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紅樓夢魘 | 上頁 下頁 |
九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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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在寶玉襲人之死上的異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護人面桃花故事——因為怡紅夜宴占花名,襲人是桃花?——雖然套得稚拙可笑,仍舊透露襲人的複雜性——以為忘了寶玉,一見面往事如潮,竟會心臟病發,或是腦溢血中風倒斃。寶玉也同樣矛盾,出了家還是不能解脫。第一個早本 那兩句批仍舊適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寶玉不能悟也。」結局改出家,是否有過這麼個「半途屋」(half-way house)——美國新出獄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橋樑?寶玉至死只是個「貧僧」,「緇衣乞食,」也繼承第一個早本的黯淡寫實作風。關於此本的資料實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來,還是可能是個早本,結局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 「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太虛幻境,有寧府,有衛若蘭。從太虛幻境的冊子曲文上,我們知道衛若蘭早死,湘雲沒有再嫁。既然沒有再醮寶玉,顯然寶玉與湘雲偕老的結局已經改為出家。 太虛幻境的畫冊歌詞預言甯府是賈家獲罪的禍首。因此書中有了寧府,就有獲罪的事。出了事就窮了下來,不必一直等到寶玉晚年。所以寶玉出事的時候年紀還輕。 最初書中只有賈政一房,加賈赦在加寧府之前。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有了寧府,奉元妃命金玉聯姻的早本卻還沒有賈赦這一房。因此奉元妃命聯姻的本子結局還沒改為出家。那是個八十回本,八十回後應當還是寶釵早卒,續娶湘雲,與第一個早本相同。 第一個早本已有襲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書名「紅樓夢」期總批,內引「後卅回」「薛寶釵借辭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回目,並透露此回襲人已去。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個早本。第一個早本內寶釵嫁後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內襲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寶釵容不得人。但是襲人嫁人要趁年青,不在寶釵生前,也在死後不久。寶釵死後多年,寶玉才窮得無法度日,所以襲人離開他的時候,生活還不成問題。 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改了賈家獲罪驟衰,因此襲人嫁蔣玉菡時業已家境貧寒,嫁後「溫飽,不復更憶舊主。」似乎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非常現實。 有個佚名氏「讀紅樓夢隨筆」——舊抄本——開頭就說:「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寶玉偕老者,史湘雲也。殆寶釵不永年,湘雲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寫得寶玉鍾情於黛,如許深厚,不可再有續娶之事,故刪之以避筆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於篇目特點之。」 末兩句是「自傳說」,認為此書全部紀實。刪去這兩句,似乎就是結局改出家的主因。但如果為了忠於黛玉,出了家化齋遇到襲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寶黛的故事。 我想這裡因為襲人之去是作者身歷的事,給他極大的打擊,極深的印象。而寶黛是根據脂硯小時候的一段戀情擬想的,可用的資料太少,因此他們倆的場面是此書最晚熟的部分。第六十七回已是「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才有的,戚本此回已改過,回內的寶黛也還不像作者的手筆。固然早本高低不勻,最初已有的怡紅夜就精彩彩萬分,第六十七回剛巧是波浪中的一個低槽。但也是寶黛的場面實在難寫。結局初改出家的時候,寶黛之戀還不是現在這樣,所以不專一,剛去掉了個湘雲,又結束在寶玉襲人身上。等到寶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已的生命,愛情不論時代,都有一種排他性。就連西門慶,也越來越跟李瓶兒一夫一妻起來,使其他的五位怨「俺們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回至三十五這七回,添寫金釧兒這人物的時候改寫過。除了少量的原文連批註一併保留了下來,此外全無回內批。加金釧兒在書名「紅樓夢」期之前,至遲也是一七四〇末葉,此後二十年來不會一直沒批過。唯一可能的解釋是後來作者再次抄手謄清,也沒交代抄手將保留的諸頁上哪條夾批眉批雙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這七回仍舊只有加金釧的四條批註。固然作者一向不管這些細節,也可見他重視脂批的程度。 這七回謄清後也沒經批者過目,就傳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這情況,與一七五四年脂胭「抄閱再評」,一七五六年畸笏「對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遲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獄神廟回等「五六稿」交人謄清時,畸笏也還看過。 寶黛最劇烈的一次爭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後好容易和解了又給黛玉吃閉門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寶玉激動得神志不清起來,以至於「肺腑言」被襲人聽了去,才能夠義正辭言向王夫人進言,防範寶黛。第三十四回寶玉打傷了之後黛玉來探視,加金釧時這一場曾經添寫夢中向金釧兒蔣玉菡說「為你們死也情願」,最後這次改寫又改為向黛玉說「為這些人死也情願」(見「三祥」),感情于分散中集中,顯示他們倆之間的一種奇異的瞭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預備添寫一個寶黛場面——養傷時再度來探——所以回末「只聽黛玉在院內說話,寶玉忙叫快請」是新改的,與下一回回首不銜接。下一回還沒改寫就逝世了。寫寶黛的場面正得心應手時被斬斷了,令人痛惜。 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後幾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劇發生——除了紫鵑試寶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雖然強烈,也不是寶黛面對面,而是通過紫鵑。 仿佛記得石印「金玉緣」上的一個後世評家太平閒人代為解釋,說這是因為二人年紀漸長,自己知道約束了。這當然是曲解,但是也可見此點確實有點費解——除非我們知道後部的寶黛場面寫得較早,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後改寫的。 逐晴雯後王夫人說:「暫且挨過今年一年,給我仍舊搬出去心淨。」庚本批註:「一段神奇鬼訝之文,不知從何想來。王夫人從來未理家務,豈不一不木偶哉?且前文隱隱約約已有無限口舌,浸潤之譖,原非一日矣。……」「不知從何想來」?難道忘了第三十四回襲人說過:「以後竟還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就好了」?但是一旦知道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作者逝世前不久才定稿,就恍然了。難怪批者沒看見第三十四回那一段。批者倘十脂胭,根本沒趕上看見。 寶玉養傷期間,支開襲人,派晴雯送兩條舊手帕給黛玉。黛玉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淚都是為他流的,在帕上題詩。她有許多感想,其一是:「令人私相傳遞,於我可懼。」人是健忘的動物,今人已經不大能想像,以他們這樣親密的關係,派人送兩條自己用的手帕,就是「私相傳遞」,嚴重得像墜兒把賈芸的手帕交給紅玉——脂胭所謂「傳奸」。 起先寶玉差晴雯送帕,「寶玉便命晴雯來,」句下各本批註:「前文晴雯放肆,原有把柄所恃也。」這條批使人看不懂。第三十一回晴雯頂撞寶玉,語侵襲人,因為三回她將要擔任一項秘密使命,有把柄落在她手裡,所以有恃無恐? 我一直印象模糊,以為批者還在補敘那次爭吵的內幕,「把柄」指晴雯窺破了寶玉襲人的關係。「四祥」後,才知道這像賈蓉預知鴛鴦借當,與紅玉的夢有前知,都是由於改寫中次序顛倒。此處經改寫後,批者只把「後文晴雯放肆」的「後」改了個「前」字。 第三十四會題帕,原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吵鬧之前。但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原在第三十一回之後;加金釧兒時,將挨打玉挨打餘波這四回移前。(見「三詳」)當時保留下來的幾節連著批註,因此那次改寫的七回一清如水,沒有回內批,除了舊有的寥寥四條。送帕題帕顯然是加金釧前的原文,因為有一條批註。這條批提起晴雯吵鬧,因此晴雯吵鬧也是舊有的。所以這次大搬家還波及第三十一回,晴雯襲人口角原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之後。 加金釧兒前的原文內容次序如下:①襲人「步入金屋」,黛玉湘雲往賀,撞見寶釵繡鴛鴦;湘雲回家。(第三十六回)②寶玉挨打,養傷,送帕;題帕。(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大概只有一兩回,家金釧後擴充,添寫玉釧嘗羹一回。)③晴雯吵鬧。(第三十一回)——顯然是因為妒忌襲人「步入金屋」。這不大合理,因為王夫人抬舉襲人,晴雯再不服氣也不敢發作。而且襲人「步入金屋」後,晴雯這兩句精彩對白就不適用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起『我們』來了?」這是第三十一回移前之後添寫的。 題帕一場感情強烈,但是送帕題帕也不是寶黛面對面。寶黛見面的場子,情感洋溢的都是去世前數月內改寫的。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派人去叫寶玉房裡去一個人,襲人囑咐晴雯麝月檀雲秋紋守著打傷的寶玉,自己去見王夫人。此處「檀雲」二字是加金釧兒那次改寫的標誌。添寫金釧兒這人物,使晴雯的故事一分為二,晴雯改成孤兒,第二十四回「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出去」,「晴雯」改「檀雲」,檀雲這名字陌生,因此第三十四回的丫頭名單上添上個檀雲響應。可見挨打後王夫人傳喚一節,這次也改寫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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