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張愛玲散文 | 上頁 下頁
談看書(9)


  社會小說這名稱,似乎是二〇年代才有,是從《儒林外史》到《官場現形記》一脈相傳下來的,內容看上去都是紀實,結構本來也就鬆散,散漫到一個地步,連主題上的統一性也不要了,也是一種自然的趨勢。清末民初的諷刺小說的宣傳教育性,被新文藝繼承了去,章回小說不再震聾發聵,有些如《歇浦潮》還是諷刺,一般連諷刺也沖淡了,止於世故。對新的一切感到幻滅,對舊道德雖然懷戀,也遙遠黯淡。三 〇年代有一本題作《人心大變》,平襟亞著,這句話在社會小說裡是老調。但是罵歸罵,有點像西方書評人的口頭撣「愛恨關係」,形容有些作者對自己的背景,既愛又恨,因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

  不過在這裡「恨」宇太重,改「僧」比較妥貼。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與插圖像是一〇年代末或二〇初,文筆很差,與三〇年代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夢》還是什麼夢的同樣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不著名,開場仿佛也都是兩個青年結伴到上海觀光。後一部寫兩個同學國光、錦人,帶著國光的妹妹來滬,錦人稍有闊少習氣。見識了些洋場黑幕後,受人之托,同去湖北整頓一個小煤礦。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錦人想出一個辦法,買了草席鋪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聽見隔壁席子悉卒作聲,發現帳房偷開鐵箱。原來是帳房舞弊,所以蝕本。查出後告退,正值國民軍北上,掃清了一切魍魎。以北伐結束,也是三〇年代社會小說的公式。錦人與國光的妹妹相處日久發生情愫。回鄉途中結婚,只交代了這麼一旬。妹妹在書中完全不起作用,幾乎從來不提起,也沒同去湖北。顯然是「國光」的自述,統統照實寫上。對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贊成,也不便說什麼。

  這部書在任何別的時候大概不會出版,是在這時期,混在社會小說名下,雖然沒有再版,料想沒有蝕本。寫到內地去,連以一個大都市為背景的這點統一性都沒有。它的好處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實事的記載一樣,沒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沒有墓誌銘式的鄭重表揚,也沒寓有創業心得、夫婦之道等等。只是像隨便講給朋友聽,所以我這些年後還記得。

  《廣陵潮》我沒看完,那時候也就看不進去,因為刻劃得太窮凶極惡,不知道是否還是前一個時期的影響,又「三底門答爾」,近於稍後的「社會言情小說」,承上啟下,仿佛不能算正宗社會小說。

  這些書除了《廣陵潮》都是我父親買的,他續娶前後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來,已經一本都沒有,所以十二三歲以後就沒再看見過,當然只有片斷的印象。後來到書攤上去找,早已絕跡。張很水列入「社會言情小說」項下,性質不同點。他的《春明外史》是社會小說,與畢倚虹的《人間地獄》有些地方相近,自傳部分仿佛是《人間地獄》寫得好些,兩人的戀愛對象雛妓秋波梨雲也很相像。《人間地獄》就絕版了。寫留學生的《留東外史》遠不及《海外繽紛錄》,《留東外史》倒還有。

  社會言情小說格調較低,因為故事集中,又是長篇,光靠一點事實不夠用,不得不用創作來補足。一創作就容易「三底門答爾」,傳奇化,幻想力跳不出這圈子去。但是社會小說的遺風尚在,直到四〇年代尾,繼張恨水之後也還有兩三本真實性較多。那時候這潮流早已過去,完全不為人注意。

  一個是上海小報作者的長篇連載,出單行本,我記性實在太糟,人名書題全忘了,只知道是個胖子,常被同文嘲罵「死大塊頭」——比包天笑晚一二十年,專寫上海中下層階級。

  這一篇寫一個舞女嫁給開五金店的流氓,私戀一個家累重的失業青年,作為表兄,介紹他做帳房,終於與流氓脫離預備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這樣平淡而結局意想不到地感動人。

  此外北方有一本寫北大一個洗衣女,與一個學生戀愛而嫌他窮。作者姓王。又有個大連的現代釵頭風故事,著著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洩氣得誰也造不出來,看來都是全部實錄。

  社會小說在全盛時代,各地大小報每一個副刊登幾個連載,不出單行本的算在內,是一股洪流。是否因為過渡時代變動太劇烈,虛構的小說跟不上事實,大眾對周圍發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難說,題材太沒有選擇性,不一定反映社會的變遷。

  小說化的筆記成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換姓,下筆更少顧忌,不像西方動不動有人控訴誹謗。寫妓院太多,那是繼承晚清小說的另一條路線,而且也仍舊是大眾憧憬的所在,也許因為一般人太沒有戀愛的機會。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報編輯,晚上八點鐘到報館,叫一碗什錦炒飯,早有電話催請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寫幾百字發下去——至少這是他們自己筆下樂道的理想生活。小說內容是作者的見聞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籃裡便是菜」,來不及琢磨,倒比較存真,不像美國的內幕小說有那麼許多講究,由俗手加工炮製,調入罐頭的防腐劑、維他命,染色,反而原昧全失。這仿佛是怪論——在西方近人有這句話:「一切好的文藝都是傳記性的。」當然實事不過是原料,我是對創作苛求,而對原料非常愛好,並不是「尊重事實」,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種韻味,其實也就是人生昧。而這種意境像植物一樣嬌嫩,移植得一個不對會死的。

  西諺「真事比小說還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實」,作名詞用,一般譯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義的意昧,與原意相去太遠,還是腦筋簡單點譯為「真事」或「事實」比較對。馬克。吐溫說:「真實比小說還要奇怪,是因為小說只能用有限的幾種可能性。」這話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為我們對這件事的內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況都有許多因素在內,最熟悉內情的也至多知道幾個因素,不熟悉的當然看法更簡單,所以替別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種因素又常有時候互為因果,都可能「有變」,因此千變萬化無法逆料。

  無窮盡的因果網,一團亂絲,但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可以隱隱聽見許多弦外之音齊鳴,覺得裡面有深度闊度,覺得實在。我想這就是西諺所謂the ring of troth——「事實的金石聲」。庫恩認為有一種民間傳說大概有根據,因為聽上去「內臟感到對」(「internally right」)。是內心的一種震盪的回音,許多因素雖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覺得它們的存在。

  既然一聽就聽得出是事實,為什麼又說「真實比小說還要奇怪」,豈不自相矛盾?因為我們不知道的內情太多,決定性的因素幾乎永遠是我們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連意外之喜,也不大有自日夢的感覺,總稍微有點不對勁,錯了半個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這意外性加上真實感——也就是那錚然的「金石聲」——造成一種複雜的況味,很難分析而容易辨認。

  從前愛看社會小說,與現在看紀錄體其實一樣,都是看點真人實事,不是文藝,口味簡直從來沒變過。現在也仍舊喜歡看比較可靠的歷史小說,裡面偶爾有點生活細節是歷史傳記裡沒有的,使人神往,觸摸到另一個時代的質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紀,僕人都不敲門,在門上抓搔著,像貓狗要進來一樣。

  普通人不比歷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書,從不同的角度寫他們,因而有立體的真實性。尤其中下層階級以下,不論過去現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階級,熟悉情形的,等到寫起來也可能在懷舊的霧中迷失。所以奧斯卡·路易斯的幾本暢銷書更覺可貴。

  路易斯也是社會人種學家,首創「貧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這名詞,認為世代的貧窮造成許多特殊的心理與習俗,如只同居不結婚,不積錢,愛買不必要的東西,如小擺設等。這下層文化不分國界,非洲有些部落社會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個家庭》,然後專寫五家之一:《桑協斯的子女》 (「The Children of Sanchez」),後者一度醞釀要拍電影,由安東尼昆、蘇菲亞·羅蘭飾父女,不幸告吹。較近又有一本題作《拉維達》(「Ld 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詞。寫玻多黎各一個人家母女都當過娟妓,除了有殘疾的三妹。作者起初選中這一家,並不知道這一層,發現後也不注重調查「生活」,重心全在他們自己的關係上。其間的「思怨爾汝來去」也跟我們沒什麼不同。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