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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鶴珍聞十則(4)


  當時不知戕者為何人,豈知竟有極風趣之奏聞,表明此主犯為何人者,而當日且為之表功。奇哉!當時京中都察院,亦萬不可湔之拳匪罪魁也。聞都察院以此折奏西安行在,留中未發抄,慈禧亦未加批。乃西安隨扈之一官,得此奇趣之奏摺,即抄送上海各報登載云云。奏摺略曰:日內有日本人所雇偵探,在日軍領地當鋪內查出一時表,上鐫「克林德圖記」。當鋪主人言:此乃一滿人名安海者所質,其人住內城車店內。偵探名曰得洛,本族營定字第八隊書記。

  查得此事,即報告於日人,立派人往車店內。以二三人先入內,立院中問曰:「安海在此住否?」有一人答曰:「予即安海。」

  乃立時拘去。審問之時,安海神志鎮定,毫無畏懼。問官問曰:「德國公使是否為汝所殺?」安海答曰:「我奉長官命令,遇外國人即殺之。我本一兵,只知服從長官命令。有一日,我帶領二三十人,在街巡邏,見一外國人坐轎而來。我立於旁,對準外國人放一槍,轎夫立時逃走。我將外國人拖出,已死。

  其胸前有一表,我即取之。同事者有得其手槍者,有得其金戒者。我萬不料因此表犯案。但我因殺國仇而死,心中甚樂。汝等即殺予以償命可也。」翻譯又問曰:「你那天是否醉了?」

  安海笑答曰:「酒乃最好之物,我尋常每次可飲四五斤,但那天實未飲一杯。你怕我要倚酒希圖減罪嗎?」安海真一忠勇之人,侃侃不懼。觀者皆為動容,覺中國軍中尚有英雄也。次日,即交付德人,于克林德被殺之地殺之。臣等思此事,理當奏聞。

  安海為國而死,當邀皇太后、皇上之憫惜,加以榮典。謹此具奏。

  此奏不知何人領銜,想都老爺之英名,亦可與安海爭光也。

  此奏若在端、剛時代,定得傳旨嘉獎。

  回鑾時之景象,有一部分為《泰晤士報》所登者,極有風趣。茲節潤其詞錄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曉,全宮抵正定府,護送者馬隊一營,官員、太監甚眾,行李箱件等載有三千乘之多。一時旅館宿屋難容,從人至露宿。而天寒在冰點兩度下,行人嗟歎,瑟縮流涕,下級官亦幾無棲身之所。忽火起於行宮旁之廄中,幸即撲滅。

  一月三日啟行,從人皆有無色。蓋各懷歸志,不願居此受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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