信封,一數裡面有兩千多,他和江林還共同簽字領出了四百塊錢稿費,一人一半分掉了,他將所得的錢在心裡面除以二,發現自己的月薪又有提高,已逾千元大關,算是步入「高薪階層」了。所有人都領到了自己的一份工資,互不通氣不動聲色地走掉了,走得最遠的是大偉和小寶,他們要回新疆老家過年……

  想送女房東的皮鞋從秋天拖到了冬天,眼看春節就要到了,他懷揣兩千多塊錢,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去了一家新開的超市,她的腳碼他已完全掌握,在鞋架前轉了一圈,一眼看上了一雙十分精巧的長統高跟皮靴……興沖沖回到家,一進院子他就蒙了,女房東的家門半掩,有男人的聲音從裡面傳出來——有將近一年的時間沒見著人了,可那個聲音他還是能夠立刻分辨:是女房東的丈夫!

  他回來了!

  回來過年了!

  什麼時候回來的?!

  幸虧不是大半夜突然回來的!

  她沒說他要回來呀!

  她的——他們的床上沒有留下自己的什麼東西和印跡吧?!

  馮彪當機立斷,將自己騎回來的女房東的鳳凰自行車悄悄停在院中一角,沒鎖並把鑰匙留在了上面,想製造了一個房客借用房東的自行車小用一下的假現場,然後像潛進院來的小偷一樣,拎著那雙女式皮靴的鞋盒,輕手輕腳地走上樓梯,打開自己房門上的鎖。進屋後他沒有開燈,一直坐在床邊低頭抽著悶煙,他的鼻子嘶嘶地嗅著什麼:連自己的床上都留下了那女人的味道,那使用更多的她的床上能沒有自己的氣息嗎?他的心裡怦怦直跳,感到十分害怕,他總算體會到了做賊的恐懼……就這樣一支接一支地抽了下去,他在等待暮色四合,窗外的天空完全黑透!

  他終於決定離開這間黑屋,站了起來,感到自己雙腿發軟,全身無力,悄無聲息地下樓,鬼一般飄過那院子,他再度聽到了女房東丈夫的聲音——迸發出哈哈哈哈的豪爽笑聲竟讓他感到幾分寬慰,他沒有聽見她的聲音,也不知自己想聽見還是不想……

  出了院門,他如競走運動員一般疾步走出村子,來到路邊,伸手打車。

  「師傅,開快點!再快點!」上車後他多次催促前面的司機,感到自己像個逃犯,很快便回到了父母的家。

  24.又見前妻

  在小黑屋裡做賊的恐懼日漸消除,在父母家過年卻是一件極其無趣的事。

  他搞不清楚老爹老娘到底該算哪個時代的人,只是覺得他們既不開化也缺乏最基本的善良。不就是因為他這個做兒子的離了個婚嘛!似乎就為了這個一年當中的「缺憾」,他們就鐵了心不打算過好這個年了,什麼年貨都沒準備,兩人始終吊著個兩張驢臉,把壓力奉還給他,他們的邏輯真是簡單極了:你離婚你就有錯!我們家四代以內還找不出個離婚的呢!

  他在一半昏睡,一半以沉默對抗沉默中熬到了大年初四,吃完一頓氣氛照舊冰涼的午飯之後,他感到自己再也待不下去——如果再待下去,他就會就地發瘋,殺上個把親人也不一定。於是便冷冰冰地告辭,未等二老應允,便拉門離開了家。

  離家之前他曾想過要去哪兒,洪濤是有家有口之人,他和她老婆的家都在本城,過年肯定是兩大家人堆在一起,他一外人去了肯定有所不便,江林那兒應該是個可去之處,甚至可以在他那兒住上幾天,這小子是不會老老實實地待在父母家過年的……總之,十裡村他是怕回去的,他是怕撞見女房東那包工頭的丈夫,畢竟自己是做了賊的!可當他獨自一人信步走在馬路邊上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其實並不想去哪裡,也並不想見什麼人,他只想離開父母冰冷的家,不再看見那兩張陰沉的老臉,一個人呆著。現在,他走在街上,走在冬末午後有點暖意的陽光裡,覺得就這麼一個人走下去就挺好,甚至覺出一絲絲幸福來了,特別是當他在無意之中摸到自己身上的羽絨服那貼胸的內兜中的兩千塊錢(他用零頭給女房東買了那雙靴子)時,他感到心裡踏實多了:和半年前相比,生活畢竟在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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