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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維


  張國維,號玉笥,浙江東陽人。天啟壬戌進士,除翻禺令。

  以卓異入為刑科給事中,升太常少卿。崇禎七年甲戌,升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應天。甫受事而流寇犯安慶,參將唐某受賊紿,全軍覆沒。時國維方壯年,報至,頭髮一夜頓白。親督兵至安慶,見道官史可法,異其才,具疏請益設安慶巡撫,即以可法任之。諸所任寄鹹得人。撫吳八年,賊不敢犯境。升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山東饑,米石八兩,而三吳石三兩,以應天所屬河工銀,盡糴米輸濟甯,每石水腳加五錢,得羨米倍贏。遂設粥廠十餘所,使官督賑,全活百萬計。賊李青山眾數萬,殺逐官吏,國維討平之,獻俘於朝。蔭一子,世錦衣千戶。

  十五年壬午冬,大清兵破薊州,南略山東、青、兗,諸府皆陷,德王、魯王遇害。命推可任本兵者,舉國維、星馳赴京受事,總督趙光抃,戰于羅山,大敗,亡二萬餘人。周延儒視師,匿不以聞。是時,兵科員缺,國維題龔鼎孳等六人。蔣拱宸恨不與,及為禦史,彈國維。謂:「西協地六百里,而國維設防止五百里。」疏七上,明年二月,與延儒俱放歸。

  十一月,追論羅山事,被逮。舟過吳門,士民號哭塞楓橋,大聲前問孰為錦衣衛官校船者。國維恐有變,解纜急去,眾乃散。詔獄擬辟,山東、南直百姓,叩闕訟冤,遂以原官募兵浙直。

  行十日,都城陷,國維星夜抵浙,圖舉勤王,得精兵三千,至鎮江。會福王立,乃朝留都,欲與史可法合兵北出。以國維為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協理戎政。馬士英議不合,乞假歸葬祖母。

  乙酉五月,南都破,鄭遵謙起兵紹興,國維至台州,迎魯王。晉少傅,建極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歸集東陽兵,守錢塘,屯長河頭。首參馬士英十大罪,大英懼,不敢入朝。時紹興富家以助餉受累,國維不忍,用東陽世產鄰富家者,與原券計值,令出甲士,具衣械,程日給糧,總抵價若干,以土著之家,養不逃之兵,富人得產,而軍興得兵食,人情大歡。

  福建詔至,加國維東閣大學士,輔魯王監國。延臣多欲開讀,國維曰:「唐王提兵北伐,老臣當效死前驅,若止一丸封嶺作天子,空以官爵隳散浙東將士心,大敵逼江,旦晚欲渡,臣不敢奉詔。」手敕七至,竟不發。國維深塹堅壘,沿江多置木城,激厲將士,為取杭州計。而方國安不同心腹,鄭遵謙等義兵又多烏合,是以不能成功。

  丙戌六月廿八月,大清兵渡江,諸營皆潰,國維歸東陽,守陷坑嶺。六月,貝勒入閩,過東陽,將抵陷坑。國維請東陽令吳琪滋至,曰:「國維今日死,天氣方炎,恐腐爛不可辨識,將謂吾逃,貽禍此地,故特相邀,令君視吾死耳。」吳令涕泣。

  國維殊容暇,取素繒書:《負國》、《念母》、《誡子》三詩,又留詩贈故人,冠帶北面稽首。謂僕曰:「吾大臣死王事,禮也。兵將在東陽者,因我及難,可舁屍詣門一謝之。對太夫人勿言我死,言遁去。坐我中堂,俟官來見,始可殮耳。」遂赴水死,年五十二。騎圍宅,見屍坐廳事如生,或叩頭痛哭,問之,則多濟寧人,饑年食其粥以活者。夜,有兵數十人,挾婦女宿其殯園,見堂皇燈炬,國維白髯絳袍,南面,刀戟列侍,兵大呼,遂不見。亟起,叩頭柩前,避去。

  桂王立,諡文忠。長子世鳳,掛平魯將軍印,封武康伯,不受。次子世鵬,官尚寶司卿。世鳳被殺。張存仁自閩歸,百姓數萬遮馬前,請世鵬命。存仁曰:「吾少時即耳若父為人。」

  遂釋之。

  論曰:唐魯之議,以南稟閩朔,而不解兵為正。蓋當其時,受兵者魯,魯一撤兵,即錢塘不守,仙霞尚安蔽乎?昔人論南北之勢,守江不如守淮。閩之有浙,猶江之有淮也。若楚蜀江粵,皆藉唐王名號。維留土無二王,魯王自當退居重耳之位,諸臣共圖狐趙之勳,大邦維屏,三百年宗盟,不正有賴乎斯日歟?故鄭遵謙之拜疏迎駕,陳函輝之請殺金堡,或激或詭,二者均蔽。獨張國維適老臣謀國之體,石匱書所載,似亦未之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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