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奔向1/20000懷抱 | 上頁 下頁 |
四二 |
|
神啊,派個人來救我吧! 我喊了一句,正要抽自己一巴掌以保持清醒,認清現實,卻見那扇巨大的鐵柵欄門開了,一輛黃色保時捷緩緩滑行到我的身邊,停下。 車內,林澤秀對我微笑著,我看不到墨鏡下他的眼睛,但他的語氣明明就是說:我來救你了。陽光下他的臉龐似乎被鍍上了一層縹緲的暈光,「小新,我來接你,上車吧。」 很奇怪,我應該歡呼的,可是我哭了。也不知為什麼,我落了淚。 林澤秀嚇了一跳,連忙從車上下來,圈住我的肩膀問:「怎麼啦?怎麼啦?」 「我——脫水。」我語無倫次,連忙抹掉淚水,「我是激動的,走累了,看到你來接我。」 「唉唉,這哭什麼呢?來,快上車。」他拉著我到副駕駛位,扶我進去,還小心地護著我的頭,動作體貼又溫柔。 「對不起,我不知道我哥居然把你扔在這兒,我以為他至少還保有基本的風度。」他關好車門,就向我道歉,「你怎麼不打電話給我呢?」 「我氣忘了。」我努力調整情緒,「你怎麼找到我的?」 「我就住在西湖嫣霞,與這邊僅一湖之隔。」他無奈地笑笑,「我哥已經到我家了,我看他的車裡沒你,於是就找你來了。可是小新,你為什麼這麼狼狽?」 「為了救它,這傢伙掉進玫瑰叢了。」我舉起手,給他看看手中提的小麻雀,「我私闖了你哥的書房,用了他兩根火柴,他很生氣。」 林澤秀瞳仁一縮,似乎明白了點什麼,卻不說破,這也讓我更加好奇。照片中的女人究竟是誰?可是我不能問,交淺言深的問題還是放下吧,只希望那女人和林澤秀沒有瓜葛就好。 「別怪他,每個人都有不能被觸碰的東西。」他輕輕道,似乎還幾不可聞地歎了口氣,然後發動車子。 「你說得對,是我莽撞了。」我點點頭,如果我有錯,我就會承認,雖然那是為了挽救一條生命。 「不用自責,這只是你的善良,其實我最喜歡的就是你直來直去的性格。」 「這有什麼?很普通的氣質。」我聳聳肩,覺得他是在客套。 可他卻很認真地看了我一眼,「不,這很難得。至少,在我身邊沒有這樣的人,所以小新,你對我來說是很獨特的,而且你還會武功。」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他,所以保持沉默,半天才問:「這是誇獎嗎?」 他笑著點頭,「當然是誇獎,為這個,我才喜歡和你相處,和你說話。不過——你性子太率真,什麼事都要分辨出是非曲直,其實這個世界遠不是這麼簡單的,你會吃虧的。」 「如果你說的是我和你哥的衝突,我記得你一直採取的是慫恿的態度。」我有點惱火,第一次對我的夢中情人生氣。我做出那麼多不可思議的事,雖然是我自己不理智,但他在一邊推波助瀾也起了相當的作用。 他眨眨眼睛,顯得很無辜,「是的,這確實怪我,不過你要原諒我,小新。只要能和我哥作對的事我都願意去做,當然不包括公事,這是習慣。」 「這是變態。」我氣得瞪他一眼,敢情他是拿我當槍使,我一個大好青年就這樣成了富家公子手中的武器,虧我還不自知,挺高興地讓人利用了。話說林澤秀年紀和我一樣大,沒想到這麼孩子氣,而且他還那麼惡趣味,以和自己的哥哥作對為樂。 他為什麼這樣?心理年齡幾歲?果然富人家的孩子精神健康都成問題。 「停車,我要下去,再不停,我就跳車了,然後和員警說你性騷擾我!」我突然大發脾氣。 「別生氣啊,小新,我不是耍你,而是你真的能氣到我哥。」他把車停在路邊,握著我的手,「其實他並不是個易怒的人,性格冷靜堅毅,處事果斷,如果你見識到他在生意場上的手腕就知道了。可不知是為什麼,你總能氣得他暴跳如雷、失去理智,這實在太難得、太有趣了。」 我和林澤豐鬥得像烏眼雞似的,他還說有趣?!怪不得人家說漂亮的男人沒良心! 「這就是傳說中說的犯相,笨蛋!」他直率得讓我氣不得、恨不得,但這些日子來心裡的那點點成就感瞬間幻滅了。原來,林澤秀不是對我有好感,而是我能氣到他哥哥,所以他才接近我。 「是啊,是啊,第一天見面時,我就發覺了,所以我不能錯過惡整他的機會。小新,或者開始我是借用了你的能力,我真心道歉。但是,我剛才看到你在大太陽底下,一個人孤零零地走——小新,我發現我真的想和你做朋友,否則,我何必告訴你這些來,讓你討厭我。」 「什麼意思?」我戒備地望著他。 他眼神閃閃,很真誠,似乎有些期待,「其實我不習慣和別人很親近,可是現在我想接近你,我們重新開始,好不好?你考慮一下,我先下車買點東西。」他說完不等我回答,就跑到路邊的一家小超市去了,留我一個人在車上。 我可以立即離開,但我沒有,反而很冷靜地想了一下他的話和我最近的行為。 他說的話像是重逢戀人間說的,我弄不清他是真心還是假意。如果是假的,為什麼他的眼神能如此清澈,雖然還有點好玩的神色摻雜在裡面。可如果是真的,這太不可思議了。 不錯,我放棄了自己自由的生活進CES,就是因為在一張碟中看到他,一見鍾情,當時我考慮的不是名譽金錢什麼的,只是衝動,因為看到他就動了心,有愛情的感覺。這是不理智的行為,有點腦子的人就不會這麼做,可我就是做了,只是不想一生中都循規蹈矩,想瘋狂,哪怕一次。 而王子為什麼愛上灰姑娘?他是瞎的還是有毛病?放著條件好的女人不甩,死乞白賴愛上平凡女,還尋死覓活,非她不可?肯定不是這樣,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者因為她穿上水晶鞋後無敵的美貌與純真,或者是因為她的出現足以讓王子挑戰世俗,有刺激感。 我占了哪一樣?似乎一樣也沒有。我只有兔媽的小雜狗理論,雖然品種與外貌不佳,但因為接近而產生感情,彼此瞭解,之後永不分離。 說抽象一點兒是緣分,說白一點兒就是融入對方的心靈,然後相愛。 那麼林澤秀說現在要嘗試和我做朋友,也許,我應該答應他,因為這樣才能相互瞭解,而至少,在他利用我這件事上,他說了真話。 「想好了嗎?」他拿著幾瓶冰鎮飲料和水,還有一小包藥棉,坐進了車裡。 「你以後還會用我對付你哥嗎?」我問。 「有機會就會。」他想也不想,實話實說,「不過不是利用你,是我們兩個同黨。在這件事上,我絕對不會瞞你任何事。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是這話。」 「如果我沒有對付你哥的本事,你還會和我做朋友嗎?」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