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折獄高抬貴手 | 上頁 下頁 |
黃霸戮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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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一事附 漢宣帝時,燕、代之間,有三男共娶一女,而生一子。及將分離,爭子興訟。丞相黃霸斷之曰:「此非人類,當以禽獸處之。」遂戮三男,以子還母。舊不著出處。 按:元帝時,王尊守槐裡令,兼行美陽令事。美陽女子告假子不孝,曰:「兒常以我為妻,詬笞我。」尊聞之,遣吏收捕驗問,辭服。尊曰:「律無妻母之法,聖人所不忍書。此經所謂『造獄』者也。」顏師古說:「歐陽尚書有造獄事,謂非常刑名,造殺戮之法。」尊於是出坐廷上,取不孝子懸磔著樹,使騎吏五人張弓射殺之。出漢書本傳。舊集不載。是亦以禽獸處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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