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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脩義


  束脩,其義不一。《論語》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前人多引《禮》:「男贄玉帛禽鳥,女贄榛栗棗脩。」[5]以為束脩者,束脯也,用束脯以為贄爾。余按,杜恕體論曰:「束脩之業,其上在於不言,其次莫如寡知。」又按,《後漢·馬援傳》注雲:「男子十五以上,謂之束脩。」不可以「束脩之問不出境」一概論也。《檀弓》雲:「古之大夫,束脩之問不出境。」乃知以束脩為束脯者為非是。後漢杜詩薦伏湛曰:「自行束脩,訖無毀玷。」注:「自行束脩,謂年十五以上。」《延篤傳》注:「束脩,謂束帶脩飾。」

  【5.「男贄玉帛禽鳥,女贄榛栗棗脩」:《禮書·卷六十》、《禮書·卷六十一》:「左氏曰:『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椇榛棗脩,以告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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