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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通簡(4)


  徐敬業

  高宗時,蠻群聚為寇,討之則不利,乃以徐敬業為刺史。彼州發卒郊迎,敬業盡令還,單騎至府,賊聞新刺史至,皆繕理以待。敬業一無所問,處分他事畢,方曰:「賊皆安在?」曰:「在南岸。」乃從一二佐吏而往,觀者莫不駭愕。賊初持兵覘望,及其船中無所有,乃更閉營藏隱。敬業直入其營內,告雲:「國家知汝等為貪吏所苦,非有他惡,可悉歸田,後去者為賊。」唯召其魁首,責以不早降,各杖數十而遣之,境內肅然。其祖英公聞之,壯其膽略,曰:「吾不辦此,然破我家者,必此兒也!」

  朱博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為冀州刺史,行部;吏民數百人遮道自言,官寺盡滿。從事白請「且留此縣,錄見諸自言者,事畢乃發」,欲以觀試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駕。既白駕辦,博出就車,見自言者,使從事明敕告吏民:「欲言縣丞尉者,刺史不察黃綬,各自詣郡;欲言二千石墨綬長吏者,使者行部,還詣治所。其民為吏所冤,及言盜賊辭訟事,各使屬其部從事。」博駐車決遣,四五百人皆罷去,如神。吏民大驚,不意博應事變乃至於此。後博徐問,果老從事教民聚會,博殺此吏。

  博為左馮翊。有長陵大姓尚方禁,少時嘗盜人妻,見斲,創著其頰。府功曹受賄,白除禁,調守尉。博聞知,以他事召見,視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問禁:「是何等創也?」禁自知情得,叩頭伏狀。博笑曰:「大丈夫固時有是。馮翊欲灑卿恥,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懼,對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語,有便宜,輒記言。」因親信之,以為耳目。禁晨夜發起部中盜賊及他伏奸,有功效。博擢禁連守縣令,久之,召見功曹,閉絜數責以禁等事,與筆劄,使自記,「積受取一錢以上,無得隱匿,欺謾半言,斷頭矣!」功曹惶怖,且自疏奸贓,大小不敢隱。博知其實,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拔刀使削所記,遣出就職。功曹後常戰慄,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邊批:大手段人。〕

  韓裒

  周文帝〔宇文泰〕時,韓裒為北雍州刺史。州多盜,裒至,密訪之,並州中豪右也。裒陽不知,並加禮遇,〔邊批:如愚而後可以用之。〕謂曰:「刺史書生,安知督盜。所賴卿等共分其憂耳。」乃悉召桀黠少年,盡署主帥,與分地界,盜發不獲,即以故縱論。於是諸被署者皆惶懼首伏,曰:「前盜實某某。」具列姓名。裒因取名簿藏之,榜州門曰:「凡盜,可急來首;盡今月不首者,顯戳之,籍其妻子,以賞前首者。」於是旬月間盜悉出首。裒取簿質對,不爽,並原其罪,許自新,由是群盜屏息。

  蒲宗孟

  賊依梁山濼,縣官有用長梯窺蒲葦間者。蒲恭敏知鄆州,下令禁「毋得乘小舟出入濼中」。賊既絕食,遂散去。

  吳育

  吳正肅公知蔡州。蔡故多盜,公按令為民立伍保,而簡其法,民便安之,盜賊為息。

  京師有告妖賊聚確山者,上遣中貴人馳至蔡,以名捕者十人。使者欲得兵往取,公曰:「使者欲借兵立威耶,抑取妖人以還報也?」使者曰:「欲得妖人耳。」公曰:「吾在此,雖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內,安得不知?今以兵往,是趣其為亂也。此不過鄉人相聚為佛事,以利錢財耳。手召之即可致。」乃館使者,日與之飲酒,而密遣人召十人,皆至,送京師鞫實,告者以誣得罪。

  萬觀

  萬觀知嚴州。七裡瀧漁舟數百艘,晝漁夜竊,行旅患之。觀令十艘為一甲,各限以地,使自守。由是無複有警。

  〔馮述評〕

  能實行編甲之法,何處不可?

  王敬則

  敬則為吳興太守,郡舊多剽掠。敬則錄得一偷,召其親屬于前,鞭之數十,使之長掃街路。久之,乃令舉舊偷自代,諸偷恐為所識,皆逃走,境內以清。

  〔馮述評〕

  辱及親屬,親屬亦不能容偷矣。唯偷知偷,舉偷自代,勝用緝捕,人多多矣。

  程顥

  廣濟蔡河出縣境,瀕河不逞之民,不復治生業,專以脅取舟人錢物為事,歲必焚舟十數以立威。明道始至,捕得一人,使引其類,得數十人。不復根治舊惡,分地而處之,使以挽舟為業,且察為惡者。自是境無焚舟之患。

  〔馮述評〕

  脅舟者業挽舟,使之悟絜矩之道,此大程先生所以為真道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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