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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考史(5)


  梁武帝曰:「應天從人。」致堂謂:《易》之《革》曰:「順天應人。」未聞「應天」也。為是言者,不知天之為天矣。愚按:梁武之父名順之,故不雲「順天」,避諱也。後人應天之語,蓋襲其誤。蕭道成之篡奪,順之為爪距,豈知祚移其子乎?

  梁武帝時錢陌減,始有足陌之名。唐末以八十為陌,漢隱帝時王章又減三錢,始有省陌之名。

  後魏葛榮陷冀州,賈景興稱疾不拜,每捫膝曰:「吾不負汝。」偽楚之僭,喻汝礪捫其膝曰:「此豈易屈者哉?」以捫膝自號,蓋本於此。

  宇文泰弑君之罪,甚于高歡之逐君,乃以周公自擬,亦一莽也。

  北齊魏長賢曰:「王室板蕩,彝倫攸斁。大臣持祿而莫諫,小臣畏罪而不言。虛痛朝危,空哀主辱。匪躬之故,徒聞其語。有犯無隱,未見其人。嫠不恤緯,而憂宗周之亡;女不懷歸,而悲太子之少。況委質有年,安可自同於匹庶?」其言凜然,可以立懦夫之志。作史者,以魏收之族,與之同傳,蘭艾混殽甚矣。長賢,征之父也。

  高洋之惡,浮于石虎、苻生,一楊愔安能救生民之溺乎?

  執笏,始于宇文周保定四年。紫緋綠袍,始于隋大業六年。

  蕭方等,梁元帝子,為《三十國春秋》,以晉為主,附列劉淵以下二十九國。《通鑒》晉元興三年,引方等論,《綱目》但雲「蕭方」,誤削「等」字。

  晉之篡魏以賈充,其亡亦以充;隋之平陳以楊素,其亡亦以素。立太子妃,易太子,亡之兆也。玄感之於素,猶李敬業之於勣也。煬、武之立,素、勣之力也,其子欲撲其燎可乎?

  祖君彥檄:光武不隔于反支。乃明帝事,見王符《潛夫論》。反支日,用月朔為正。戌亥朔一日,申酉朔二日,午未朔三日,辰巳朔四日,寅卯朔五日,子醜朔六日。

  《北史》:李繪六歲求入學,家人以偶年俗忌,不許。偶年之忌,見於此。

  梁武帝策錦被事,劉峻以疏十餘事而見忌。又問栗事,沈約以少三事而為悅。君之於臣,爭名記誦之末。燕泥、庭草,于隋煬何議焉?

  李仲信為《南北史世說》,朱文公謂:《南北史》凡《通鑒》所不取者,皆小說也。

  隋萬寶常聽樂,泣曰:「樂聲淫厲而哀,天下不久將盡。」隋之不久,不待聽樂而知也。師尚父曰:「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必及其世。」使隋用寶常之言,複三代之樂,其能久乎?寶常之先見,不逮房玄齡。

  徐楚金雲:「隨文帝惡『隨』字為走,乃去之,成『隋』字。隋,裂肉也,其不祥大焉。殊不知『隨』從『走』,走,安步也。而妄去之,豈非不學之故?」

  陳無淮,無荊、襄,無蜀,而立國三十二年,江左猶有人也。

  魏節閔帝陽瘖避禍,至於八年。終身為範粲可也,「天何言哉」之言,一出諸口,遂以不免。程子曰:「節或移於晚,守或失於終。」

  「甯為袁粲死,不作褚淵生」,宋石頭城之謠也。「甯為王淩死,不為賈充生」,宋沈攸之之言也。「悲君感義死,不作負恩生」,陳魯廣達之留名也。「與其含恥而存,孰若蹈道而死」,秦郭質之移檄也。「與其屈辱而生,不若守節而死」,燕賈堅之固守也。「甯為南鬼,不為北臣」,則有齊新野之劉思忌。「甯為趙鬼,不為賊臣」,則有趙仇池之田崧。「寧為國家鬼,不為賊將」,則有魏樊城之龐德。「寧為國家鬼,不為羌賊臣」,則有晉河南之辛恭靖。之人也,英風勁氣,如嚴霜烈日,千載如生。其視叛臣要利者,猶犬彘也。

  韋孝寬知兵而不知義。尉遲迥之討楊堅,所以存周也。孝寬受周厚恩,乃黨堅而滅迥。堅之篡也,孝寬實成之,難以逭春秋之誅矣。

  楊堅以後父篡國,亦一莽也。「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必及其世」,堅之謂矣。莽、堅之女,皆節婦也,為其父者,亦少愧哉!

  顏見遠死節于蕭齊,其孫之儀盡忠于宇文周,常山、平原之節義,有自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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