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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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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比干諫而死。箕子曰:「知不用而言,愚也,殺身以彰君之惡,不忠也。二者不可,然且為之,不祥莫大焉。」遂解發佯狂而去。君子聞之,曰:「勞矣!箕子!盡其精神,竭其忠愛,見比干之事,免其身,仁知之至。」詩曰:「人亦有言,靡哲不愚。」 齊桓公見小臣,三往不得見。左右曰:「夫小臣、國之賤臣也,君三往而不得見,其可已矣!」桓公曰:「惡!是何言也!吾聞之:布衣之士不欲富貴,不輕身于萬乘之君;萬乘之君不好仁義,不輕身於布衣之士。縱夫子不欲富貴,可也,吾不好仁義、不可也。」五往而得見也。天下諸侯聞之,謂桓公猶下布衣之士,而況國君乎!於是相率而朝,靡有不至。桓公之所以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者、此也。詩曰:「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賞勉罰偷,則民不怠;兼聽齊明,則天下歸之。然後明其分職,考其事業,較其官能,莫不理法,則公道達而私門塞,公義立而私事息。如是、則持厚者進,而佞諂者止,貪戾者退,而廉潔者起。周制曰:「先時者、死無赦;不及時者、死無赦。」人習事而因,人之事,使如耳目鼻口之不可相錯也。故曰:職分而民不慢,次定而序不亂,兼聽齊明而百事不留。如是、則群下百吏莫不修己然後敢安仕,成能然後敢受職,小人易心,百姓易俗,奸宄之屬,莫不反愨,夫是之謂政教之極,則不可加矣。詩曰:「籲謨定命,遠猶辰告。敬慎威儀,惟民之則。」 子路治蒲三年,孔子過之。入境而善之,曰:「由恭敬以信矣。」入邑,曰:「善哉!由忠信以寬矣。」至庭,曰:「善哉!由明察以斷矣。」子貢執轡而問曰:「夫子未見由,而三稱善,可得聞乎?」孔子曰:「入其境,田疇草萊甚辟,此恭敬以信,故民盡力。入其邑,墉屋甚尊,樹木甚茂,此忠信以寬,其民不偷。其庭甚閑,此明察以斷,故民不擾也。」詩曰:「夙興夜寐,灑掃庭內。」 古者有命:民之有能敬長憐孤、取捨好讓、居事力者、命於其君,然後命得乘飾車駢馬,未得命者、不得乘飾車駢馬,皆有罰。故民雖有餘財侈物,而無禮義功德,則無所用。故皆興仁義而賤財利,賤財利則不爭,不爭則強不陵弱,眾不暴寡,是君之所以象典刑而民莫犯法,民莫犯法,而亂斯止矣。詩曰:「質爾人民,謹爾侯度,用戒不虞。」 天下之辯,有三至五勝,而辭置下。辯者、別殊類,使不相害;序異端,使不相悖;輸公通意,揚其所謂,使人預知焉,不務相迷也。是以辯者不失所守,不勝者得其所求,故辯可觀也。夫繁文以相假,飾辭以相悖,數譬以相移,外人之身,使不得反其意,則論便然後害生也。夫不疏其指而弗知,謂之隱;外意外身,謂之諱;幾廉倚跌,謂之移;指緣謬辭,謂之苟;四者所不為也,故理可同睹也。夫隱諱移苟,爭言競為而後息,不能無害其為君子也,故君子不為也。論語曰:「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詩曰:「無易由言,無曰苟矣。」 吾語子:「夫服人之心,高上尊貴,不以驕人;聰明聖知,不以幽人;勇猛強武不以侵人;齊給便捷,不以欺誣人。不能則學,不知則問,雖知必讓,然後為知。遇君則修臣下之義,出鄉則修長幼之義,遇長老則修弟子之義,遇等夷則修朋友之義,遇少而賤者則修告道寬裕之義。故無不愛也,無不敬也,無與人爭也,曠然而天地苞萬物也。如是、則老者安之,少者懷之、朋友信之。」詩曰:「惠于朋友,庶民小子。子孫繩繩,萬民靡不承。」 仁者必敬其人。敬其人有道,遇賢者則愛親而敬之,遇不肖者則畏疏而敬之。其敬一也,其情二也。若夫忠信端愨而不害傷,則無接而不然,是仁之質也。仁以為質,義以為理,開口無不可以為人法式者。詩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 子曰:「不學而好思,雖知不廣矣;學而慢其身,雖學不尊矣。不以誠立,雖立不久矣;誠未著而好言,雖言不信矣。美材也,而不聞君子之道,隱小物以害大物者,災必及身矣。」詩曰:「其何能淑,載胥及溺。」 民勞思佚,治暴思仁,刑危思安,國亂思天。詩曰:「靡有旅力,以念穹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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