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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道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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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公禹鈞同宗及外姻甚多,貧困者有喪不能自舉,公為出金葬之,由公葬者凡二十七喪;親姻故舊孤遺有女不能嫁者,公為出金嫁之,由公嫁者凡二十八人。竇公禹鈞有五子:儀、儼、侃、偁、僖,皆登第。馮道贈之詩:「燕山竇十郎,教子以義方。靈椿一株老,丹桂五枝芳。」每對客坐,即一尚書,二侍郎,三起居,四參政,五補闕,皆侍立。 李文靖公為相,治居第于封丘門內,廳事前僅容旋馬。或言其太隘,公笑曰:「居第當傳子孫,此為宰相廳事,誠隘;為太祝奉禮廳事,已寬矣。」又《談苑》雲:公所居陋巷,廳事無重門,其逼下已甚,頹垣壞壁,公不以為慮。堂前花欄壞,妻戒守舍者勿令葺,以試公。公朝夕見之,經月不言。妻以語公,公笑謂其弟維曰:「豈可以此動吾一念哉!」家人勸治居第,未嘗答,維因語次及之,公曰:「身食厚祿,時有橫賜,計囊裝亦可以治第,但缺陷世界,安得圓滿如意,自求稱足。今市新宅,須一年繕完。人生朝暮不可保,又豈能久居!巢林一枝,聊自足耳,安事豐屋哉!」 本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家。子孫數世,至二百餘口,猶同居共爨;田園邸舍所收,乃有官者俸祿,皆聚之一庫,計口日給餉。婚姻喪葬所費,皆有常數,分命子孫掌其事。其規模大抵出於翰林學士宗諤所制也。 張文定公齊賢以右拾遺為江南轉運使,一日家宴,一奴竊銀器數事於懷中,公自簾中熟視,不問。後為相,門下廝奴皆得班行,而此奴竟不沾祿。奴因泣下,公語曰:「爾意江南日曾盜吾銀器數事乎?吾備位宰相,進退百官,志在激濁揚清,安敢以盜賊薦耶?念汝事我日久,今予汝鈔三百千,汝其出吾門下,自擇所安。蓋吾既發汝乎昔之事,不可複留也。」奴泣拜而去。 王文正公旦,局量寬厚,未嘗見其怒。飲食有不精潔者,但不食而已。家人欲試其量,以少埃墨投羹中,唯啖飯而已。家人問何以不食羹,曰:「吾偶不喜肉。」一日,又墨其飯,公視之,曰:「吾今日不喜飯,可具粥。」有母弟傲不可訓,一日,逼冬至,祠家廟,列百壺於堂前,弟皆擊破之,家人惶駭。文正忽自外入,見酒流滿路,不可行,俱無一言,但攝衣步入中堂。其後弟忽感悟,複為善,終亦不言。 張尚書公詠為人孝友慈惠,景德二年登進士第,後知蜀,罷官,歸蜀中,錦綺之物入門,不以適私室,悉布之堂上,請其母及諸昆弟、姊妹擇取之。嘗曰:「兄弟,天之所生,譬如手足,不可離絕。妻妾乃是外舍之人,奈何用外人而斷手足乎?」 許尚書西元,宣城人,以孝謹稱。其父亡,一子可得官,兄弟相讓不受,久之,兄乃曰:「吾弟之才,後日能庇吾宗。」乃以公補郊社齋郎。 真宗命馮元談《易》,元薦查道、李虛己、李行簡三人者與焉,奏曰:「道,歙州人,母病,嘗思鱖魚羹。方冬無有,道泣禱河神,鑿冰取得鱖魚,果尺餘,以饋母。後舉賢良,入策四等。」 晏元獻公手帖與兄及嫂雲:「知置得宅子,大抵廉由守分,為官須隨宜作一生計,且安泊親屬,不得待奉足。嘗見范應辰率家人持十齋日,雲一則勸其淡素好善,次則減魚肉之價,聚為生計,果置得一兩好莊及宅第,免於茫然,此最良圖。況宦游有何盡期,兼官下不可營私,魏四工部可為戒也。然須內外各且儉嗇為先,方可議此。殊家間僕吏等直至今兩日內破一頓豬肉,此持久之術,是以常為宗親及相交遊言之。」 楊尚書玢致仕歸長安,舊居為鄰里侵佔,子弟欲詣府訴其事,以狀白玢,玢批狀尾雲:「四鄰欺我我從伊,畢竟須思未有時。試上含元殿基望,西風秋草正離離。」子弟不敢複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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