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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顏籍社


  ——薛元賞一事附

  薛顏大卿,知耀州。有豪姓李甲者,結客數十人,號「沒命社」。或不如意,則推一人以死鬥,數年為鄉人患,莫敢發之。顏至,大索其黨。會赦當免,特杖甲流海上,余悉籍於軍。見本傳。

  按:唐薛元賞,為京兆尹,都市多惡少年,以黛墨鑱膚,誇詭力,剽奪坊閭。元賞到府三日,收惡少,杖死三十余輩,陳諸市,餘黨懼,悉以火滅其文。 出唐書本傳。蓋懲惡如此者,省獄訟之術也。顏之籍社,頗相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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