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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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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時,嚴甘羅,武功人。剽劫,為吏所拘。上謂曰:「汝何為作賊?」對曰:「饑寒交切,所以為盜。」上曰:「吾為汝君,使汝窮乏,吾之罪也。」赦之。 太宗親錄囚徒,死者二百九十人,令來年秋就刑。及期畢至,悉原之。 岑文本謂人曰:「吾見馬周論事多矣!援引事類,揚榷古今,舉要刪蕪,會文切理。一字不可加,亦不可減。聽之靡靡,令人忘倦。昔之蘇、張、終、賈,正應爾耳。」(案此條宜列《言語》,原書分門未當,多有類此) 姚崇引宋璟為禦史中丞,頃之入相。宋善守法,故能持天下之政;姚善應變,故能成天下之務。二人執性不同,同歸於道;協心翼贊,以致於治。 姚元之牧荊州。受代日,民吏泣擁遮不使去;馬鞭、鐙,民皆藏留之。上聞,賜詔褒之。 玄宗宴蕃客。唐崇句當音聲,先述國家盛德,次序朝廷歡娛,又讚揚四方慕義,言甚明辨。上極歡。崇因長入人許小客求教坊判官,久之,未敢奏。一日,過崇曰:「今日崖公甚蜆鬥,欲為弟奏請,沈吟未敢。」崇謂小客有所欲,乃贈絹兩束。後數日,上憑小客肩,行永巷中。小客曰:「臣請奏事。」上乃推去之,問曰:「何事?」對曰:「臣所奏,坊中事耳。」小客方言唐崇,上遽曰:「欲得教坊判官也?」小客蹈舞曰:「真聖明,未奏即知。」上曰:「前宴蕃客日,崇辭氣分明,我固賞之,判官何慮不得?汝出報,令明日玄武門來。」小客歸以語崇,崇蹈舞歡躍。上密敕北軍曰:「唐崇來,可馳馬踐殺之。」明日,不果殺。乃敕教坊使范安及曰:「唐崇何等,敢幹請小客奏事?可決杖,遞出五百裡外。小客更不須令來。」散樂呼天子為「崖公」,以歡為「蜆鬥」,以每日在至尊左右為「長入。」 顏魯公真卿為監察禦史,充河西隴右軍試覆屯交兵馬使。五原有冤,獄決乃雨,郡人呼「禦史雨」。 玄宗禦勸政樓大酺,縱士庶觀看百戲,人物嗔咽,金吾衛士指遏不得。上謂力士曰:「吾以海內豐稔,四方無事,故盛為宴樂,與萬姓同歡;不謂眾人喧鬧若此,汝有何計止之?」力士曰:「臣不能止也。請召嚴安之處分打場,以臣所見,必有可觀。」上從之。安之周行廣場,以手板畫地,示眾曰:「逾此者必死!」是以終日宴,鹹指其畫曰:「嚴公界境。」無人敢犯者。 玄宗所幸美人,忽中夜夢見人召去,縱酒密會,極歡盡意,醉厭而歸。覺來流汗倦怠,忽忽不樂,因言於上。上曰:「此術人所為也。汝若複往,但隨時以物記之,必驗。」其夕熟寐,飄然又往。美人半醉,見石硯在前席,密以手文印于曲房屏風上。寤而具啟。上乃潛令人詣宮觀求之,果於東明觀中得其屏風,手文尚在,所居道流已潛遁矣。 開元中,山東蝗。姚元崇奏請遣使分捕。上曰:「蝗蟲,天災也,由朕不德而致焉。卿請捕之,無乃違天乎?」崇曰:「《大田》之詩『秉畀炎火』者,捕蝗之術也。古人行之于前,陛下用之于後。行之所以安農除害,國之大事也,陛下熟思之!」上曰:「事既古,用可救時,朕之心也。」遂行之。是時中外鹹以為不可,上謂左右曰:「與賢相討論已定。捕蝗之事,敢議者死。」自是所司結奏,捕蝗十分去四。 進士王如泚者,妻公以伎術供奉玄宗,欲與改官,拜謝而請曰:「臣女婿王如泚見應進士舉,伏望聖恩回授,乞一及第。」上許之,宣付禮部宜與及第。侍郎李以諮執政,右相曰:「王如泚文章堪及第否?」曰:「與亦得。」右相曰:「若爾,未可與之。明經、進士,國家取材之地。若聖恩優異,差可與官。今以及第與之,將何以觀材?」即自奏聞。居二日,如泚賓朋燕賀,車騎盈門。忽中書門下牒禮部:「王如泚可依例考試。」聞之罔然自失。 張九齡累曆刑獄之司,無不察。每有公事,胥吏未敢訊劾,先稟於九齡。召囚面訊曲直,口占案牘,無輕重,皆引服。 張延賞為河南尹,官吏有過,未曾屈辱。所犯既頻,不可容者,但謝遣之。先自下拜,立與之辭,即令郡官祖送。由是寮屬敬憚,各修飭,河南大治。 德宗時,李納陸梁,上表欲進錢五百萬。上怒謂丞相曰:「朕豈藉進奉!」崔文公曰:「陛下欲知真偽不難,但詔納便以回賜三軍,即其情露矣。納若遵詔,是陛下恩給三軍;納若不從,是其樹怨於軍中也。」上曰:「賜之何名?」祐甫曰:「兩河用軍已來,天平功居多,朝廷未及優賞。」上以為然。詔至,納慚恚,構疾而終。 廣德二年,春三月,敕工部侍郎李棲筠、京兆少尹崔沔拆公主水碾十所,通白渠支渠,溉公私田,歲收稻二百萬斛,京城賴之。常年命官皆不果敢,二人不避強禦,故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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