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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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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正統辯 至正二年壬午春三月十有四日,上禦咸寧殿,中書右丞相脫脫等奉命史臣纂修宋、遼、金三史,制曰可。越二年甲申春三月,進《遼史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傳》四十六卷。冬十一月,進《金史本紀》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又明年乙酉冬十一月,進《宋史本紀》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傳世家》二百五十五卷。 初、會稽楊維禎嘗進《正統辨》,可謂一洗天下粉紜之論,公萬世而為心者也。惜三史已成,其言終不見用。後之秉史筆而續通鑒綱目者,必以是為本矣。維禎,字廉夫,號鐵崖,人鹹稱之曰鐵史先生。泰定丁卯李黼榜相甲及第,以文章名當世。表曰:「至正三月五月日,伏睹皇帝詔旨,起大樑張京兆杜本等,爵某官職,專修宋、遼、金三史。 越明年,史有成書,而正統未有所歸。(臣)維禎謹撰《三史正統辨》,凡二千六百餘言。謹表以上者,右。」伏以一代離合之殊,固緊乎天數盛衰之變,萬年正閏之統,實出於人心是非之公。蓋統正而例可興,猶綱舉而目可備。前代異史,今日兼修,是非之論既明,正閏之統可定。奈三史雖雲有作,而一統猶未有歸。共惟世祖皇帝,以湯武而立國;皇帝陛下,以堯舜而為君。建極建中,致中和而育物,惟精惟一,大統以書元。嘗怪遼、金、史之未成,必列趙宋編而全備。 芸台大啟,草澤高升,宜開三百載之編年,以垂千萬代之大典。豈料諸儒之謙筆,從為三國之志書。《春秋》之首例未聞,綱目之大節不舉。臣維禎素讀《春秋》之王正月,公羊謂大一統之書,再觀目之紹《春秋》,文公有在正統之說。故以始皇二十六年而繼周統。高祖成功五年而接秦亡,晉始於平吳,而不始於泰和。唐始於滅盜,而不始於武德。稽之千古,證之於今。 況當世祖命伯顏平江南之時,式應宋祖命曹彬下江南之歲,親傳詔旨,有過唐不及漢之言;確定統宗,有繼宋不繼遼之禪。故臣維禎敢痛排浮議,力建公言,挈大宋之編年,包遼、金之紀載。置之上所,用成一代可鑒之書,傳之將來,永示萬世不刊之典,冒幹天聽,深懼冰競,下情無任瞻天望闕激切屏營之至。 辨曰:「正統之說,何自而起乎?起於夏後傳國。湯武革世,皆出於天命人心之公也。統出於天命人心之公,則三代而下,歷數之相仍者,可以妄歸於人乎?故正統之義,立於聖人之經,以扶萬世之綱常。聖人之經,《春秋》是也。《春秋》,萬代之史宗也。首書王正於魯史之元年者,大一統也。 五伯之權,非不強於王也,而《春秋》必黜之,不使奸此統也。吳楚之號,非不竊於王也,而《春秋》必外之,不使僭此統也。然則統之所在,不得以割據之地。強梁之力,僭偽之名而論之也。尚矣,先正論統於漢之後者。不以劉蜀之祚促與其地之偏而奪其統之正者,《春秋》之義也。彼志三國降昭烈以儕吳魏,使漢嗣之正、下與漢賊並稱,此春秋之罪人矣。複有作元經自謂法《春秋》者,而又帝北魏,黜江左,其失與志三國者等耳。以致尊昭烈,續江左兩魏之名不正而言不順者,大正於宋朱氏之綱目焉。或問朱氏述綱目主意,曰在正統,故綱目之挈統者在蜀晉,而抑統者則秦昭襄唐武氏也。至不得已,以始皇之廿六年而始繼周。 漢始於高帝之五年,而不始於降秦晉始於平吳,而不始於泰和。唐始於群盜既夷之後,而不始於降武德之元。又所以法《春秋》之大一統也。然則今日之修宋、遼、金三史者,宜莫嚴於正統與大一統之辨矣。自我世祖皇帝立國史院,嘗命承旨百一王公修遼、金二史矣。宋亡,又命詞臣通修三史矣。 延祐天曆之間,屢勤詔旨,而三史卒無成書者,豈不以二史正統之議未決乎?夫其議未決者,又豈不以宋渡於南之後,拘於遼金之抗於北乎?吾嘗究契丹之有國矣,自灰牛氏之部落始廣。其初,枯骨化形戴豬服豕,荒唐怪誕,中國之人所不道也。八部之雄,至於阿保機披其黨而自尊。迨耶律光,而其執浸盛。 契丹之號,立於梁貞明之初。大遼之號,複改於漢天福之日。自阿保機訖於天祚凡七主,曆二百一十有五年,夫遼固唐之邊夷也,乘唐之衰,草竊而起。石晉氏通之,且割幽燕以與之,遂得窺釁中夏,而石晉氏不得不亡矣。而議者以遼乘晉統,吾不知其何統也。再考金之有國矣,始於完顏,實又臣屬於契丹者也,至阿骨打,苟逃性命於道宗之世。遂敢萌人臣之將,而篡有其國,僭稱國號於宋重和之元,相傳九主,凡曆一百一十有七年。而議者又以金之平遼克宋,帝有中原,而謂接遼宋之統,吾又不知其何統也。議者又謂完顏氏世為君長,保其肅慎。至太祖時,南北為敵國,素非群臣。遼祖神冊之際,宋祖未生。 遼祖比宋前興五十餘年。而宋嘗遣使卑辭以靠告和,結為兄弟。晚年且遼為翁而宋為孫矣。此又其說之曲而陋也,漢之匈奴,唐之突厥,不皆興於漢唐之前乎?而漢唐又與之通和矣。吳魏之於蜀也,亦一時角立而不相統攝者也,而秉史筆者必以匈奴、突厥為紀傳,而以漢唐為正統,必以吳魏為分緊,而以蜀漢為正統。何也?天理人心之公,閱萬世而不可泯者也。 議者之論五代,又以朱梁氏為篡逆,不當合為五代史,其說似矣。吾又不知,朱晃之篡,克用氏父子以為仇矣,契丹氏背唐兄弟之約而稱臣於梁,非逆黨乎?《春秋》誅逆,重誅其黨;丹氏之誅,為何如哉?且石敬瑭事唐,不受其命而篡唐。謂之承晉可乎?縱承晉也,謂之統可乎?又謂東漢四主,遠兼郭周。 宋至興國四年,始受其降,遂以周為閏,以宋統不為受周禪之正也。籲!苟以五代之統論之,則南唐李升嘗立大唐宗廟而自稱為憲宗五代之孫矣。宋於開寶八年滅南唐,則宋統繼唐不優於繼周繼漢乎?但五代皆閏也,吾無取其統。籲!天之歷數自有歸,代之正閏不可紊。 千載歷數之統,不必以承先朝續亡主為正,則宋興不必以膺周之禪接漢接唐之統也。宋不必膺周接漢接唐以為統,則遂謂歐陽子不定五代為南史,為宋膺周禪之張本者,皆非矣。當唐明宗之祝天也,自以夷盧,不任社稷生靈之主。願天早生聖人,以主生靈,自是天人交感而宋祖生矣。天厭禍亂之極,使之君主中國,非欺孤弱寡之所致也。 朱氏綱目,於五代之年,皆細注於歲之下,其餘意固有待於宋矣。有待於宋,則直以宋接唐統之正矣,而又何計其受周禪與否乎?中遭陽九之厄,而天猶不泯其社稷,瓜瓞之系,在江之南,子孫享國又凡百五十有五年。金泰和之議,以靖康為游魂餘魄。比之昭烈在蜀,則泰和之議固知宋有遺統在江之左矣。而金欲承其絕為得統,可乎?好党君子,遂斥紹興為偽宋。籲!吾不忍道矣。張邦昌迎康邸之書曰:「由康邸之舊藩,嗣宋朝之大統。漢家之厄十世,而光武中興。獻公之子九人,而重耳尚在。茲惟天意,夫豈人謀?」是書也,邦昌肯以靖康之後為游魂餘魄而代有其國乎?邦昌不得革宋,則金不得以承宋。 是則後宋之與前宋,即東漢前漢之比耳。又非劉蜀牛晉,族屬疏遠,馬牛疑迷者之可以同日語也。論正閏者,猶以正統在蜀,正朔相仍在江東。彌嗣祚親切比諸光武重耳者乎?而又可以偽斥之乎?此宜不得南渡為南史也明矣。再考宋祖生於丁亥,而建國于庚申。我太祖之降年,與建國之年亦同。 宋以甲戌渡江,而平江南於乙亥丙子之年,而我王師渡江平江南之年亦同。是天數之有符者不偶然,天意之有屬者不苟然矣。故我世祖平宋之時,有過唐不及漢。宋統當絕,我統當續之喻。是世祖以歷數之正統歸之於宋,而以今日接宋統之正者自屬也。當時一二大臣又有奏言曰:其國可滅,其史不可滅也。是又以編年之統在宋矣。 論而至此,則中華之統,正而大者,不在遼、金,而在於天付生靈之主也昭昭矣。然則論我元之大一統者,當在平宋,而不在平遼與金之日。又可推矣。夫何?今之君子,昧於《春秋》大一統之旨,而急於我元開國之年,遂欲接遼以為統。至於天數之符,悖世祖君臣之喻逆萬世是非之公論而不恤也。 籲!不以天數之正,華統之大,屬之我元,承乎有宋,如宋之承唐,唐之承隋承晉承漢也;而妄分閏代之承,欲以荒夷非統之統屬之我元。吾又不知今之君子待今日為何時?待今聖人為何君也哉?於乎!《春秋》大統之義,吾已悉之,請複以成周之大統明之於今日也。文王在諸侯凡五十年,至三分天下有其二,遂誕膺天命,以撫方夏。 然猶九年而大統未集,必至王十有三年,代商有天下。商命始革,而大統始集焉。蓋革命之事,間不容髮。一日之命未絕,則一日之統未集。當日之命絕,則當日之統集也。宋命一日而未革,則我元之大統亦一日而未集也,成周不急文王五十年武王十三年而集天下之大統,則我元又豈急於太祖開國五十年及世祖十有七年而集天下之大統哉!抑又論之。道統者,治統之所在也。 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孔子沒,幾不得其傳百有餘年,而孟子傳焉。孟子沒,又幾不得其傳千有餘年,而濂洛周、程諸子傳焉。及乎中立楊氏,而吾道南矣。既而宋亦南渡矣,楊氏之傳,為豫章羅氏,延平李氏,及於新安朱子。朱子沒,而其傳及於我朝許文正公。此歷代道統之源委也。然則道統不在遼金而在宋,在宋而後及於我朝。君子可以觀治統之所在矣。 於乎!世隔而後其議公事久而後其論定。故前代之史,必修於異代之君子,以其議公而論定也。《晉史》修於唐,《唐史》修於宋,則《宋史》之修,宜在今日而無讓矣。而今日之君子,又不以議公論定者自任,而又諉曰付公論於後之儒者,吾又不知後之儒者又何儒也。此則予為今日君子之痛惜也。今日堂堂大國,林林钜儒,議事為律,吐辭為經,而正統大筆,不自豎立,又闕之以遺將來,不以貽千載綱目君子之笑為厚恥。 吾又不知負儒名於我元者,何施眉目以誦孔子之遺經乎!洪惟我聖天子當朝廷清明四方無虞之日,與賢宰臣親覽經史,有志於聖人《春秋》之經制,故斷然定修三史,以繼祖宗未遂之意,甚盛典也!知其事大任重,以在館之諸賢為未足,而又遣使草野,以聘天下之良史才,負其任以往者。有其人矣,而問之以《春秋》之大法綱目之主意,則概乎其無以為言也。 於乎!司馬遷易編年為紀傳,破《春秋》之大法,唐儒蕭茂挺能議之。孰謂林林钜儒之中,而無一蕭茂挺其人乎?此草野有識之士之所甚惜而不能倡其言於上也,故私著其說,為宋、遼、金正統辨,以伺千載綱目之君子雲。若其推子午卯酉及五運之王閏以分正之說者,此日家小技之論,君子不取也,吾無以為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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