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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不會,因為那樣的話我們不會有之前的交集,我也不會喜歡上你的個性。」他直率得讓人窩火,但隨後解釋的話卻讓人舒服,「不過,你現在就算失去了對付我哥的能力,我也一樣和你做朋友。」

  「那好。」我點了點頭,「我今後躲著林澤豐走,再不和他有瓜葛,也就是說,我不會對付他了,這樣呢?」

  他一笑,拍拍我的頭,「我們照樣重新開始。」

  我接受了他的建議,而事實上我無法拒絕。因為他先是遞了一瓶冰鎮飲料給我,讓我解渴降溫,然後把我的腿抬到他的腿上,用藥棉蘸水,輕輕擦洗我腿上受傷的部分。

  那都是些小傷口,我自己都沒在意,我也沒說過渴得要命,可他表面上雖然不動聲色,實際上卻細心地注意到了這些。我不管這是他泡妞手段高還是什麼,反正我從來沒受過這樣的溫柔對待,就連我娘對我也只有呼喝,當然我不是說她不疼愛我,但我的粗魯是有家庭根源的。

  「行啦,現在洗洗你的小花臉就OK了。」他的身子略微後傾,看了一下我的腿和臉。

  我連忙把腿放下來,扯了扯裙子,在車裡和他談了半天才開始注意自己的形象。還好,身上的衣服還算整齊,就是頭髮因剛才在太陽底下暴曬而亂了點。

  「你很喜歡動物嗎?」在我用濕紙巾擦臉的工夫,林澤秀好奇地指了指那只小麻雀。

  「因為它們生活在人類中,比較弱勢,沒人幫助。」我隨意答,也正是我心中所想。

  「我沒看錯,你是有俠氣的人,對一隻小鳥都這樣好,少見的姑娘。」他試圖碰一下小麻雀,可那小東西似乎覺得危險,拼命掙扎,嚇得他縮了手,「好像動物很聽你的話,有什麼秘訣嗎?」

  我心裡一哆嗦,「動物是敏感的,它們能本能地判斷誰可以信賴。」

  「就是說我不值得信賴?」

  「你是邪惡的狐狸。」我開了句玩笑,心中卻感覺不舒服。今天林氏兄弟似乎都對我和動物之間的關係產生了懷疑,雖然他們不可能知道我有異能,但因為這是秘密,我特別不願意被人注意。

  「第一次有人這麼說我是狐狸,這也是新奇的體驗。」他歎了口氣,臉上沒有不悅,「我們去哪裡吃飯?」

  「不是去你家嗎?」我意外地看了他一眼,雖然我不願意和林澤豐碰面,免得我消化不良,但之前的約定就是這樣啊。

  「不去了,讓他一邊生氣一邊挨餓吧。」林澤秀駕車拐了個彎,把西湖嫣霞別墅區甩在後面,「他那樣對你,我還給他做飯吃?休想哦。」

  「看你說的,他又不是傻瓜,你不回去,他就會打電話催你,或者叫外賣,再或者乾脆帶著那個玉女明星到高級餐廳吃。」我失笑,終於再次深刻地領略到我娘語錄的精髓,男人啊,不管多大年紀都是孩子,總要弄出些無聊的把戲來。

  「對哦,你不說我還忘記了,幫我把手機關掉。」他把手機塞到我的手裡,「沒有消息的話,我哥是不會離開的。他這個人非常執著,我覺得他有強迫人格,因為他說要等一個人的時候,就會一直等,一直等,死也不會放棄。所以我們吃了飯,再逛逛街,我差不多十點到家,再給他帶點吃的好了,這樣也給你報了仇。」

  他似乎話裡有話,但我不置可否,把玩了一下林澤秀的手機,不過細看之下難免吃驚。土包子也是有眼光的,他這手機絕對是奢侈品,機殼是貴重金屬,按鍵上鑲嵌碎鑽,估計怎麼也得幾萬塊,甚至十幾萬。

  他看明白了我的眼光,解釋道:「作為亞洲三大奢侈品公司的代言人,我必須保持這個品味,雖然我並不喜歡這麼奢華。其實這還不算什麼,你知道俄羅斯的JSC

  Ancort公司嗎?他們推出過一部由全世界最著名的奧地利奢侈品大師彼得·阿洛森設計的奢華手機,價值是130萬美元,手機外殼是以純白金和黃金打造的,機身兩側鑲嵌了50顆鑽石,其中包括10顆最昂貴的藍鑽石,Ancort的logo和導航鍵是18K的粉色黃金,導航鍵上還鑲嵌了28顆小一點兒的鑽石,簡直奢華到極致了。」

  「那有什麼用?」我聽得目瞪口呆,「手機的功能不就是打電話嗎?信號強,外形可愛就好了。」

  林澤秀微笑點頭,「你說的沒錯,不過這是一種概念,我們公司就是販賣這種概念的,而且非常賺錢。」

  我關掉他的手機,連忙又還給他。好傢伙,萬一給他弄壞了,我可賠不起。不知道林澤豐的手機是什麼樣的,幸好之前沒給弄壞過,以後我就當自己是老鼠,他是貓,他在我身邊十米之內,我速閃就是了。

  「不要那麼緊張啦,我希望我們在一起時,你不要有負擔。」他歪頭看看我。

  沒有負擔才怪!我心裡想。

  為什麼他不能是個普通的公司白領,或者是個郵遞員呢?社區保安也行呀,那樣說不定我會更快樂些。

  晚上我們吃了一頓豪華大餐,進那家餐廳的人都穿得很優雅氣派,就我是街頭風格,不過林澤秀不以為意,我也沒什麼好緊張的,乾脆大大方方地跟著他。

  他知道我沒來過這裡,所以直接殷勤地點菜,沒讓我看功能表,再加上那侍應對他的態度,明顯他是這裡的常客。而吃飯的時候,我感覺到了四周射來的目光,讓我如芒在背,大概以為我是他的新女友吧。

  我心裡隱約有一絲得意和甜蜜,但隨即提醒自己目前和他只是「朋友」,不要太出格,否則關係會倒退。

  晚上他送我回家的時候,在社區門口遇到了股神貝。我當他是透明,而他假裝蹲在地上系鞋帶。因為我和林澤秀說了一會兒話,他系完左腳系右腳,系完右腳再系左腳,然後實在沒招了,就裝著觀察螞蟻的生態活動,趴在地上一會兒,神經兮兮的,等林澤秀一離開,他飛奔如兔,一下竄到我身邊。

  「小新,本事啊,居然這麼快釣到了有錢的帥哥。真沒看出來!」他摟著我的肩膀,使勁擠壓,「雖然他長得比我還差一點,但比老白還是強的。」

  我一點他麻穴,他立即放開了手,「提醒你,雖然是朋友,可你總這麼自戀,我也會吐的。今天晚上吃的大餐呢,可捨不得全吐出來。」

  「原來上高級館子了,味道如何?」他又湊過來,挺英俊的臉,卻笑得無比猥瑣。

  「說實話,不如我媽的餃子。」我聳聳肩,「我覺得那種館子的菜都是用來看的,不是用來吃的。」

  「這是你低等人的胃口在作怪。」他不屑一顧,「但是你和他——關係明確了嗎?」

  「哪那麼快,我進公司才一個多月。他說——」我看了貝貝一眼,他正緊張又八卦地看著我,「他說要和我做朋友。你說,這是不是意味著我們永遠是兩條平行線?還是有什麼暗示?」

  貝貝露出很超然的模樣,搖搖頭說:「跟你說吧,小新,男人有時候看起來高深莫測,而且很有理智,實際上根本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什麼,所以不必揣測,繼續相處看看好了。說不定時間久了,你會發現你並不喜歡他。」

  「你什麼意思?」我停下腳步,懷疑地看著他。

  他興奮地搓搓手,眼神閃爍得有點不懷好意,「意思是——你其實不用一棵樹上吊死,因為我又給你找了個備胎,週末去相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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