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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1)


  予為庠生時,嘗以家難赴愬前巡撫崔莊敏公。公以「瞽瞍殺人,舜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當是時也,愛親之心勝,其於直不直何暇計哉」一節為題,命作講義。公初讀破題,喜。及讀至結尾,有雲:「使葉公而知此,其肯以證父攘羊之為直;使漢高而知此,其肯貪天下而分羹於敵國哉!」乃益喜,稱賞之。予時亦以為偶有新得也。近得楊廉夫樂府有《桮羹詞》,鄭子美文集有《索羹論》,乃知此義古人先得之矣。鄭《論》雲:「項羽置太公于俎上,告高祖而殺之。高祖于此所宜卑辭請降,迎歸其父。然後以項羽既弒其君,又欲殺人之父以挾其子,興師問罪,與之決勝負于一戰,定成敗於萬全,未晚也。豈可大言無當,索父之羹,以吾親之重,為天下之一擲哉!向非項羽有婦人之仁,高祖有項伯之援,則太公烹于俎上矣。項羽既殺太公,分羹高祖,然後佈告天下,謂高祖不顧其父,挾人殺之而食其羹,興師問罪,則高祖負殺父之名,此身且將無所容於天地之間,又安能與之爭天下哉!項羽既不知出此,反惑於為天下者不顧其家之言,使太公幸而獲免,高祖因之成事,天下遂以高祖為得計,索羹為名言。紊綱常之義,失輕重之權矣。」末乃引《孟子》答桃應之問結之,此前人所未道也。

  本朝中官,自正統以來,專權擅政者,固嘗有之。而傷害忠良,勢傾中外,莫如太監王振。然宣德年間,朝廷起取花木鳥獸及諸珍異之好,內官接跡道路,騷擾甚矣。自振秉內政,未嘗輕差一人出外,十四年間,軍民得以休息。是雖聖君賢相治效所在,而內官之權,振實攬之,不使氾濫四及,天下陰受其惠多矣。此亦不可掩也。

  楊文定公溥在內閣時,其子來自石首,備言所過州縣官迎送饋遺之勤。南京吏部侍郎范公理,時知江陵縣,頗不為禮,公聞而異之。後廉知其賢,即薦知德安府,其為縣才八月而已。商文毅公輅自內閣罷官歸,工部侍郎杜公謙時為主事,治水呂梁,遇之獨厚。商後被召複職,每汲引之。白恭敏公圭任浙江布政使,過徐州洪,家人與水手相毆,主事袁規收其儀仗,懇請而解。未幾,召為工部侍郎,袁不自安,而公未嘗形於辭色。少保於公謙為兵部尚書時,葉文莊公在兵科,屢劾之。後喪偶,請於為《志墓》,慨然成之。李文達公之于文莊,聞人贊其議己,則深銜之,且抑之。至其沒,文莊始得入為禮部。其不同如此。

  江南巡撫大臣,惟周文襄公忱最有名。蓋公才識固優於人,其留心公事,亦非人所能及。聞公有一冊曆,自記日行事,纖悉不遺。每日陰晴風雨,亦必詳記。如雲某日午前晴,午後陰,某日東風,某日西風,某日晝夜雨。人初不知其故。一日,民有告糧船失風者,公詰其失船為何日、午前午後、東風西風。其人不能知而妄對,公一一語其實。其人驚服,詐遂不得行。於是知公之風雨必記,蓋亦公事,非漫書也。

  還元水者,臘月以空瓶,不拘大小,細布緘其口,引之以索,浸糞廁中。日久,糞汁滲入,瓶滿自沈,取埋土中。二三年,化為清水,略無臭氣。凡毒瘡初發時,取一碗飲之,其毒自散。此法聞之沈通埋先生,嘗試之,有效。

  凡咽喉初覺壅塞,一時無藥,以紙絞探鼻中,或嗅皂角末,噴嚏數次,可散熱毒。仍以李樹近根皮磨水塗喉外,良愈。

  《輟耕錄》言「嬸妗字非古,吳音世母合而為嬸,舅母合而為妗耳。」此說良是。今吳中鄉婦呼阿母,聲急則合而為黯。輕躁之子,呼先生二字,合而為襄,但未有此字耳。又如前人謂語助爾,即而已字反切。《楚辭》些,即娑訶字反切。今以類推之,蜀人以筆為不律,吳人以孔為窟隴。又如古人以瓠為壺,《詩》「八月斷壺」是已。今人以為葫蘆,疑亦諸字之反切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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