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燭奸(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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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取佛首 程顥為主簿,僧寺有石佛,歲傳佛首放光,士民競往。顥戒曰:「俟後現,當取其首。」就觀之,光遂止。 ◎識猴為盜 楊繪知興元。有盜庫縑者,繪跡蹤之,不類人所出入。乃呼戲沐猴者,一訊而服。 ◎聞哭知奸 國僑,字子產,嘗晨出,聞婦人哭,使吏執而訊之,則手絞其夫者也。吏問故,子產曰:「凡人於所親愛也,始病而憂,臨危而懼,已死而哀。今哭夫已死,不哀而懼,是以知其有奸也。」 ◎河伯娶婦 西門豹為鄴令,俗故信巫,歲月河伯娶婦以攫利,選室女以投於河,豹及期往視,其女曰:「醜!煩大巫先報河伯,如其不欲,還當另選美者。」呼吏投巫於河。少頃,曰:「何久不復我?」又投一人往速。群奸驚懼,乞命。從此弊絕。 ◎哭夫不哀 嚴遵為揚州行部,聞道旁女子哭,而聲不哀,問之,雲:「夫遭火死。」遵使輿屍到,令人守之,曰:「當有物往。」更日,有蠅聚頭所。遵令披視,鐵錐貫頂,乃以淫殺其夫者。 ◎命七給子 張詠知杭州。有子與婿訟家產者,婿言:舅終,子才三歲,遺書令異日三分付子,婿得其七。詠曰:「汝婦翁,智人也,以七與子,子死矣。」命三給婿,七給子。 ◎怒逮婦人 王克敬為兩浙運使,有逮犯私鹽者,以一少婦至,克敬怒曰:「豈有逮婦人於百裡外,與吏卒雜處者,汙教甚矣!」自後不許。著為令。 ◎斷絲及雞 傅琰山陰令,有賣針、賣糖老嫗,爭團絲訴琰,琰令掛絲於柱,鞭之,微視有鐵屑,乃罰賣糖者。又二野父爭雞,問何以飼雞,一雲豆,一雲粟。破雞得粟,罪言豆者。民稱傅聖。 ◎老翁兒無影 丙吉知陳留,富翁九十無男,娶鄰女,一宿而死,後產一男,其女曰:「吾父娶,一宿身亡,此子非吾父之子。」爭財久而不決。丙吉雲:「嘗聞老翁兒無影,不耐寒。」其時秋暮,取同歲兒解衣試之,老翁兒獨呼寒,日中果無影,遂直其事。 ◎斷鬼石 石璞,江西副使。時有民娶婦三日,婿與婦往拜岳家。婿先婦,婦後,失之,遍索不獲。婦翁訟婿殺女,婿不勝榜掠,自誣服。璞猶疑殺人而棄屍,必深怨者為之。彼新婚燕好,胡乃爾爾。夜齋沐焚香,祝曰:「此獄關綱常,萬一婦與人私,而夫枉死,且受汙名,于理安乎?神其以夢示我!」果夢神授一「麥」字。璞曰:「此兩人夾一人也,獄有歸矣!」比明,令械囚待時行刑。囚未出,璞見一童子窺門內,乃令人牽入,曰:「爾羽客,胡為至此,得非爾師令偵某囚事耶?」童子大驚,吐實,乃二道士素與婦通,見匿之麥叢中。人因號曰斷鬼石。 ◎視首皮肉 民有利侄之富者,醉而拉殺之於家。其長男與妻相惡,欲借奸名並除之,乃斬妻首,並拉殺之,首以報宮。時知懸尹見心迎上司于二十裡外,聞報時已三鼓,見心從燈下視其首,一首皮肉上縮,一首不然。即詰之曰:「兩人是一時殺否?」答曰:「然。」曰:「婦有子女乎?」曰:「有一女,方數歲。」見心曰:「汝且寄獄,俟旦鞫之。」別發一票,速取某女來。女至,則攜入衙,以果食之,好言細問,竟得其情,父子服罪。 ◎法驗女眉及喉 劉鳴謙守杭州,有劉氏女所居淺陋,鄰少年張窺其艾,夜躍上樓,穴窗入。女大呼賊,父驚起,鄰少年不能脫,執而髡之。少年昆弟號于眾曰:「伊父實以女倀而又阱之。」女聞之,拊膺曰:「天乎!辱人至於此。」遂自縊。張乃賄其父金,當讞訴女已承汙,特羞奸露耳。鳴謙得女貞烈、父受金狀,乃令以法驗女眉及喉,實處子。與從事劉公訊治之,張伏法。百姓謠曰:「兩劉哲,一劉烈,江河海流合。」 ◎花瓶水殺人 汪待舉守郡部。民有飲客者,客醉臥空室中。客夜醉渴,索漿不得,乃取花瓶水飲之。次早啟戶,客死矣。其家訟之,待舉究中所有物,惟瓶中浸旱蓮花而已。試以飲死囚,立死,訟乃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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