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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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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司徒之孫始生,德宗名之曰「繼祖。」笑曰:「此有二意,謂以索系祖也。」 陸長源以舊德為宣武行軍司馬,韓愈為巡官。或譏年輩相懸。周願曰:「大蟲老鼠,俱為十二相屬,何怪之有。」旬日傳于長安中。 高貞公郢為中書舍人九年,家無制草。或曰:「前輩有制集,焚之何也?」答曰:「王言不可存於私家。」 高貞公致仕,制雲:「以年致政,抑有前聞;近代寡廉,罕由斯道。」是時杜司徒年過七十,無意請老。裴晉公為舍人,以此譏之。 憲宗忽問:「京兆尹幾員?」李相吉甫對曰:「京兆三員:一員大尹,二員少尹。」人以為善對。 衢州人余長安,父叔二人為同郡方金所殺。長安八歲自誓,十七乃復仇。大理斷死。刺史元錫奏:「餘氏一家,遇橫死者實二平人,蒙顯戮者乃一孝子。」引《公羊傳》「父不受誅,子得復仇」之義。時裴垍為宰相,李刑部為有司,事竟不行。老儒薛伯高遺錫書:「大司寇是俗吏,執政柄乃小生,余氏子宜其死矣!」 憲宗問趙相宗儒曰:「人言卿在荊門,球場草生,何也?」對曰:「罪誠有之。雖然,草生不妨球子。」上為之笑。 鄭陽武常言欲為《易比》,以三百八十四爻各比人事。又雲:「仁義之有莊周,猶禪律之有維摩詰,欲圖畫之,未能也。」 王相涯注《太玄》,常取以蔔,自言所中多於《易》筮。 高貞公之子定,通王氏《易》。為圖,合八出,以畫八卦。上圓下方,合則為重,轉則為演。七轉為六十四卦,六甲八節備焉。著外傳二十二篇。定,小字董二,時人多以小字稱。初年七歲,讀《尚書》至《湯誓》,問父曰:「奈何以臣伐君?」父答曰:「應天順人。」又問曰:「用命,賞于祖;不用命,戮於社,豈是順人?」父不能答。年二十三,為京兆府參軍卒。 李直方嘗第果實,若貢士者。以綠李為首,楞梨為二,櫻桃為三,柑為四。蒲桃為五。或薦荔枝,曰:「寄舉之首。」又問:「栗如之何?」曰:「最有實事,不出八九。」始范曄以諸香品時輩,侯味虛撰《百官本草》,皆此類也。 宋濟老於詞場,舉止可笑。嘗試賦,語失官韻,乃撫膺曰:「宋五又坦率矣!」因此大著。後禮部上甲乙名,德宗先問:「宋五坦率否?」 伊慎每求族望以嫁子,李長榮則求時名以嫁子,皆自署為判官。奏言:「臣不敢學交質罔上。」德宗從之。 李德裕太尉未出學院,盛有詞藻,而不樂應舉。吉甫相,俾親表勉之。衛公曰:「好驢馬不入行。」由是以品子敘官也。 李吉甫為相,以武相元衡同列,事多不葉。每退,公詞色不懌。掌武啟白曰:「此出之何難!」乃請修狄梁公廟。於是武相漸求出鎮,智計已聞于早成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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