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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天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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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象賦》,後魏張淵撰。見《後魏書》。《初學記》雲「宋張鏡」,非也。 《大象賦》,《唐志》謂黃冠子李播撰。李台《集解》:播,淳風之父也。今本題楊炯撰,畢懷亮注。《館閣書目》題張衡撰,李淳風注。薛士龍書其後曰:「專本巫鹹星贊,旁覽不及《隋書》。時君能致之蘭台,坐臥渾儀之下,其所論著,何止此耶?」愚觀賦之末曰:「有少微之養寂,無進賢之見譽。恥附耳以求達,方捲舌以幽居。」則為李播撰無疑矣。播仕隋高祖時,棄官為道士。時未有《隋志》,非旁覽不及也。張衡著《靈憲》,楊炯作《渾天賦》,後人因以此賦附之,非也。 《步天歌》,《唐志》謂:王希明丹元子。今本司天、右拾遺、內供奉王希明撰,喬令來注。《二十八舍歌》、《三垣頌》、《五行吟》,總為一卷。鄭漁仲曰:「隋有丹元子,隱者之流也,不知名氏,作《步天歌》,句中有圖,言下見象。王希明纂《漢、晉志》釋之。」然則王希明、丹元子,蓋二人也。 沈約《宋志》:五星聚者有三:周將伐殷,聚房;齊桓將霸,聚箕;漢高入秦,聚東井。周、漢以王,齊以霸。襄陵許氏謂:恒星不見,星隕如雨,齊桓之祥也。沙鹿崩,晉文之祥也。桓將興而天文隳,文欲作而地理決,王道之革也。 後漢永建初,李郃上書曰:「趙有尹史,見月生齒齕畢大星,佔有兵變。趙君曰:『天下共一畢,知為何國也?』下史於獄。其後公子牙謀殺君,如史所言。」《天文志》注:《李氏家書》。按太史公《天官書》:昔之傳天數者,趙尹皋。又謂:皋,唐甘石因時務論其書傳。尹史,即尹皋也。其占驗,僅見於此。《趙世家》不載。 星家有甘石、巫鹹三家,太史公謂殷商巫鹹。考之《書》:伊陟贊于巫鹹,作《鹹乂》四篇。又曰:「在太戊,巫咸乂王家。」孔安國雲:「巫氏也。」馬融謂殷之巫也,鄭康成謂巫官。孔穎達雲:「咸、賢父子並為大臣,必不世作巫官,言巫氏是也。」《後漢·天文志》乃雲:「湯則巫鹹。」當以《書》為正。《史記正義》:巫咸,吳人。今蘇州常熟縣西海隅山上有巫咸、巫賢塚,並識之以廣異聞。郭璞《巫鹹山賦序》:巫鹹以鴻術為帝堯之醫。此又一巫鹹也。 《莊子》言傅說乘東維,騎箕尾,而比於列星。古賦有雲:「傅說奉中闈之祠。」注雲:「傅說一星,在尾北後河中,蓋後宮女巫也。」說為商良相,豈為後宮女巫祈子而禱祠哉?此天官之難明者也。 《春秋繁露》雲:「天不剛,則列星亂其行;君不堅,則邪臣亂其官。故為天者務剛其氣,為君者務堅其政。」丁鴻《日食封事》: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縱橫。其言出於此。 元祐末,日食不盡如鉤。元符末,日食正陽之朔。此皆有陰慝見於9象,志壹之動氣也。 元祐七年三月望,月食既。王岩叟言:《漢·曆志》月食之既者,率二十三食而複既。按元豐八年八月望,食之既,今未及二十三食而複既,則是不當既而既也。愚謂:月食之既,猶儆戒如此,況日食乎! 醫書《素問》之中,亦嘗有九星之言⑤。王冰注雲:「上古世質人淳,九星垂明。中古道德稍衰,標星藏曜,故星之見者七焉。九星謂:天蓬、天內、天沖、天輔、天禽、天心、天任、天柱、天英。此蓋從標而為始,所謂九星者此是也⑥。」《楚辭》劉向《九歎》雲:「訊九鬿音祈。與六神。」注:九鬿,謂北斗九星也。《補注》謂:北斗七星,輔一星在第六星旁,又招搖一星在北斗杓端。《北斗經疏》雲:「不止于七而全於九,加輔、弼二星故也。」與《素問注》不同。《曲禮》招搖在上,注:招搖星在北斗杓端,主指者。《正義》引《春秋運鬥樞》雲:「北斗七星:第一天樞,第二旋,第三機,第四權,第五衡,第六開陽,第七搖光。搖光則招搖也。」《淮南·時則訓》注:招搖,鬥建也。《楚辭補注》以招搖在七星之外,恐誤。徐整《長曆》曰:「北斗七星間,相去九千里,皆在日月下。其二陰星不見者,相去八千里。」 ⑤醫書二句:嘉慶本、道光本作:「《素問》『太始天元冊文』有九星之言」。 ⑥所謂九星者此是也:嘉慶本、道光本作:「遁甲式法,今猶用焉」。 王介甫雲:「雲,陰中之陽。風,陽中之陰。」朱文公雲:「緯星,陰中之陽。經星,陽中之陰。」按《素問·天元紀大論》: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顏之推《歸心篇》:孔毅父《星說》,皆仿屈子《天問》之意。然《天問》不若《莊子·天運》之簡妙。巫鹹祒之言,不對之對,過柳子《天對》矣。傅玄《擬天問》,見《太平御覽》。 古詩「黃姑織女時相見」之句,此所雲「黃姑」,即「河鼓」也,吳音訛而然。 《黃帝風經》曰:「調長祥和,天之善風也。折揚奔厲,天之怒風也。」見《御覽》。《周官》:小祝寧風旱。漢代田之法,能風與旱。此昌黎所以訟風伯也。 《太平御覽》以五色雲列於咎征。宋景平元年,有雲五色如錦,而徐羨之廢帝。韓魏公五色雲見之事,不見於國史,疑家傳之增飾也。 《龍城錄》「月落參橫」之語,《容齋隨筆》辨其誤,然古樂府《善哉行》雲:「月沒參橫,北斗闌幹。親友在門,忘寢與餐。」《龍城錄》語本此,而未嘗考參星見之時也。 《天經》,紹興三十年王及甫上。朱文公謂:類集古今言天者,極為該備。 星始則見於辰,終則伏於戌。自辰至戌正於午,中於未。《堯典》舉四時之正,以午為中;《月令》舉十二時之中,以未為中。以火星論之,以午為正,故《堯典》言日永星火,以正仲夏。以未為中,故《月令》言季夏昏火中。至申為流,故《詩》曰「七月流火」。以辰為見,以戌為伏,故《傳》曰:「火見於辰,火伏而蟄者畢。」諸星亦然。《詩·定之方中》亦以十月中於未也。朱子曰:「堯時昏旦星中於午。《月令》差於未,漢、晉以來又差。今比堯時似差及四分之一。」 《後魏·天象志》曰:「班史以日暈五星之屬,列《天文志》。薄蝕慧孛之比,入《五行說》。七曜一也,而分為二《志》,故陸機雲:『學者所疑。』」 凡星皆出辰沒戌,故五星為五辰。十二舍亦為十二辰。 弧與建星,非二十八宿,而昏明舉之者,由弧星近井,建星近鬥。《月令正義》。二十八宿連四方為名者,唯箕、鬥、井、壁四星。《詩正義》。 《唐·天文志》:鹹通中,熒惑鎮太白,辰星聚于畢、昴,在趙、魏之分。詔鎮州王景崇被袞冕,軍府稱臣以厭之。衰世之政,其怪如此。是謂人妖,何以弭變? 《月令》凡二儺:一以季春,一以仲秋。鄭康成謂:陰氣右行,季春之中,日行曆昴;陽氣左行,仲秋之月,宿直昴、畢。昴有大陵積屍之氣,氣佚則厲鬼隨而出行,於是索室驅疫以逐之。王居明堂禮曰:「季春出疫於郊,以攘春氣。仲秋九門磔攘,以發陳氣,禦止疾疫。」然則民之疾,系乎日星之行度。古者,聖君範圍於上,賢相變理於下,是為天地之良醫。皇建有極,五福錫民,莫不壽考且寧。儺所以存愛民之意而已。 《唐志》⑨:測景在浚儀嶽台。按宋次道《東京記》:宣德門前天街西第一嶽台坊,今祥符縣西九裡有嶽台。《圖經》雲:「昔魏主遙事霍山神,築此台禱於其上,因以為名。」 ⑨唐志:嘉慶本、道光本作「唐天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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