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包在紙裡的火 | 上頁 下頁
七八


  「你向法庭再說一遍。」公訴人大聲說。

  崔哲猶豫了一下,然後用背誦課文一樣的語調說:「從超市弄來的10萬元已經被員警追回。我的銀行存款裡有2萬元,已經被凍結。另外15萬元交給銀行作為買房的首付款。還有9萬多分三次送給了我的總編輯周自恒,第一次3萬元,第二次2萬元,第三次……」

  公訴人打斷了崔哲的陳述,他提醒崔哲如果沒有證據就不要指名道姓對他人橫加指責,否則對方有權起訴他誹謗。

  崔哲想了想,對公訴人說:「那你們就當這筆錢被我花了好了。」

  公訴人有些惱怒,但他克制住了,繼續提問:「還有17萬去哪裡了?」

  「9萬多用來填補一筆丟失的讀者捐款……」

  「為什麼會丟失?」公訴人再一次打斷了崔哲的陳述。

  「我不小心丟了。」崔哲說。

  「但是,」公訴人說,「根據我們的調查,事實是,這筆錢被人敲詐了。」

  崔哲沉默。

  「你為什麼不願意說自己被人敲詐了?」公訴人問道。

  「因為我忘了。」崔哲面無表情。

  崔哲冷酷的樣子似乎激怒了公訴人。他突然提高了聲調:「還有8萬元去了哪裡?」

  崔哲猶豫了一下,答道:「都被我花了。」

  「花在哪裡了?」公訴人的臉漲得通紅。

  「吃、喝、玩、樂都要花錢,總之都讓我花光了。」崔哲漫不經心地答道。

  公訴人並不甘心得到的只是這樣一個答案,他繼續問道:「到底花在哪裡了?」

  崔哲仍然面無表情:「不記得了。」

  公訴人不再追問,開始總結陳辭。他說,作為一名報社記者,崔哲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屢行敲詐且屢屢得手,一方面為自己非法牟利,另一方面也縱容了那些商家損害消費者的行為,助長了社會不良風氣。另外,在接受檢方訊問時,崔哲並無悔過表現,也沒有主動退賠贓款情節。公訴機關認為,崔哲犯下的罪行性質和社會影響都極其惡劣,因此請求法官嚴懲。

  接下來,崔哲的辯護律師出場。他首先說明,他將為崔哲作罪輕辯護。他說,崔哲的行為雖然惡劣,但情有可原,因為他也是報社內外的那些「潛規則」的受害者。他之所以敲詐,是因為他曾經有些稿子被報社高層以各種理由斃掉。當他後來知道報社高層在「斃稿」過程中偶爾會收受賄賂的時候,他認為,與其讓報社高層收取好處費而自己經過一番辛苦卻無所收穫,不如自己直接借此牟利。

  律師說到這裡的時候,一直站在被告席上沉默不語的崔哲突然舉手,示意他要說話。

  法官想了想,同意了。

  崔哲掃視了一圈旁聽席上的人們,開口了。他說:「我知道,旁聽席上坐著許多我以前的同行。大家都在等著我說話,如果我能說出一些有意思的話來,你們的稿子裡就有東西可寫了。我說的越有意思,你們的稿件就越有可能成為頭條,你們也就越容易被領導賞識。如果被領導賞識了,你們的日子可能就會好過一些。好吧,我現在就告訴你們我是怎麼想的——我在都市報裡工作了7年,我發現它真是一個奇怪的地方——看上去它像是一個事業單位,承擔著公共事務,比如向公眾傳遞資訊,代表公眾進行輿論監督等等,但是,另一方面它又是一個企業,以贏利為最大目標,用廣告費養活編輯記者。這是一組矛盾……」

  公訴人突然站起來打斷了崔哲的「演講」,他認為崔哲所說的與本案無關。但法官似乎有興趣聽下去,他示意崔哲繼續。

  崔哲繼續說:「這是一組很難處理的矛盾,連報社領導都難以把握,更何況年輕、涉世未深的編輯記者。我們進入報社的時候大都年輕氣盛,對社會和職業的看法正在逐漸形成,我們也有一些美好的願望,希望自己像新聞學院老師要求的那樣『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被社會接受和認同。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又遊走在體制之外,像是臨時工,根本不被所謂『主流社會』的人們所承認,甚至還會被一些體制內的人們所歧視。這些我們都可以不在乎,但我們在乎自己的生活。你們知道,作為一名聘用制記者,在許多方面都沒有保障。對我們來說,未來是不確定的,今天是個記者,明天犯個不該犯的小錯誤、得罪了一個不該得罪的人都有可能被開除,即使做得很優秀當上了部門主任又怎麼樣,仍然是個臨時工,仍然可能朝不保夕。在這種惶恐的心態下,做事難免亂了分寸。當我們對一些事情感到失望的時候,難免受到那些『潛規則』的影響,做一些我們原本不屑也不敢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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