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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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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亂絲 高洋內明而外晦,眾莫能知,獨歡異之,曰:「此兒識慮過吾。」時歡欲觀諸子意識,使各治亂絲,洋獨持刀斬之,曰:「亂者必斬。」 ◎立破枉獄 陸光祖為浚令。浚才士盧楩被前令枉坐重辟,數十年相沿,以其富不敢為之白。陸至,訪實,即日破械出之,然後聞于台使者。使者曰:「此人富有聲。」陸曰:「但當問其枉不枉,不當問其富不富。不枉,夷、齊無生理;果枉,陶朱無死法。」使者甚器之。後行取為吏部,黜陟自由,絕不關白台省。 ◎即斬叛使 胡興為趙府長史。漢庶人將反,密使至,趙王大驚,將執奏之。興曰:「彼舉事有日矣!何暇奏乎?萬一事泄,是趣之叛。」一日盡殲之。漢平,宣廟聞斬使事,曰:「吾叔非二心者!」趙遂得免。 ◎監國解紛 張說有辨才,能斷大議。景雲初,帝謂侍臣曰:「術家言,五日內有急兵入宮,奈何?」左右莫對。說進曰:「此讒謀動東宮耳!陛下若以太子監國,則名分定,奸膽破,蜚語塞矣。」帝如其言,議遂息。 ◎斷殺不孝 張晉為刑部,時有與父異居而富者,父夜穿垣,子以為盜也,瞷其入,撲殺之,取燈視之,父也。吏議:子殺父,不宜縱;而實拒盜,不知其為父,又不宜誅。獄久不決。晉判曰:「殺賊可恕,不孝當誅。子有餘財,而使父貧為盜,不孝明矣!」竟殺之。 ◎刺酋試藥 曹克明有智略,真宗朝累官十州都巡檢。酋蠻來獻藥一器,曰:「此藥凡中箭者傅之,創立愈。」克明曰:「何以驗之?」曰:「請試雞犬。」克明曰:「當試以人。」取箭刺酋股而傅以藥,酋立死。群酋慚懼而去。 ◎杖逐桎梏 黃震為廣德通判。廣德俗有自帶枷鎖求赦於神者,震見一人,召問之,乃兵也。即令自招其罪,卒曰:「無有。」震曰:「爾罪必多,但不可對人言,故告神求赦耳。」杖而逐之。此風遂絕。 ◎一錢斬吏 張詠在崇陽,一吏自庫中出,鬢邊一錢,詰之,乃庫中錢也。詠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錢何足道!乃杖我耶?」強項不屈。詠固命杖之。吏曰:「爾能杖我,不能殺我。」 詠判雲:「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自杖劍下階斬其首,申府自劾。崇陽人至今傳之。 ◎強項令 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家奴殺人,宣就主車前取殺之。主訴於帝,帝令宣謝主,宣不拜。帝令捺伏,宣以手據地不俯。帝敕曰:「強項令去!」 ◎南山判 武后時,李元紘遷雍州司戶。太平公主與僧爭碾磑,元紘判與僧。長史竇懷貞大懼,促紘改判。紘大署判尾曰:「南山可移,此判終無搖動也。」 ◎腕可斷 唐韓偓,宰相韋貽范母喪,詔還位,偓當草制,言貽范居喪不數月使治事,傷孝子心。學士使馬從皓逼偓草之,偓曰:「腕可斷,制不可草!」 ◎麻出必壞 唐德宗欲相裴延齡,陽城為諫議,曰:「白麻出,我壞之!」慟哭於廷,齡遂不得相。 ◎判誅舞文 柳公綽為節度使,行部至鄉縣,有奸吏舞文誣其縣令貪者。縣令以公素持法,必殺貪官。公綽判曰:「贓吏犯法法在,奸吏犯法法亡。」竟誅舞文者。 ◎鐵船渡海 賈鬱性峭直,不能容過。為仙遊令,及受代,一吏酗酒,鬱怒曰:「吾再典此邑,必懲此輩。」吏揚言曰:「造鐵船渡海也。」鬱後複典是邑,吏盜庫錢數萬,鬱判曰:「竊銅鏹以肥家,非因鼓鑄;造鐵船而渡海,不假爐錘。」因決杖徙之。 ◎其情可原 孫唐卿判陝州,民有母再嫁而死,乃葬父,遂盜母之喪而袝葬之。有司論以法,唐卿曰:「是知有孝,不知有法,其情可原。」乃判釋之。 ◎問大姓主名 周紆為洛陽令。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閭裡豪強以對。紆厲聲怒曰:「本問貴戚若馬、竇等輩,豈能知此賣蔡傭乎?」於是京師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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