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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剖疑(1)


  訛口如波,俗腸如錮。觸日迷津,彌天毒霧。不有明眼,孰為先路?太陽當空,妖魑匿步。集「剖疑」。

  漢昭帝

  昭帝初立,燕王旦怨望謀反。而上官桀忌霍光,因與旦通謀,詐令人為旦上書,言:「光出都,肄郎羽林疑習軍官。道上稱蹕,擅調益幕府校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俟光出沐日奏之,帝不肯下。光聞之,止畫室中不入。上問:「大將軍安在?」桀曰:「以燕王發其罪,不敢入。」詔召光入,光免冠頓首謝,上曰:「將軍冠,朕知是書詐也,將軍無罪。」光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將軍調校尉以來未十日,燕王何以知之?」時帝年十四,尚書左右皆驚,而上書者果亡。

  張說

  說有材辯,能斷大義。景雲初,帝謂侍臣曰:「術家言五日內有急兵入宮,奈何?」左右莫對,說進曰:「此讒人謀動東宮耳。〔邊批:破的。〕陛下若以太子監國,則名分定,奸膽破,蜚語塞矣。」帝如其言,議遂息。

  李泌

  德宗貞元中,張延賞在西川,與東川節度使李叔明有隙。上入駱穀,值霖雨,道路險滑,衛士多亡歸朱泚。叔明子升等六人,恐有奸人危乘輿,相與齧臂為盟,更控上馬,以至梁州。及還長安,上皆為禁衛將軍,寵遇甚厚。張延賞知升出入郜國大長公主第,(郜國大長公主,肅宗女,適駙馬都尉蕭升,女為德宗太子妃)密以白上。上謂李泌曰:「郜國已老,升年少,何為如是?」泌曰:「此必有欲動搖東宮者,〔邊批,破的。〕誰為陛下言此?」上曰:「卿勿問,第為朕察之。」泌曰:「必延賞也。」上曰:「何以知之?」泌具言二人之隙,且曰:「升承恩顧,典禁兵,延賞無心中傷;而郜國乃太子蕭妃之母,故欲以此陷之耳。」上笑曰:「是也。」

  或告主淫亂,且厭禱,上大怒,幽主於禁中,切責太子。太子請與蕭妃離婚。上召李泌告之,且曰:「舒王近已長,孝友溫仁。」泌曰:「陛下唯一子,〔邊批:急投。〕奈何欲廢之而立侄?」上怒曰:「卿何得間人父子!誰語卿舒王為侄者?」對曰:「陛下自言之。大曆初,陛下語臣:『今日得數子。』臣請其故,陛下言『昭靖諸子,主上令吾子之。』今陛下所生之子猶疑之,何有于侄?舒王雖孝,自今陛下宜努力,勿複望其孝矣。」上曰:「卿違朕意,何不愛家族耶?」對曰:「臣為愛家族,故不敢不盡言。若畏陛下盛怒而為曲從,陛下明日悔之,必尤臣雲:『吾任汝為相,不力諫,使至此。』必複殺臣子。臣老矣,餘年不足惜,若冤殺臣子,以侄為嗣,臣未得歆其祀也。」〔邊批:痛切。〕因嗚咽流涕。上亦泣曰:「事已如此,使朕如何而可?」對曰:「此大事,願陛下審圖之。臣始謂陛下聖德,當使海外蠻夷皆戴之如父,〔邊批:緩步。〕豈謂自有子而自疑之。自古父子相疑,未有不亡國覆家者。陛下記昔在彭原,建寧何故而誅?」〔邊批,似緩愈切。〕上曰:「建甯叔實冤,肅宗性急,譖之者深耳。」泌曰:「臣昔以建寧之故辭官爵,誓不近天子左右。不幸今日又為陛下相,又睹諸事。臣在彭原,承恩無比,竟不敢言建寧之冤,及臨辭乃言之,肅宗亦悔而泣。先帝代宗自建甯死,常懷危懼,〔邊批:引之入港。〕臣亦為先帝誦《黃台瓜辭》,以防讒構之端。」上曰:「朕固知之。」意色稍解,乃曰:「貞觀、開元,皆易太子,何故不亡?」對曰:「昔承幹太宗太子屢監國,托附者眾,藏甲又多,與宰相侯君集。謀反。事覺,太宗使其舅長孫無忌與朝臣數十鞫之,事狀顯白,然後集百官議之。當時言者猶雲:「願陛下不失為慈父,使太子得終天年。」太宗從之,並廢魏王泰。陛下既知肅宗性急,以建寧為冤,臣不勝慶倖。願陛下戒覆車之失,從容三日,究其端緒而思之,陛下必釋然知太子之無他也。若果有其跡,當召大臣知義理者二三人,與臣鞫實,陛下如貞觀之法行之,廢舒王而立皇孫,則百代之後有天下者,猶陛下之子孫也。至於開元之時,武惠妃譖太子瑛兄弟,殺之,海內冤憤,此乃百代所當戒,又可法乎,且陛下昔嘗令太子見臣于蓬萊池,觀其容表,非有蜂目豺聲、商臣之相也,正恐失於柔仁耳。又太子自貞元以來,嘗居少陽院,在寢殿之側,未嘗接外人、預外事,何自有異謀乎?彼譖者巧詐百端,雖有手書如晉湣懷、裹甲如太子瑛,猶未可信,況但以妻母有罪為累乎?幸賴陛下語臣,臣敢以宗族保太子必不知謀。向使楊素、許敬宗、李林甫之徒承此旨,已就舒王圖定策之功矣!」〔邊批:危詞以動之。〕上曰:「為卿遷延至明日思之。」泌抽笏叩頭泣曰:「如此,臣知陛下父子慈孝如初也。然陛下還宮當自審,勿露此意於左右,露之則彼皆樹功于舒王,太子危矣。」上曰:「具曉卿意。」

  間日,上開延英殿,獨召泌,流涕闌幹,撫其背曰:「非卿切言,朕今悔無及矣,太子仁孝,實無他也。」泌拜賀,因乞骸骨。

  〔馮述評〕

  鄴侯保全廣平,及勸德宗和親回紇,皆顯回天之力。獨郜國一事,杜患於微,宛轉激切,使猜主不得不信,悍主不得不柔,真萬世納忠之法。

  寇准

  楚王元佐,太宗長子也,因申救廷美不獲,遂感心疾,習為殘忍;左右微過,輒彎弓射之。帝屢誨不悛。重陽,帝宴諸王,元佐以病新起,不得預,中夜發憤,遂閉媵妾,縱火焚宮。帝怒,欲廢之。會寇准通判鄆州,得召見,太宗謂曰:「卿試與朕決一事,東宮所為不法,他日必為桀、紂之行,欲廢之,則宮中亦有甲兵,恐因而招亂。」准曰:「請某月日,令東宮於某處攝行禮,其左右侍從皆令從之,陛下搜其宮中,果有不法之事,俟還而示之;廢太子,一黃門力耳。」太宗從其策,及東宮出,得淫刑之器,有剜目,挑筋,摘舌等物,還而示之,東宮服罪,遂廢之。

  〔馮述評〕

  搜其宮中,如無不法之事,東宮之位如故矣。不然,亦使心服無冤耳。江充、李林甫,豈可共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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