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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第十一章

  人說「好了瘡疤忘了痛」,這話一點不假。靜秋擔了一段時間的心,發現沒事,膽子又大起來,又敢跟老三說幾句話了。剛好大媽大爹回大媽娘家去幾天,大嫂去嚴家河會丈夫,把歡歡也帶去了,白天家裡除了靜秋,再沒別人。

  老三下了班,就早早跑過來幫忙做飯,自己也不在食堂吃,到這邊來吃。他跟靜秋兩個,一個燒火,一個炒菜,配合得還挺默契。

  老三會做油鹽鍋巴,他煮了飯,先把飯用個盆盛出來,留下鍋巴在鍋裡,灑上鹽,抹上油,用文火炕一會兒,鏟起來就是又香又脆的鍋巴。靜秋愛不釋口,晚飯乾脆就不吃飯,只吃鍋巴,吃得其他人莫名其妙:放著白白的飯不吃,去吃鍋巴,城裡人真怪啊。

  長芬見大媽不在家,也把自己談的男朋友帶回家來吃飯。靜秋聽大媽說過,說那男的「光長了一張臉」,不踏實,不在村裡好好務農,總想跑外面做小生意,大媽大爹都不喜歡他,不讓長芬跟他來往。長芬平時都是偷偷跑出去跟他約會的,現在爹媽不在家了,長芬就大搖大擺地把那張「臉」帶回來了。

  靜秋覺得那張「臉」還不錯,人高高大大的,說話也像見過世面的,對長芬也挺好的。「臉」還帶給靜秋幾根花花的橡皮筋紮辮子,說他就是走村串戶賣這些玩意的。長芬把手上的一塊表給靜秋看,得意地問:「好不好看?他給我買的,一百二十塊錢呢。」

  靜秋嚇一跳,一百二十塊錢!差不多是她媽媽三個月的工資了。長芬戴了表,菜也不肯洗了,碗也不肯洗了,說怕把水搞到表裡去了。

  吃飯的時候,老三總給靜秋夾菜,「臉」就給長芬夾菜,只有長林一個人掉了單。長林總是盛一碗飯,夾些菜,就不見了。吃完了,碗一丟,就不知去向,到了睡覺的時候才回來。

  晚上的時候,長芬跟「臉」關在隔壁她自己房裡,也不知道在幹什麼。長芬長芳的屋只隔一扇一人多高的牆,頂上是通的,一點不隔音。靜秋在自己房間寫東西,總是聽見長芬唧唧地笑,像有人在胳肢她一樣。

  老三就大大方方地坐在靜秋房間,幫她寫村史。有時她織毛衣,他就坐在對面,拿著線團,幫她放線。但他放著放著就走神了,只盯著她看,忘了放線,她只好在毛線的另一端扯扯,提醒他。

  他像是被她扯醒了一樣,回過神來,趕快抱個歉,放出長長的線,讓她織。

  靜秋小聲問:「你那天不是爭嘴,說要我給你也織一件毛衣的嗎?怎麼沒見你買毛線來?」

  他笑了笑:「線買了——不敢拿過來——」

  她想他大概見她這幾天手裡有活,不好再給她添麻煩,她心裡有點感動。她的毛病就是感動不得,一感動就亂許諾。她豪爽地說:「你把線拿過來吧,等我織完了這件,就織你的。」

  第二天,他把毛線拿過來了,裝在一個大包裡,看上去不少。靜秋從包裡拿出毛線,見是紅色的,不是朱紅,不是玫瑰紅,也不是粉紅,是像「映山紅」花一樣的顏色。在紅色中,她最喜歡這一種紅,她就叫它「映山紅」。

  但男的還很少有人穿這種顏色的毛衣,她吃驚地問:「你——穿這種顏色?」

  「山上那棵山楂樹開的花就是這個顏色。你不是說想看那樹開花的嗎?」

  她笑他:「我想看那棵樹開花,你就穿了紅色的毛衣,讓我把你當山楂樹?」

  他不回答,只望著她棉衣領那裡露出來的毛衣領。她有點明白了,他一定是為她買的,所以是紅色的。果然,她聽他說:「說了你不要生氣——,是——給你買的——」

  她剛好就很生氣,心想他一定是那天走山路的時候,偷偷看過她毛衣的真實面目了。不然他怎麼會想起買毛線給她?

  那天在山上走得很熱,他早就脫了外衣,只穿了件毛衣,但她一直捂著件棉衣不肯脫。他問:「你熱不熱?熱就把棉衣脫了吧。」

  「我——不習慣穿毛衣走路,想把裡面的毛衣脫了,只穿棉衣——」

  他很自覺地說:「那我到那邊去站一會兒,你換好了叫我。」

  她不願穿毛衣走路,是因為她的毛衣又小又短,箍在身上。她的胸有點大,雖然用小背心一樣的胸罩狠狠勒住了,還是會從毛衣下面鼓一團出來,毛衣又遮不住屁股,真是前突後翹的,醜死了。

  那時女孩中間有個說法,說一個女孩的身材好不好,就是看她貼在牆上時,身體能不能跟牆嚴絲合縫,如果能,就是身材好,生得端正筆直。靜秋從來就不能跟牆嚴絲合縫,面對牆貼,前邊有東西頂住牆;背靠牆貼,後面有東西頂住牆,所以一直是女伴們嘲笑的物件,叫她「三裡彎」。

  靜秋知道自己身材不好,很少在外人面前穿毛衣,免得露醜。現在她見老三避到一邊去了,就趕快脫了棉衣和毛衣,再把棉衣穿了回去。她小心地把毛衣翻到正面,拿在手裡。

  開始她還怕他看見了毛衣的反面,不肯給他拿,後來跟他講話講糊塗了,就完全忘了這事,他要幫她拿毛衣,她就給他了,可能他就是在那時偷看了她毛衣的秘密。

  她毛衣的線還是她三、四歲的時候媽媽買的。她媽媽不會織毛衣,買了毛線請人織,結果付了工錢,還被別人落了很多線,只給她和哥哥織了兩件很小的毛衣。

  後來她會織毛衣了,就把那兩件小毛衣拆了,合成一件。穿了幾年,再拆,加一股棉線進去再織。過兩年,再拆,再加一股棉線進去,再織。最後就變得五顏六色了,不過她織得很巧妙,別人看了以為是故意弄成那種錯綜複雜的花色的。

  但因為時間太久了,毛線已經很容易脆斷,變成一小段一小段的線。剛開始她還用心地把兩段線搓在一起,這樣就看不出接頭。後來見接頭實在是太多了,搓不勝搓,也就挽個疙瘩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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