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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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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買」[11]二字,見孔穎達《左氏正義·昭公十六年》:「晉韓起聘于鄭。宣子有環,其一在鄭商,宣子買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子產曰:『今吾子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穎達雲:「上稱買諸賈人,則是和買,而子產謂之強奪者。韓子以威逼之,其賈必賤,故商人欲得告君大夫。子產知其非和買,故雲然也。」 【11.和買:猶和市。宋時,官府於春放貸於民,至夏秋民償以絹,謂之和買。北宋末至南宋初,和買漸成重賦,諸路先後按比例或全部折納現錢,折價屢增。後為強行攤派、掠奪民財之弊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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