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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飾類15


  ◎七分二

  以棉紗所織之巾,本以拭汗穢,美容顏也,為舶來品。市肆售價,每方銀幣一角。角之重量為銀七分二厘。粵市交易,向用銀塊,後雖流通銀幣,而仍合銀塊之重量以計算。巾之值為銀七分二,於是遂以七分二呼巾矣。妓女留狎客夜宿,輒以一新巾拭穢,用畢,即棄之于水。故狎客之謔妓者,每語之曰:「何時可用七分二?」

  ◎布圍

  雲南蒙自縣婦女之出外也,手必執一傘。傘有布圍,藉以遮首,欲使人不見其面目也。如有人揭開之,即為破壞古規,必與爭。

  ◎雲肩

  雲肩,婦女蔽諸肩際以為飾者。元之舞女始用之,明則以為婦人禮服之飾,本朝漢族新婦婚時亦有之。尤西堂嘗詠之以詩,其詩雲:

  「宮妝新翦彩雲鮮,婀娜春風別樣妍。衣繡蝶兒幫綽綽,髩拖燕子尾涎涎。筵前拊鼓宜垂手,樓上吹簫許比肩。只恐巫山夜飛去,倩持飄帶欲留仙。」

  光緒末,蘇、滬婦女以髻低及肩,慮油之易損衣也,乃仿為之,特較小耳,以絨線所結者為多。

  ◎圍巾

  圍巾者,以棉織品、毛織品為之,其佳者則為貂皮、狐皮。加于項,旋繞之,使風不入領以禦寒。女子用之者為多,蓋效西式也。

  ◎便頂

  國初,官吏惟朝帽有頂。雍正丙午,始頒便頂式樣,後之平時大帽所用者是也。其式圓,上如大珠,下以銀盤盛之,高不盈寸。自一品至九品,分珊瑚、藍寶石、青金石、水晶、明玻璃、硨磲、涅玻璃、金、銀諸式,正從花素有差。

  乾隆時,有請以知縣用蜜蠟頂者,未准。旋有正七品以下及生監無金銀花素之別。嘉慶己未,科臣特奏,細為厘剔。遵行年餘,仍淆亂如初矣。

  ◎花翎

  品官之大帽,飾以孔雀翎,施於冠後,猶古之珥貂也。以目暈之多寡為等差。目暈,即眼也。普通皆一眼,多者雙眼、三眼。其初皆出於酬庸曠典,惟有功而蒙特恩者,始得賞戴。康熙時,福建提督施琅以平定臺灣功第一,詔封靖海侯,世襲罔替。琅疏辭侯爵,懇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部臣議在外將軍、提督無給翎例。聖祖特旨賜之。及粵、撚亂平,名器幸濫,漢員以軍功得賜者甚多,且有雙眼、三眼者。其後又定報捐花翎之例,於是五品以上之官,皆得援例捐納,不復重視之矣。

  親郡王、貝勒為宗臣,例皆不戴花翎,惟貝子冠三眼孔雀翎,公冠雙眼孔雀翎為臣僚之冠。乾隆中順承勤郡王泰斐英阿充前鋒統領,乞花翎,高宗曰:「花翎乃貝子品制,諸王戴之,反失制。」傅文忠代奏,謂其年幼,欲戴以美觀,始許之。因並賜皇次孫三眼翎,曰:「皆朕孫輩也。」由是親郡王屢有蒙恩賜者。高宗且欲定五眼花翎為親郡王定制,為和珅所阻,未果行。

  大臣之賞戴雙眼花翎者,固皆出於特恩,不能以捐納而得。然領侍衛府管護軍營、前鋒營、火器營,鑾儀衛,滿洲五品以上各員及王府之頭等護衛,亦得戴之。

  ◎內廷頒給花翎

  國初視翎支極重,凡賞戴花翎者,必有非常之功。其花翎確由內廷頒給,惟許戴此一支,自己不得購用。非若捐例既開之花翎,盡人可捐,且須自置,與藍翎一例也。

  ◎藍翎

  藍翎亦為大帽之飾,以鶡羽為之。其色藍,羽甚長,無眼。光緒時,有用花翎線紮之者,遠望之似花翎,秩較卑而有功者,得賜用。舊例,如領侍衛府管護軍營、前鋒營、火器營、鑾儀衛,六品以下及王府二等護衛以下者,皆得戴之。自粵、撚亂平,賞賜甚濫。及捐例開,且可納貲以得之矣。

  ◎釵

  釵為古笄之遺,秦穆王以象牙為之,周敬王以玳瑁為之,至秦始皇時則始以金銀為之。朱竹垞嘗詠之以詞,調寄《踏莎行》,其詞雲:「金重難勝,翠勻如沐,愛他也有同心目。曉來尋慣枕函邊,坐懷先綰香雲束。小鳳垂珠,小魚銜玉。離愁夜半挑殘燭。玉郎消息斷紅箋,背人潛把歸期蔔。」

  程子大有《詠釵和姚二叔慈》詞,調寄《鳳凰臺上憶吹簫》雲:「髻趁盤鴉,妝催墮馬,籨衣欲下還停。有兩枝龍鳳,鈿合裝成。遞向玉奴纖手,回皓腕自插殷勤。香盟負,簪邊想墜,燭底敲頻。銷魂,簾前溜也,又拾向裙邊。七寶斜橫,傍檀郎茸帽,微印春痕。昨夜粉蛾窺焰,還曾剔一翦蘭莖。和伊畫,夢餘蕤枕,暗損鸞紋。」

  ◎卍字簪

  孝欽後好妝飾,化妝品之香粉,取素粉和珠屑、豔色以和之,曰嬌蜨粉。即世所謂宮扮是也。宮簪翡翠之深綠,為世所罕有,兩端各鑲赤金卍字七個,曰卍字簪。宮粉既塗,翠簪畢插,輒取鏡顧照數四也。

  ◎金氣通

  金氣通,婦女之飾于首者也。光緒初,上海盛行之。似簪而中空,兩端貫氣以達。橫於髻,可使室氣輸入髮際。

  ◎紅絲球

  京師花市常有絲球出售,大如茶杯,中納小鈴,婦女爭購之,簪于髻左。燕山孫橒曾有詩詠之雲:「紅絲結得彩球形,步屧行來最可聽。想是怕招蜂蝶至,釵頭也系護花鈴。」

  ◎方勝

  以兩斜方形互相聯合謂之方勝。勝本首飾,即今俗所謂彩結。彩勝有作雙方形者,故名。

  ◎夷婦以貝為飾

  滇中近邊夷婦以貝為飾,然昔時漢中之漢婦亦用之。一卉即五緡,亦曰苗,一緡即四首,一首即四妝,一妝即一枚也。

  ◎眼鏡

  眼鏡,以玻璃片或水晶為之,所以助目力者。相傳出自西域,明時始行於我國,亦名靉靆。《淮南子·泰族篇》「欲知遠近而不能教之以金目。」注目:「金目,深目。」疑即今之眼鏡。

  眼鏡可分三種。一,用凹面玻璃,以補眼球內水晶體之凸隆過度,使得明視在遠之物,是為近視鏡。二,用凸面玻璃以補水晶體之過薄,而增其凸度,得明視目前微細之物,是為遠視鏡,大抵老人所用,故又稱老花眼鏡。三,用平面玻璃,以防塵埃避光線,是為平光鏡。

  我國所制,皆以水晶為之。有色者,淺之為茶晶,深之為墨晶。自外國之托力克片輸入,用水晶者遂少。詠眼鏡者,查初白雲:「隙光分日月,宿障埽雲煙。」李星輝雲:「白髮幾人非借力,紅顏對爾獨無情。」若以詠今之眼鏡,「獨無情」三字當易為「亦多情」,蓋自光緒中葉以後,婦女之好修飾者,亦皆戴之以為美觀矣。

  ◎鬼眼睛

  平光眼鏡,大抵以避塵沙之侵入目中為用者也。京師則有以魫為之者,略如普通之眼鏡,曰鬼眼睛。

  ◎耳環

  女子穿耳,帶以耳環,自古有之,乃賤者之事。《莊子》曰:「天子之侍禦不穿耳。」杜子美詩:「玉環穿耳誰家女?」其後遂為婦女之普通耳飾矣。程子大以《生查子》詞詠之雲:「小小嚲齊眉,灼灼明如月。耳熱那時情,背立櫻桃雪。低觸枕函聲,巧綰連環結。驀到洗妝初,卸入妝台側。」

  貴州苗女之耳環,大如鉤,下垂至肩。富者多飾以珠貝,累累如瓔珞。

  ◎鼻環

  鼻之有環,自蠻族外,不常見。有之為江淮間之男女,蓋例以牛之穿鼻而易育也。大率以銀為之。

  ◎朝珠

  五品以上文官,皆得掛朝珠。珠以珊瑚、金珀、蜜蠟、象牙、奇楠香等物為之,其數一百有八粒,懸於胸前。有小者三串,兩串則男左女右,一串則女左男右。又有後引,垂於背。本即念珠。滿洲重佛教,以此為飾,故又曰數珠。

  ◎碧霞犀朝珠

  頤和園側有居民李姓者,玉田縣人,家藏碧霞犀朝珠一掛,紀念皆明珠也,價值數萬金。光緒中,內監李蓮英欲之而不得,因授意宿衛軍統領某。

  某因傳令於其勇曰:「有能得朝珠者,立賞哨官。」麾下執械蠭往,則其人已遁,於是有頤和園被盜之謠。

  ◎編檢掛珠

  定例,文職五品以下,不得懸帶朝珠。翰林院編、檢亦五品也。泊雍正乙巳,禦門聽政,始派翰林編、檢四人侍班。

  乾隆丁巳,高宗以翰林班在科道前,科道掛珠而翰林獨否,不足以肅朝儀,特諭修撰、編、檢一體懸掛。其後則不兼講官者亦掛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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