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包在紙裡的火 | 上頁 下頁
七九


  法庭裡一片寂靜。

  崔哲頓了頓,接著說:「你們可能會問我,在看守所裡呆了將近一個月有沒有反省過自己犯下的罪行。我告訴你們,我反省過,我知道法律不允許我那樣幹。其實這不用反省。在我那樣幹之前就知道法律不允許。但我還是那樣幹了,僥倖心理只是一部分,另一部分是什麼我也不知道。我知道我所說的並不能減輕自己的罪責,但我還是要說,罪惡是環環相扣的,如果那些企業沒有做那些對不起公眾的事情,就不會給我犯罪的機會,如果報社內外沒有那些『潛規則』,我也不會受到啟發去犯罪。你們可以在報導中說我在法庭上狡辯,我無所謂。但你們問問自己,有沒有收過『紅包』。如果有,你就是一個准腐敗分子,你又憑什麼在報紙上做道德文章?另外,我知道,我所做的事情對不起報社,損害了報社的名譽,所以我不想過多地抱怨報社,我希望那些仍然抱有理想的編輯記者能夠原諒我,所以(他停頓了一下)……我只求速判。」

  崔哲話音剛落,旁聽席上立即響起一片議論之聲。法官不得不兩次敲擊法槌,要求全場肅靜。

  待旁聽席上安靜下來之後,審理繼續。崔哲的辯護律師向法官請求讓證人出庭。法官同意了。

  看起來,崔哲並不知道他的律師為他找了證人,他的臉上現出了茫然的表情。

  接著,一個年輕男子出現在法庭上。我注意到,看到這個男子時,崔哲臉上的茫然變成了震驚。他還下意識地喊出了對方的名字——「鄭克群」,同時將身體前傾,似乎想越過被告席阻止鄭克群說話,但他很快就意識到了自己是在法庭上,所以他立即恢復了平靜。

  接下來的時間交給了鄭克群。他自我介紹說,他是本市一所大學的二年級學生。他希望法官輕判崔哲。

  鄭克群說,他原本不願意出庭,因為他認為自己出庭會吸引媒體的注意,使他在學校裡一直保守的一個秘密被揭開。他並不情願自己成為同學們的談資。當崔哲的辯護律師找到他的時候,他也曾經猶豫過,但他最終還是決定出庭,為崔哲說幾句話。

  接著,鄭克群說出了一句令我感到震驚的話。他說:「不管崔大哥幹過什麼,在我眼裡,他就是一個好人。」

  鄭克群說,他在學校裡要保守的秘密是:他的姐姐鄭克菲曾經在本市一家洗浴中心從事賣淫活動。他擔心這樣的事情會使他在同學們當中受到歧視。

  鄭克群還說,他自幼家貧,上學所花費的錢幾乎全部來自姐姐的資助。為了幫家裡減輕負擔,他姐姐很早就輟學了,後來離家來到本市務工,她一直跟家裡人說她在一家公司裡上班。直到有一次遇到員警夜查,在「曹老頭」的「幫助」下倉皇逃跑不慎摔傷並導致截癱之後,他才知道事實真相。他曾經憎恨姐姐用「髒錢」供他上學,但當他在醫院裡看見她的時候,卻發現自己根本恨不起來。

  公訴人打斷了鄭克群的陳述。他問道:「你說的這些事情跟本案有什麼關係?」

  「當然有關係。」鄭克群看了看被告席上的崔哲,接著說,「崔大哥報導了我姐的事情,後來還給了她8萬塊錢,他說是讀者捐給她的,讓她用這筆錢治病,剩下的給我上大學用。我一直以為這是真的。直到前幾天律師到學校來找我,我才知道當時讀者根本沒有捐款,那筆錢是他敲詐一個企業得來的。我姐姐本來要到法庭上來說這些話,但她行動不便,就讓律師找我來代替她。」

  「你怎麼證明崔哲給過你姐姐錢?」公訴人問道。

  鄭克群愣了一下,接著說:「你們可以去調查。崔大哥報導了我姐摔傷的事情之後,社會影響很大,但只是熱鬧了幾天,後來就沒有人來關心我姐怎麼樣了。如果沒有崔大哥幫忙,我姐治病的錢從哪裡來的?我上學的錢又是從哪裡來的?」

  公訴人低頭想了想,繼續向鄭克群提問:「你姐姐治病和你上學花了8萬元?」

  「我姐治病花了2萬多,我上大學兩年的學費和生活費差不多一萬。」鄭克群說。

  「還有5萬多在哪裡?」公訴人問道。

  鄭克群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了一個存摺,他說:「這個存摺裡有5萬元。這是我昨天剛剛從我姐那裡拿來的。我姐告訴我,崔大哥把存摺交給她的時候,說是要用在最關鍵的時候,不到萬不得已不能使用。」

  我突然感覺我的鼻子像是挨了一記拳頭,酸酸的。這時候,我發現旁聽席上死一樣的寂靜。人們都端坐著,抻著脖子,等待著事情的下一步發展。我又扭頭看了一眼坐在角落裡的肖彤,發現她正在擦拭自己的眼淚。

  公訴人轉向崔哲問道:「你為什麼一直不願意向我們交代這筆錢的下落?」

  崔哲無力地搖了搖頭,繼續保持沉默。

  崔哲的辯護律師接過了這個問題,他說:「我是崔哲的辯護律師,我希望他能跟我說實話,退賠那筆錢以求輕判。儘管我一直追問,崔哲卻一直沒有告訴我他把錢花在哪裡了。幾天前,我找到了他的前妻肖彤。肖彤說,崔哲曾經告訴她一定要保守這個秘密,但她認為事已至此,保守這個秘密已經沒有意義了。所以她建議我去找鄭克菲,也就是鄭克群的姐姐。至於崔哲為什麼要這樣幹,肖彤說,因為崔哲也有類似的經歷。他自小父母雙亡,是在姐姐的照顧下長大成人。當然,他姐姐並沒有從事過那種職業,但他也是在姐姐的資助下上完中學,直到考上大學。他一直認為姐姐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人,或者說,他對姐姐懷有一種『情結』,所以他對鄭克菲也有一種天然的好感,他願意幫助她和她的弟弟,但他並不希望鄭克菲姐弟倆知道那筆錢來得並不乾淨。他出事以後,他當然也不希望員警去找他們追回那筆錢。」

  這時候,崔哲突然開口了,他轉身面對公訴人,怯怯地問道:「你們會要求鄭克群退賠那筆錢嗎?」

  公訴人正要開口,鄭克群又說話了。他說:「我願意退賠。這個存摺你們現在就可以拿走。另外3萬元,我現在沒有能力償還,請你們允許我參加工作以後再還,我可以給你們寫個借條。我只求你們不要把崔大哥判得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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