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南村輟耕錄 | 上頁 下頁


  ◎懷孟蛙

  大德間,仁宗在潛邸日,奉答吉太后駐輦懷孟特,苦群蛙亂喧,終夕無寐。翼旦,太后命近侍傳旨諭之曰:「吾母子方憒憒,蛙忍惱人耶。自後其毋再鳴。」故至今此地雖有蛙而不作聲。後仁宗人京,誅安西王阿難答等,迎武宗即位,時大德十一年也。越四年而仁宗繼登大寶,則知元後者天命攸歸。豈行在之所,雖未踐祚,而山川鬼神以陰來相之。不然,則蟲魚微物耳,又能聽令者乎?但迄今不鳴,尤可異矣。

  ◎賊臣攝祭

  至治癸亥十月六日甲子,先一夕,因晉邸入繼大統,告祭太廟之頃。陰風北來,殿上燈燭皆減。良久,方息。蓋攝祭官鐵失也先貼木兒、赤斤貼木兒等,皆弑君之元惡也。時全思誠以國子生充齋郎,目擊之。此無他,必祖宗威靈在上,不使奸臣賊子得以有事於太廟,而明示嚴譴之耳。彼徒罪無所逃至於身誅族赤而後已。籲!可畏哉。

  ◎叛黨告遷地

  至元二十四年,宗王乃顏叛,後伏誅,徙其餘黨于慶元之定海縣。延祐間,倚納脫脫公來為浙相,其黨屢以水土不便為訴,乞遷善地。公曰:「汝輩自尋一個不死人的田地,當為汝遷之。」眾遂不敢再言。

  ◎土人作掾

  至元間,別兒怯不花公為江浙丞相,議以本身所轄土人不得為掾史。時左丞佛住公謂曰:「若然,則中書掾當用外國人為之矣。」相有赧色,議遂不行。

  ◎蕭先生

  蕭貞敏公,字維鬥,京兆人。蚤歲作吏於府。一日,呈牘尹前。尹偶墜筆,目公拾之。公陽為不解,而止白所議公事。如此者三。公曰:「某所言者王事也。拾筆責在皂隸,非吏所任。」

  尹怒,公即辭退。隱居十五年,惟以讀書為志。從公遊者,屢交戶外。平章咸甯王野仙聞其賢,薦之於世祖,徵不至,授陝西儒學提舉。繼而成宗、武宗、仁宗,累徵,授國子司業、集賢直學士,未赴。改集賢侍講,又以太子右諭德徵,始至京師。授集賢學士、國子祭酒。尋複得告還山,年七十七,以壽終。諡貞敏。

  ◎端厚

  文貞王(阿憐貼木兒)嘗言,婁師德唾面自乾,以為美事。我思之,雖狗亦不可惡他。且如有一狗自臥於地,無故以足蹴之,或擲以物,狗固不便咬人,亦吠數聲而去,卻有甚好聽處。

  ◎弖字

  弖即卷字,《真誥》中謂一卷為一吊。或以為吊字及篇字者,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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