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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告擒賊


  ——田瑜一事附

  楊告諫議,初為洪州豐城簿。邑有賊殺人,投屍于江。裡中人雖知主名,而畏不敢言。告聞,親往擒之,會赦原。殺人原赦,蓋幹興初登極赦也。有言賊欲報怨者,告不為之動。既而,果乘夜來刺,告複捕得之,卒置於法。境內肅然。

  按:田瑜龍學知青州時,城中有殺人投屍井中者,吏以無主名而不以聞。瑜廉得之,曰:「豈有奸盜殺人而縱之耶?」厚以金帛募人告捕。後數日,果於鄰郡獲賊。是亦能懲惡者也。然郡將為此,比之主簿,則差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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