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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考史(2)


  韋濟試理人策第一。致堂謂:濟被識擢,不聞以循良稱,是實不副言矣。愚考《通鑒》開元二十二年,相州刺史韋濟薦方士張果。蓋逢君之惡者,不但實不副言也。少陵《贈韋左丞詩》,即濟也。

  《舊史·敬宗紀》:李翱求知制誥,面數宰相李逢吉過。愚謂:翱為韓文公之友,此逢吉所深忌也,面數其過,可謂直矣。求知制誥,乃誣善之辭。荊公嘗辯之曰:「世之淺者,以利心量君子。」

  《老學庵筆記》雲:「舊制兩省中書在門下之上,元豐易之。」愚觀李文簡《歷代宰相表》雲:「中書、門下,班序各因其時。代宗以前,中書在上。憲宗以後,門下在上。大曆十四年,崔祐甫與楊炎皆自門下遷中書,不知何時升改。」放翁所記,蓋未考此。

  《李靖兵法》世無全書,略見於《通典》。今《問對》出阮逸,因杜氏所載附益之。

  《唐六典》:太子令書畫諾,本朝至道初改為准。此東宮畫諾也。陸龜蒙《說鳳尾諾》雲:「東宮曰令,諸王曰教,其事行則曰諾,猶天子肯臣下之奏曰可也。」晉元帝為琅邪王,批鳳尾諾;南齊江夏王學鳳尾諾,則諸王亦畫諾矣。

  《後漢書》雲:「南陽宗資主畫諾。」梁江州刺史陳伯之目不識書,得文牒辭訟,惟作大諾,則郡守刺史亦畫諾矣。《唐六典》:開元禮,宣示中外,未有明詔施行。見《呂溫集》。南豐謂:《六典》本原設官因革之詳,上及唐、虞,以至開元。其文不煩,其實甚備,可謂善於述作者。

  《李德裕傳》:韋弘質建言,宰相不可兼治錢谷。嘉祐六年《制策》:胡武平撰。錢谷,大計也,韋賢之言不宜兼于宰相。蓋弘字避諱,誤以「質」為「賢」。

  劉秩為祭酒,上疏曰:「士不知方,時無賢才,臣之罪也。」元稹守同州,《旱災自咎詩》曰:「上羞朝廷寄,下愧閭裡民。」秩、稹可謂知所職矣。其言不可以人廢。

  《唐宗室表》宰相十一人:林甫、回、程、石、福、勉、夷簡、宗閔、適之、峴、知柔。《傳》止雲九人,蓋不數福、宗閔。宗室為狀頭有李肱。

  唐制舉之名,多至八十有六,凡七十六科,至宰相者七十二人。本朝制科四十人,至宰相者,富弼一人而已。中興複製科,止得李垕一人。

  唐宏詞之論,其傳於今者,唯韓文公《顏子不貳過》。制舉之策,其書于史者,唯劉蕡一篇。不在乎科目之得失也。

  李泌,父承休,聚書二萬餘卷。誡子孫不許出門,有求讀者,別院供饌。見《鄴侯家傳》。鄴侯家多書,有自來矣。

  《藝文志》:員俶《太玄幽贊》十卷。開元四年,京兆府童子進書,召試,直弘文館。《李泌傳》雲:「開元十六年,員俶九歲升坐,詞辯注射,帝異之。」年歲皆不同。蓋《泌傳》所載,本《鄴侯家傳》,當以《志》為正。

  韋應物,史逸其傳。沈作喆為《應物傳》,敘其家世雲:「敻之孫待價,仕隋為左僕射,封扶陽公。」蓋據林寶《姓纂》。《唐書》韋待價,乃挺之子,武后時拜文昌右相。豈二人同名歟?當考。

  劉辟亂於蜀,其嫂庾氏,棄絕不為親。白樂天為詩《贈樊著作》,與陽城元稹、孔戡並稱,欲其著書,編為一家言。而《唐史》於庾氏無述焉,故表而出之。

  《唐六典》記南內龍池,程泰之《雍錄》謂:諂辭皆出李林甫,而非張九齡所得知也。愚按:《九齡集》有《龍池聖德頌》,則誇詡符瑞,雖賢者不免。

  鄭余慶采士庶吉凶書疏之式,雜以當時家人之禮,為《書儀》兩卷。後唐劉嶽等增損其書,司馬公《書儀》本於此。

  唐開元之任將,以久任而兆亂,其權顓也。我藝祖之任將,以久任而成功,其權分也。《柳氏家學錄》謂:貞觀故事,邊將連帥三年一易,收其兵權。然用得其人,禦得其道,不在於數易也。

  忌日行香,始于唐,崔蠡奏罷之。本朝宋景文公奏雲:「求於非福,則是諂祭;懺於無罪,則是誣親。」其言不行。

  誠齋《易傳》雲:「文宗陷於宦寺之險,而未能出。惟裴度可以出之,然度自陷於程異、元稹浸潤之內。」愚謂:稹在穆宗時,異在憲宗時,非文宗事也。

  顏魯公為《郭汾陽家廟碑》雲:「端一之操,不以險夷概其懷;堅明之姿,不以雪霜易其令。」斯言也,魯公亦允蹈之。

  楊綰《贈官制》雲:「曆官有素絲之節,庇家無匹帛之餘。」史臣謂:當時秉筆者無愧色。

  唐時午日,揚州江心鑄鏡供進。又千秋節,進鏡。潏水李氏收其一,乃方鏡,背鼻有篆文五「日」字,面徑八寸,重五十兩。盛露囊,千秋節戚裡皆進。《華山記》雲:「弘農鄧紹八月曉入華山,見童子執五彩囊,盛柏露食之。」又《荊楚風土記》:以五彩結眼明囊,相傳赤松子以囊盛柏露,飲之而長生。皆八月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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